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离职员工的期权 价格怎么定?
(原标题:回购离职员工的期权,价格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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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业公司,那些已经兑现期权的员工离职,公司应该如何回购他手里的股权(期权)?
回购期权的范围
已经行权的期权:一般是约定,员工正常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但如果创业公司以不合理的价格回购员工期权的话,就抹杀了员工任职期间在公司的付出,特别是许多创业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薪酬是低于行业标准的。
已经行权的期权,是员工自己花钱买的股权,按理说不应该回收股权。如果是公司已经被并购或已经上市,一般情况下不去回购员工已行权的股权。
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离职的员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的正式股东,因此建议提前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一个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为公司服务过一段时间后赚得的,即使员工在决定离职时没有行权,员工具有行权的权利。这个时候应该给员工选择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未成熟期权:这部分期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池。
行权价格设定
如果员工是因过错离职或者触犯了公司保密协议等,基于惩罚性考虑,公司可仅以原价回购。例如:奇虎360强势开除傅盛事件,傅盛就是“净身出户”。
同样的,如果员工在加入公司不久后(1-2年)就“孔雀东南飞”,可以考虑基于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以公司初创时为时间节点,折算出其原始出资进行回购。过早脱离公司的员工也不应该享有公司未来发展的收益。
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常见的每股回购价格的设定有三种方案:
1)按照每股行权价格的一定倍数(常见为行权价1-3倍);
2)基于公司回购前最新一轮融资的估值的一定折扣计算每股股权价值;
3)基于公司回购前一年底的净资产评估计算每股股权价。
从公司所处不同阶段的角度来说:
对于早期公司(A轮之前),由于估值的不确定性较大,适合约定一个固定的回购价格。
对于中后期到Pre-IPO阶段的公司,其融资估值往往就比较接近真实的市场公允价,所以基于最新一轮融资估值的方法,更适合B轮过后的企业。
用这种方法设置回购价格的时候,通常会结合行权价,比如行权价设定为授予当时估值价格的5折,回购价格也设定为回购前最新一轮估值的5折。这个折扣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实情加以调整。
参照估值,建议按一定的折扣价,因为:
Ⅰ.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估值是投资人对公司未来价值的认可。
Ⅱ.如果完全按照估值回购,可能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现金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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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估值适用于轻资产的互联网公司。
相对来说,基于估值的回购设置,更注重人力资本对公司的贡献(认可授予对象的人力资本付出对公司估值的提升),合适有成熟人力资源体系的中后期企业。
然而总有公司“不走寻常路”。
2011年,Skype被微软收购时,其对离职员工期权的处理导致了员工的不满。Skype规定,它不仅有权利收回员工未行使的期权,即便是员工已行使的期权,它也在附加条款里规定,公司可以以行权价从员工手里,把员工买的这一部分期权回购,不管这部分期权现在价值多少(实际上,已经溢价很多)。
有分析认为,Skype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不愿意公司有太多的外部投资者,尤其是离职员工这种小额外部投资者。除了大的机构投资者以外,Skype希望股东都能在公司里。换个说法,Skype讨厌“背叛”和“逃兵”。
显然,这里有个博弈。如果员工明白他所签的入职协议的细节条款,他会要求更高的薪酬,因为Skype给的期权回购条约太“不人道”。假如Facebook当年也是施行这样的条款,那么Quora和Asana的创始人哪有钱创业啊?除了扎克伯格跻身互联网新贵,哪有Sean Parker的财务自由?
Skype的问题在于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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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把相关条款跟员工讲清楚,而是刻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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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微软收购前没有及时撤掉这个些“不合理'的条款,给员工们传达了负面信号。
这也在VC界和PE界引发持续的争论。对于Skype这样的负面做法,创业公司应该引以为戒。
而如果按照净资产和净利润,应该有相应的溢价。因为公司回收了员工手里股权未来的收益权。这个溢价的比例,则可以参考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的市净率来酌情计算。
假如,你的公司是做乳制品生意的。那么可以参考上海光明乳业的市场行情。光明乳业现市净率为3.64,则回购员工手里的股权时,可根据员工贡献,公司现金流等各方面的因素,以1倍-3.64倍的价格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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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净资产适用于有重资产的传统企业。
员工继续保留股权(期权):
对于重要的核心员工、离职后还能持续对公司有贡献、或者公司处于重大资本动作(如上市)前夕不希望发生股权变更/纠纷的情况下,虽然员工离职,但承诺离职后还会继续向公司提供帮助和资源,则可以把核心员工的股权转化为一般投资人的股权(期权需要认购或者一定比例的折现)。
实际操作时可以采用多种回购方式的综合,比如部分股权保留,部分按照特定价格兑现。有些法律或者其他障碍也可以采用变通的方式,例如代持、股转债等等。
这里要注意:股权和期权在本质上还是有差别的,期权是尚未支付本金的股权,员工可以放弃。在具体操作时,股权和期权的性质不同,操作方法略有差异。
员工不想卖?
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回购。
但是,回购,最好是公司给员工所持股权提供退出的一种可选途径。员工一旦行权后拿到股权,即成为投资者。没有公司会认为投资者赚的钱太多了,股票一上涨就要强制回购的。
员工离职,公司强行回购所持股票是不明智的做法。这会对其他员工传达一种不良信号。此外,资本寒冬期,回购员工股权也是消耗公司的现金流,可能影响公司发展。
有时候,持有公司股权的离职员工会对回购价格提出异议,要求独立第三方出具意见是常用的办法,公司就可能得花一笔钱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注意:很多财务和审计上的问题会出现,一旦公司进行过一次普通股回购(哪怕只有一股),这个价格就被认定为普通股的新的市场公允价,公司再也不能按照以前的较低的价格发放期权了。否则将来会有审计问题(公司需要补足差价)。这也是回购需要小心处理的原因。
VC对于期权回购的看法
假如:公司A轮融资的价格是每股2美元,根据之前的讨论,行权价格应该是2美元到20美分之间。可很多VC坚持要定为2美元,理由是如果VC不赚钱,最终退出时股价不到2美元,那么员工也不应该赚钱。
然而,员工投资者和VC毕竟是有区别的。
首先,发放期权的目的就是要吸引、激励员工,行权价格定得低,每股期权的价值才越大,才能像磁铁一样吸引员工们。
其次,在公司最终上市或被并购时,期权的行权价格并不影响VC的回报。比如:公司被收购的价格是2亿美元,每股定价就是2亿美元减去优先清算权后再除以所有股票的数量(包括优先股、普通股及所有期权)。理论上,正确的算法应该是(总金额+期权量×平均行权价格)/所有股票数量。可是在操作中,并没有投资银行或者PE这样来计算。VC的观点未必有道理。
期权的行权价格定的能有多低?
这取决于审计行业的意见。一般,会计师会允许一个初创企业以上一轮(估值)股价的十分之一作为期权的行权价格。到公司接近上市的时候,行权价格就会慢慢接近估值股价。上市后,行权价格一定要是上市股票的当前价格。
Reference:《经纬创投合伙人邵亦波:不懂期权,和千万富翁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