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民企可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
(原标题:优势民企可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6大体系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国防动员体系。
工作
逐步建立军人保险保障体系
《意见》提出,加强基础领域统筹,增强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整体支撑能力。统筹交通、空间、信息、测绘、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行业封闭,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扩大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和潜力,加强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加大国防科研平台向民口单位开放力度,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构建地方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创新成果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服务的政策制度。对承担军事人才培养任务的地方单位,国家在条件建设、财政投入、表彰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保障体系,完善军地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军队饮食保障、商业服务和油料保障社会化,将营区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调整优化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结构,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国家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国防动员力量的应急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动员响应机制,强化综合防护措施建设。
统筹海洋开发和海上维权,推进实施海洋强国战略。进一步形成党政军警民合力固边戍疆新局面。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
措施
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意见》指出,加快建立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加强重大事项会商,及时通报情况,协商解决问题。建立军地需求对接机制,规范对接内容和程序。
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军地联合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的重大工程,着力推出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和举措。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促进国防经济和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性法律立法,清理现行法规制度,修订完善交通、信息、测绘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防范和控制国家安全风险。加强考查督导,建立问责机制,加大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规划、项目、投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