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史上最强监管风暴:大整治一年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史上最强监管风暴杀到)
由各个部门发起的单独排查之后,一场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风暴即将到来。南都记者昨日从业内得到证实,4月14日国务院召集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已经鸣锣:涉及互联网金融各个领域,且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责权,时间长达一年。广东一名参与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管部门知情人向南都记者透露:“14日的会议后,中央会向各地、各个部门下发具体文件。预计5月中旬专项整治文件出台后,各地将会启动整治活动。”
据悉,在国家层面的多部委整治落地前,各地针对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的打击没有停止。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以及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监管风暴升级
“事实上,类似整治活动,去年10月份以来各个部门、各地已经开始启动。”昨天,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南都记者表示,以广州地区为例,已经经历了多轮摸查,呈现常态化的趋势。
事实上,对于互联网金融乱象的整治,包括各地金融办、公安部门在内的监管部门其实早已开展。
“地方金融办也开始进行摸查和着手酝酿日常监管措施,在配合打击非法集资的情况下,结合日常监管这种趋势进行清理和整顿,并已逐步形成日常稳定的监管。”方颂表示。“这应该是史上最强的监管风暴,是此前各类整治的全面升级。”对于专项整治,广东一名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如此描述。
监管风暴的升级,首先体现在相较于此前各个部门的多轮摸查和日常监管,此次由国务院主导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参与的部门规格更高、参与部门范围更广;此外,专项整治的范围更加广泛、时间更长。其中,除了P 2P作为整顿重点外,上述广东监管部门知情人士表示,主要是明确参与此次整治活动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权责。据悉,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这将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广东一位监管部门官员对南都记者表示,为期一年。
网贷监管细则搁浅?
对于专项整治的重点,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认为,从今年各地及各个部门的整治活动看,线下理财机构以及向投资人承诺高收益的非法集资项目将成为专项整治主要调查对象。
有监管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从地方监管角度看,会从部分体量较大的平台入手。“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大体量平台社会影响力更大,往往受害人更多,对于行业的震慑性更大。”他认为,专项整治启动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将从交易规模较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入手。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专项整治将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文件出台就此搁浅。根据《财经》报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已经暂缓,等待专项整治后重启。
“管理办法暂缓出台对于监管很不利,对行业来说又变成了无日常监管的状态,是非常糟糕的。”对此消息,方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法无授权,是没办法进行依法行政的,目前我们最欠缺的就是日常监管。
除了日常监管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外,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认为,相关细则的推迟,可能会导致资本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心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搁浅。“资本方以及行业合作方不知道行业的尺度在哪,”他表示。
广州市民可举报高收益项目
而在国家层面的多部委整治落地前,各地针对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的打击没有停止。南都记者从广州有关监管部门获悉,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多项措施,以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
从《意见》看,广州将建非法集资企业、人员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处处受限。《意见》提到,积极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依法互通共享,进一步发挥全国统一的信用共享交换平台作用,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记录,将拒不接受风险提示、拒不整改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管指令的市场主体及其负责人,列入非法集资“黑名单”。将曾被执行相关行政、刑事处罚的企业和个人作为列入“黑名单”的依据;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由公安、工商、房管、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按权限制定限制性措施,包括房屋租赁、公司注册、银行开户等事项,防止其重操旧业、危害社会。
承诺高收益的非法集资活动将成为整治重点。《意见》指出,要“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具体要求,各区政府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而在具体操作上,广州将建立异常账户举报处置机制。《意见》指出,鼓励商业银行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向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为了更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意见》指出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对身边的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进行举报,探索设立奖励基金,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企业确实涉嫌非法集资刑事违法犯罪的,对举报的个人,由相关部门根据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对于较早启动监管的深圳地区,朱明春透露,广东互联网协会正在探索与部分区级经侦合作,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鼓励辖区内的互金平台主动披露信息,而未披露信息的企业将成为监管重点。
采写:南都记者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