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乱停放共享单车 深圳拟处二十元至一千元罚款
(原标题:共享单车乱停放 深圳拟最高罚千元)
南都讯 记者张艳丽 昨日下午,深圳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下称管理方案)的公告,重点从企业的进入与退出、车辆投放规模、运营服务规范、考核奖惩机制四个方面,就违规停放、押金退还等提出明确管理要求和处罚规定。11月20日14时30分,深圳市交委将与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联合举行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
车辆投放规模管理 有两方式可选
共享单车自2016年10月进入深圳,至今一年有余。根据深圳市交委发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在深圳经营共享单车企业共8家,车辆规模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达2200万人(含重复注册用户),日均使用量约543万人次。其间,深圳市交委等部门与企业通过多种措施维护管理单车。截至2017年9月底,企业共清理整顿违规停放、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及未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的车辆超过52万车次,其中清理整顿违规停放车辆约43万车次、安全隐患车辆约2万车次、不能提供服务车辆约5万车次,未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车辆约1万车次。
深圳市交委表示,昨日发布的管理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包容审慎的原则,从企业的进入与退出、车辆投放规模、运营服务规范、考核奖惩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
其中,针对企业进入与退出,有备案、普通许可、特许经营三种管理模式选择。目前,深圳已有七彩单车和小驴单车两家企业退出。根据管理方案,企业因为自身经营管理等问题需要退出市场的,需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退出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用户的押金、预存金等退还用户。否则,将由政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车辆投放规模方面,主要有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和政府不直接干预两种管理方式。
总量控制、配额管理方式,即政府根据公布的总量规模对企业投放车辆规模进行限制,对企业未经允许擅自投放车辆行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对于服务质量较好的企业,可以在新增投放规模时,优先考虑指标的分配等。
方式二是政府不限制企业投放规模,而是运用市场机制,通过调节设施供应和加强停放执法,实现车辆投放的动态平衡,鼓励增加设施供给,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停放需求。
逾期不退还押金 最高罚五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管理方案重点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公共秩序两个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服务(包括车辆技术状况、投放与停放秩序、用户注册、用户权益保护、企业数据接入、企业退出后的车辆清理六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和处罚规定。
例如,在车辆状况管理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定期抽检,发现车辆技术、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仍投入运营的,按照每车每次一千元,每次罚款总额低于五万元进行罚款。
在车辆投放和停放秩序方面,管理方案明确要求,“在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投放或停放的车辆,必须位于停放设施内。”企业违反车辆投放和停放区域规定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每次罚款总额低于五万对企业进行罚款。
用户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道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处二十元至一千元罚款。
另外,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企业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金管理方面,未按规定开设押金专用账户(仅针对备案模式),实施专款专用,或逾期不退还押金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