民航局讨论稿:9月起民用无人机未实名将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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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航局讨论稿:9月起民用无人机未完成实名登记将影响使用)

民用无人机实名制即将全面铺开。

据央视报道,5月16日,中国民航局召开发布会,针对此前全国多地机场发生的无人机干扰情况,民航局正式表态,将于6月1日起对重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将于5月18日发布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

另据新华视点官方微博消息,民航局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并将于18日上线运行。同时正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有关实施细则,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程序》讨论稿中看到, 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讨论稿指出,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未按照本管理程序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这份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制定出台。该司负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执行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16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在成都无人机多次致民航航班延误事件之前,民航局从2016年12月开始就对无人机电子围栏、身份识别、实名登记等三方面进行讨论。

澎湃新闻看到的讨论稿指出,用户需要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站(网址暂定UAS.CAAC.GOV.CN,目前尚不能访问)中填报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个人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

无人机生产商需要在实名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等信息。

无人机厂商会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并随产品提供不干胶打印纸,供拥有者打印“无人机登记标志”。

柯玉宝表示,民航局内部尚未确定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由谁开发。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该二维码是经过加密的、唯一识别无人机的二维码,包括无人机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产品序号、登记时间、拥有者姓名或法人信息、联系方式、证件号码。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将登记标志图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

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5月16日,民用无人机企业亿航智能公司向澎湃新闻发来声明称:始终支持并倡导无人机相关管理政策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积极引导用户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环境下进行合法合规的飞行活动。

亿航表示,在黑飞乱象频发、已经严重影响民航交通系统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政府采取无人机实名登记注册,不失为一种合理的监管方式。亿航将会积极配合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产品信息,提醒用户进行实名登记,从而保障飞行合法合规。

亿航称,非常认同并积极倡导通过IT技术、软件调度和监管系统让无人机联网,从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将有利于无人机云端管理和空中大数据挖掘,产生更多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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