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深圳市监局存重复处罚及执法违法等问题
网易科技讯6月21日消息,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2.6亿罚款一案,于今日上午在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
快播律师认为侵权属于民事行为,深圳市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越权嫌疑;同时,快播已经作出整改,如此重的处罚不合乎常理。
据了解,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针对快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2.6亿元)人民币。
快播方面认为,针对快播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存在重复处罚的问题,快播不能因为一类行为遭到多吃处罚。
具体而言,处罚是针对快播的移动端的侵权做出的,但是腾讯并没有提供快播移动端侵权的证据,同时存在重复处罚。另一方面,深圳市监局不是做出针对快播的行政处罚的适格主体,因为行政权的获取不是通过法制办,而应该是上级单位。深圳市监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的牌子后,就应该以知识产权局的名义执法,而不应该以深圳市监局的名义执法。
不仅如此,在执法程序的合法性问题上,快播律师认为深圳市监局执法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执法人员行政资格,通知送达,资料调取等多个方面,存在违法。比如,知识产权查处的现场执法,必须要有两名执法人员同时在场的证明,但是深圳市监局不能证明该点。
一般来说,存在这种软肋的案件,在判例法系国家,注定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会输,因为英美法系是不允许存在程序瑕疵的。
快播律师还表示,深圳市监局是在行政处罚作出后,弥补上述执法过程中的不足,这种做法存在严重问题,“一审的时候我们就提出不予认可,更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但一审却草率据此做出判决。”
快播事件时间点梳理:
2014年3月1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
2014年3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市盐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
2014年4月,北京市公安部门对深圳快播公司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快播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提出听证申请。
2014年6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听证会,快播公司、腾讯公司各自委托律师参加并陈述意见。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深市监稽罚字[2014]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人民币。上述处理决定书加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专用章(011)”。快播公司不服上述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8月7日,快播创始人王欣从境外入境某国时,被该国有关部门截获。8月8日,我公安部门将王欣押解回国。
2014年9月11日,广东省版权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快播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1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深中法知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
快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事项无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违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足、行政处罚的数额不当等为由,向有关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于今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子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