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商家起诉中间商申报聚划算未成功不退钱
4月12日消息,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 天猫 商家起诉中间商拒退服务费的案件。
海淀法院官微截图
海淀法院称,由于申报“ 聚划算 ”未成功,原告辛集市逸品阑珊商贸有限公司将被告北京引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返还技术服务费3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合同纠纷案。
原告诉称,原告公司在天猫网上从事网络商品销售业务,2016年1月4日,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聚划算基础合作协议》,约定被告在2016年1月4日至1月20日期间成功为原告申报两场天猫网络平台上的“聚划算”活动,原告向被支付5.78万元的服务费。但原告支付费用后,被告并没有为原告成功申请一场“聚划算”活动。在原告催要之下,被告仅退款2.78万元,剩余3万元拒不退还。原告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退还其服务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