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欢迎创业者特别提供创业签证?实情略坎坷
(原标题:美国为欢迎创业者特别提供“创业签证”?实情略坎坷)
美国政府刚刚做出了欢迎外国创业者的新动作。2016年8月26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机构移民局提出一项名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的新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外籍创业者提供最高五年的美国创业签证(Startup Visas)。
一旦持有“创业签证”,创业者将可以合法呆在美国2年,到期后可以再申请延期3年。其间,持有人将只能为他创立的公司工作。其配偶将有资格合法申请工作许可证(EAD卡)。
不是签证,是“入境许可”
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又一次利用行政命令,绕开国会立法实现自己意愿的尝试。有评论家认为这是美国向创业者正式敞开大门的标志。
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所谓的“创业签证”并不是签证,而是由移民局向创业者颁发一张“入境许可”(Parole)。毕竟,在美国设立一个新的签证种类必须得到国会立法批准,签证能够发放的上限也必须由参众两院批准。而Parole则由移民局签发。最普遍的Parole是俗称“回美纸”的文件,给予那些已经申请将身份从签证调整为绿卡、但还在等待绿卡最终批准的人合法居留和进出美国的资格。
按照公告解释,要申请“创业签证”的申请人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在美国成立公司,并且必须持有至少15%的所有权,而且在该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第二,至少获得来自政府有关机构10万美元的奖励或资助,或合格的美国投资人34.5万美元的投资。
即便创业者只能部分满足第二条,若有足够证据证明公司有快速增长并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也可先获得两年时间的创业签证。如果公司发展良好,创业者可以申请续期三年。当然,这也导致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被放水批准的个案。
5年之后怎么办?
这项新规定的提议旨在响应一些移民政策倡议者的呼吁。奥巴马认为,通过提供给这些创业者一个相对宽松的移民政策环境,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留在美国。
“创业签证”已经吸引了不少投资人的目光。毕竟在此之前,如果创业者要通过办理签证进入美国,只能通过工作H签证,跨国高管L签证,或卓越O签证。这三种签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其中工作H签证对申请公司的要求是,工资不得低于美国平均水平,新成立的小公司就很难达到。跨国高管L签证要求申请人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分支工作至少一年,对刚毕业的留美学生来说无法满足。获得卓越O签证对的大多是学科带头人,体育金牌得主或者艺术家来美国所设计,也并不适合创业者。
新规定的提出挺坎坷。 “创业签证”的法案最早在2010年就进入国会讨论,之后根据两党相互磋商,一再修订。最新的版本是2013年1月被提出,目前还搁浅在委员会审议阶段。
也有保守乐观者。新规定出来后,Techcrunch报道称,新规定只能服务于一小部分的美国创业公司,那些虽然是服务于公共利益却没有大规模生产效益的公司变成了受忽视的一方。
5年期满之后怎么办?一些投资人担心的是,“创业签证”不是绿卡,也没有一些确切的路径可让这些申请到“创业签证”的创业者成为美国公民。当然,申请人还是可以通过申请工作签证,来正式进入美国的移民体系,最终获得绿卡。
目前这项新规仍在意见采纳阶段,还未正式实施。45天公示之后,将无需经过美国参众两院的审核即可实行。按照白宫预计,每年大约会有3000人得到“创业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