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哪两步:人与车都拿到证
(原标题:成为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哪两步?准入条件提高 车辆需达标)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早就成了世界第一大网约车市场。然而,在很多地方,网约车却长期处于“躲着开”的尴尬境地,原因很简单,就是理论上它并不合法,有关部门当然要把网约车视为非法运营来抓。
一边是身份地位长期暧昧不清,一边又是巨大的群众出行需求。这个纠结的局面,昨天终于有了一个说法。被认为事关网约车生死的出租行业改革新政,在酝酿两年之久后,终于尘埃落定。
昨天,交通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最关键的信息就是一句话:专车合法化、私家车可作网约车。这也正式宣告了网约车平台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发展告一段落,并正式纳入合法监管体系。
其实,这两个文件在征求意见期间,乘客、专家、平台公司、监管部门之间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就从未停止。那么如今政策已经明晰,在未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我们如何寻求传统出租车与新兴网约车的公平和共赢?如何平衡网约车新业态发展中的安全规范与灵活便捷?
在“专车们”快速发展的三年里,其合法性之争无疑是各方矛盾的最大焦点。如果按照我国此前对出租车运营服务的许可管理制度,大部分车辆属性为私家车、非运营车辆的“专车”和“快车”,显然不具备从事有偿运送服务的资格。
而在昨天发布的《暂行办法》里,网约车首次被赋予了合法身份,他们将作为一种新的服务车辆――“预约出租客运”进行登记。此前被明确挡在门外的私家车,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同样可以成为“网约车”。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针对网约车的不同声音,最终共同影响了改革的举措。
刘小明指出,之前有些城市明确禁令网约车,有些城市是若即若离的。我们面对一个新的业态,希望通过网约车更好地实现多样化出行服务。合理地放宽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符合平台轻量化的要求。还有,对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线上部分,平台公司在它的注册地省级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其他地方都可以用这个。然后到属地进行许可,主要是对线下部分,相应的对车辆、驾驶员、属地的能力要进行审查,这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乘客的利益。
与十个月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做出的修改还不止上述内容。
比如此前规定的网约车“8年强制报废”变更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对于那些行驶里程未超限,但是使用年限已经超过8年的车辆,则要退出网约车经营。
在网约车计价和运价上,允许利用手机和卫星定位计时计价,具体收费价格是以市场为基础,地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制定政府指导价。
按照这份《暂行办法》,一名司机希望成为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哪几步?
首先,他得自己通过审核,拿到一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为了防范“网约车”此前出现的一些安全问题,《暂行办法》明确,将对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信用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刘钊表示,针对网约车灵活性高、管控难度大等特点,《暂行办法》对网约车驾驶人设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出于提供安全驾驶服务的考虑,要求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积满12分,没有交通肇事犯罪,吸毒,酒后驾车记录的驾驶人。出于保障乘客自身安全的考虑,《暂行办法》将无暴力犯罪记录作为一道红线。
其次,还要有一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能够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 它必须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要求要安装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同时车辆技术性能还需要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拿到两证,驾驶员就可以和平台根据需要签订多种形式的合同或者协议。刘小明表示,这项规定本身就是为了适应网约车的“兼职”需求。网约车有一些是兼职的、灵活用工的,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相关措施从11月1号开始施行。地方上也将陆续出台细则。在网约车的数量的管控上,此次改革给予了地方很大的自主权。业内专家建议,地方要尊重市场,开门决策,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指出,大的方向,无论是数量还是价格,都要往一个更宽松的方向去做。地方在做这些细化规定的时候,必须要保障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有着同样的公平性。
对于这两份可以算是“事关生死”的改革文件,各家约车平台也是第一时间作出回应。滴滴用“倍感鼓舞“作为对新政的评价。易到CEO周航的表态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中国优步政务法务副总裁常玉杰特别提到,中国优步符合暂行办法所有资质要求。而主打自有车辆的神州专车的措辞是,对于暂行办法“表示欢迎”,表示将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
虽然语态各有不同,但不难看出各大网络租约车平台对于改革措施的认可。而作为与网约车“休戚相关”确又矛盾重重的传统出租汽车,在此次改革后,又有哪些变化?
针对被定义为“巡游出租”的传统出租汽车,新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了经营权“无偿使用”和“期限制”等一系列改革思路。刘小明认为,这将逐步解决出租汽车行业长期积累的弊病。很重要的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更好地构建企业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不用高承包金,不用定额(份子钱),从而根据运营的情况来合理的分配各方利益。
从去年开始,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只要“同框”,经常是因为二者间又爆发了激烈冲突。罢运,停运的话题,也不绝于耳,如何解决二者发展中的问题?刘小明表示,必须给予二者公平的竞争环境,平台公司超低补贴扰乱市场的行为不能再进行。
对于“网络预约出租车会不会替代传统巡游出租车”的问题,刘小明回答“只能由乘客选择”。他也坦言,我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第一个对网约车颁布全国性法规的国家”,未来对如何统筹网约车和巡游车,将是全面发展出租服务的主要任务。
刘小明指出,国际上没有对网约车实行定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还实行禁止措施,也在不断探索劳动关系和价格管理。考虑到认识上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有不少平台依然在高额补贴,这种市场的需求其实是虚高的,很多问题可能还没有暴露出来。另一个大家也注意到,这段时间因为恶劣天气,平台企业加价,所以很多情况还没有完全显现,在实施的过程里进一步跟踪、完善,希望可以不断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