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互联网” 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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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律+互联网”,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法律+互联网” 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对中国法律服务界而言,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根据《第八届全国律协理事会工作报告》,截至2015年,我国律师人数超过29.7万,近4年来整个律师行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之中,越来越多的人尝试将法律与信息技术结合,开拓新的服务模式与产品。

国内法律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产品由来已久。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一领域一直在两大产品中徘徊:法律数据库、律师门户网站。然而近年来,伴随着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各种新型法律服务机构和运营模式却层出不穷。

2015年7月,腾讯领投赢了网,开始布局法律行业;2015年12月,支付宝城市服务开通法律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4月,百度与部落网合作,发布律师直达号。法律服务越来越多地获得资本和巨头的青睐。

对于这些区别于传统律所,依然在法律领域提供各种服务的机构,目前并没有什么好的称呼。“互联网+”这个词火了以后,人们便习惯性地称之为“法律+互联网”,但“互联网”一词并不足以涵盖全部内容。一些机构虽也借助互联网,但重点却是在技术创新,互联网只是展示形式。况且,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方式,20年前互联网上就有了法律相关内容。

因此,笔者暂且将近年来出现的,依托于信息技术,区别于传统律所,但依然在法律范畴内提供服务的机构,统称为“新型法律服务机构”,以方便描述。当然,说“新”,并不是说模式新,而是在时间上新。

笔者选取了自2007年以来成立的79家新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分析研究。

基础数据分析

从成立时间上看,这79家机构有着明显的特点。从2007年至2011年,共有7家成立。从2012年起,增长速度明显提升,一年就有7家成立。而在2014年及2015年,每年成立的数量猛增,分别达到22、24家。截至6月份,笔者检索到的2016年新成立机构为7家,相比于去年增速有所放缓。

“法律+互联网” 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其中,截至2016年5月25日,已有壹法务、易法务、信法网、蒲公英法律网、法门网、法律盒子、Yesmylaw、微法律等,共8家机构停止服务,比例达10.1%。

“法律+互联网” 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从合作律师数量上看,超过1万名律师的机构共有6家。其中,易法通、绿狗网合作律师均超过1万人,赢了网、库法网超过2万人,部落网超过3.4万人,而中国快律则达到了5万多名合作律师。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如果以上机构公布数字属实,则我国至少已有1/6的律师选择与新型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借助互联网提供法律服务。

发展特点

1.多方积极参与

在这一轮新机构涌现的浪潮中,背后闪现着多方的身影。

在律所方面,金杜、汉坤、盈科等知名所均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如:法海网创始人陈一凡出自金杜,且根据公开消息,金杜也参与了对法海网的投资;盈科律师事务所于最近悄然推出了律云3.0版本;绿狗网CEO张馨心同是邦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汉坤律师事务所推出了专注创业公司文本组装的简法帮;天同律师事务所创立了无讼科技;瀛和律师机构推出了赢在线平台;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创办了专注合同服务的易法客等等。

律所的参与为这些平台提供了众多专业的知识性内容,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简法帮,依托汉坤律师事务所,免费生成的合同文本质量相对较高,且部分带有律师批注,给用户带来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从资本的角度,已经公开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来自于腾讯、IDG、德同资本、复励投资、信天创投、乐视、金杜、真格基金、清流资本、天阔资本、复兴昆仲、洪泰基金、顺为资本、淳信投资、天阔资本、易一天使、维度和天使汇等诸多机构,粗略估计总投资金额超过两亿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官方机构也积极地参与到这一轮浪潮中。2014年10月,官方版裁判文书网上线,成为目前法律实务界不可或缺的案例检索平台。据笔者了解,大量司法大数据产品的基础数据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另一大数据产品“法信”上线,由于其仍处于试用期当中,大量内容及功能未向公众开放。但据内测消息,其功能十分强大,将是一款重磅司法大数据产品。

2.服务价格较低

在以上列举的机构中,大量机构打着“低价”的旗号“颠覆”法律服务市场。除大量免费咨询外,“低价律师上门服务” “88元合同审核”等宣传屡见不鲜。

以合同审核为例,在接近30家提供合同审查的机构中,有十几家可以低于600元的价格审查一份合同。线上低价服务,与律师线下的高收费形成巨大反差。

3.律师特征明显

目前各平台注册的律师主要以诉讼律师为主,其涉及的业务主要为诉讼咨询、诉讼委托等。少量的非诉业务主要限于合同起草与审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简单类型。从律师执业年限看,执业一年的实习律师到执业十几年的“资深”律师均有分布。

从职业律所看,除仅有的几家机构外,少见金杜、中伦、方达、君合等“红圈所”律师。

模式创新乏力

从2015年开始,谈创业,言必称互联网。提及传统行业,言必及“互联网+”与“颠覆”,笔者已患上了“互联网+”恐惧症。电商、互联网金融的火爆让许多传统行业眼红,法律行业也不例外。

但互联网不是万能的,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一“触网”就实现飞跃。所谓“法律+互联网”,到现在也只不过是一场盛大的烟火。

笔者统计竟发现,本文所提及的大部分机构,主要是以互联网为“渠道”,自己作为平台,邀请或要求自有律师入驻,希望通过互联网解决客户与律师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或让客户更容易地获得法律服务。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律师寻找案源,帮助客户寻找律师。

“法律+互联网” 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79家机构中,有61家采用了此模式,比例高达78%。在这61家中,有30家建立了自己的律师库,向用户提供律师检索功能。有43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在线文字咨询及电话咨询;其中,竟有24家(比例高达56%)提供以小时计的免费咨询服务。

“法律+互联网” 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除上图显示的功能外,有20家(33%)开展在线下单,审阅、起草合同业务。15家(25%)开展在线下单委托案件功能。13家(21%)将各项法律服务打包出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另外,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时代,有10家(16%)定位于向创业者或创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在Airbnb及Uber等共享经济,及在线抢单模式的影响下,有5家(8%)将自己标榜为“法律界的Uber”。

从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众多机构的服务模式高度雷同。笔者在iOS手机端下载了13个法律服务类APP,功能竟出奇地一致:律师库+在线咨询。

传统方案难寻突破

律师库和咨询并不是全新的产品。2003年之后成立的找法网、中顾法律网、法律快车、华律网等老牌法律门户网站,从一开始就在做律师库、律师推荐,及在线咨询。

1.律师库

从律师数量来看,老牌法律网站的注册律师数远远超过后来者;如法律快车,号称拥有超过17.68万名合作律师,这一数字已经超过我国律师总量的60%。

从律师库发挥的作用来看,互联网的一大作用在于信息传递与分享;但另一方面,互联网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信任危机。人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甄别互联网信息的真伪。因此,各行各业的线上信用评价体系应运而生。同样,在律师库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建立良好的评价体系解决信任问题,仍是一个较大的课题。

裁判文书网的上线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给律师库的升级提供了契机,不少网站开始建立自己的律师评价体系。在律师自己填写资料的基础上,部分网站(如法斗士)以律师为中心,通过对裁判文书网的判例进行分析,给出该名律师在各法院代理过案件的情况,并附带胜诉率分析。

这样的分析能够给律师库增色多少呢?且不谈胜诉率这一指标用于律师评价是否科学,这种评价维度还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并不是每一位律师的全部案例,信息完整性上存在问题。

第二,该种信息抓取方式的关键点在于律师署名。如果一个诉讼案件中,某位律师在前期参与了大量工作,但最终并未出庭,则该案件并不会进入该律师的评价体系。同样,通过种种非诉途径解决的争议并不会出现在裁判文书网。

第三,非诉律师的工作成果很难在裁判文书网上体现。

因此,从用户角度来看,通过分析裁判文书来评价律师,仅仅提供了一个方面的参考,很难做到全面有效。律师自己也对这种律师库的建立也心存不满,他们认为这些数据无法全面反映自己的经历和能力,反而将自己的能力“削弱”了。不管目前困境如何,线上律师库应当成为解决“找律师难”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在目前已有的机构中,大型律师库的建设仍未出现有效的解决方案。

另外,对律师来讲,指望通过注册一个账号就能为自己打造品牌、带来案源是不现实的。案源拓展和品牌塑造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课题。

2.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也是老牌法律网站坚持在做的业务。早期法律网站的免费问答几乎毫无价值可言。合作律师为了刷回答数量,大量出现“可通过诉讼解决” “可委托律师解决”等答复;网站通过出售广告位提高律师曝光率及显示排名,用户很难找到真正有价值的答案。

那么,“互联网+法律”口号下的网站解决这一问题了吗?目前,在线咨询主要分为文字问答、电话咨询两种模式。文字问答又分为一次性问答及聊天式问答两种。就各网站或手机APP提供的问答展示来看,大部分机构中的问答在“问”与“答”两方面均存在问题。

从用户角度来讲,其不知如何正确地归纳和提出问题,提问往往过于简单、繁杂或偏离法律,大部分网站缺乏良好的指引和纠正机制;从律师角度来讲,回答内容仍过于简单和应付,缺乏参考意义。

在此方面,在此方面,赢了网的免费问答整理做得有可圈可点之处。其答案均以平台名义提供,并整理成“法律依据、行动建议、相关法律法规”三个部分,显示出了较高的专业参考价值。

低价服务根基存疑

超低价服务的根基何在?是不是所有提供低价服务的平台都找到了法律服务“标准化的模式,足以降低价格?笔者心存两个问题。

第一,如此低报价下,平台合作律师及其服务质量如何?笔者又亲自尝试了3家500元以下低价法律服务,均无法达到满意效果,合同审查结果极其粗糙。当然,满意与否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此处仅表达个人看法。

此种水平的报价对大量低支付能力的个人存在一定吸引力,但对其他个人及企业来讲则涉及到信任问题。

笔者随机访谈了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20位法务总监,询问其是否愿意接受目前法律服务模式下,600元以下的法律服务,结果无一肯定答案。20人全部了解目前存在大量的低价线上法律服务,但几乎无人使用,仅1人使用过知果果进行商标注册。不使用的理由均为:不相信其质量。

笔者在亲身尝试过程中发现,许多低价法律服务只是诱饵,提供者的目的还是将咨询者引向线下的高付费。这种做法无异拆除自己与用户之间信任的根基,让用户越来越不相信线上法律服务。

第二,与某著名互联网公司合作的某知名网站在其宣传中表示,“XX网上律师服务价格,一般为律所价格的60%”,但却未给出原因,令人费解。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至于为什么该网站的律师服务价格如此之低,以及律师收取的该部分费用是通过律所收取还是个人收取,笔者暂未求证。不过该问题值得深入探究。但因探求此问题并非本文意图,遂在此只提出,浅尝辄止。

几种有益的尝试

在大量雷同的运营模式下,仍然有一些机构在运营模式上,作出了不同的尝试。(这里仅部分列示了运营模式有特色的机构,依托技术创新的将在下篇介绍)

易法客在电商模式下,重点突出了合同服务这一主题,从智能生成到合同审阅、合同起草,类型覆盖公司运营中的方方面面。其特点是从合同出发,单点突破。但其业务类型却不断扩大,逐渐上线了各种打包法律服务,有从“单点”到“百货商店”的趋势。

知果果是一家在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专注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以低价高效闻名。这是对法律业务进行“乘法”处理的典型案例,专注一件流程性强、重复性高的服务,低价换取巨大的业务量。以根据其官网显示,其企业用户注册量目前超过50000家,月案件数量10000多件。

iCourt则与其他所有机构不同,展现出了独特的切入点。其以法律从业者为服务对象,专注于打造一家与众不同的法学院,以“技术驱动法律”的理念,帮助律师提高职业能力,如可视化、大数据等技能已被诸多律师运用到实务当中。迄今已有6000多位律师走进iCourt法学院,其公开课已覆盖数万名法律人。

安盾网同样关注知识产权,但其以“打击侵权假冒产品”为关键点进行切入,在全国建立律师及调查员网络,同时建立面向公众的有奖举报平台以扩大信息来源。根据官网显示,其客户已包含华为、海尔、腾讯、小米等知名公司。

牛法网定位高端,致力于打造高端法务平台,是少有的小时咨询费率可达数千元的服务机构。入驻律师及法务大多拥有出色的教育及工作背景。

以上诸多机构风格迥异,但共性在于,均选择了某一个切入点进行单点突破。或是选择某一领域深耕,或是在定位上实现差异化运营。在此并不讨论哪几种模式优劣及运营效果,从摆脱雷同服务模式的角度看,他们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法律+互联网”,绝不是法律服务网店化

红极一时的绿狗网曾以电商模式主打各类法律服务,后试图将服务“产品化”,推出“还钱吧” “离婚快”等法律产品,而今却围绕公司注册、财税社保等打造了许多法律周边服务产品,量大却技术含量不高。狭义的法律服务已偏居一隅。

这种转型应给其他机构带来一定启示。法律服务的简单电商模式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即使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也已无助于推动改变。

雷同模式喷涌而出,就如同一场声势浩大的烟火,耀眼,但会转瞬即逝。

转变思路:由服务大众到服务律师

在本文提及的79家机构中,极少有其他机构专注于服务律师,均是面向公众提供法律服务。而律师恰恰是各种模式背后,法律服务的最终提供者。

上文所述的几项技术中,工作流程与项目管理就是为法律工作者量身打造的解决方案。然而,笔者目前接触的诸多律所都没有一套客户或案件管理系统,许多重复性工作依然大量依靠人力完成;而已购买系统的律所,也逐渐把系统视作一种负担。

一方面是渴望工具,另一方面感觉被工具绑架,这一矛盾如何处理值得业内人深挖。当然,这一市场上新的产品也已呼之欲出。

面对工具,我们还存在另外两个问题,一是已有一定可直接用于律师工作的技术工具,但大量律师不会使用;二是市场上本就缺乏针对律师的技术提供者,无法满足律师的需求。围绕这两点都可以做出大量的产品。

对每一个法律人来讲,工作时间极为宝贵。如果有律师可以优先使用足够多的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更多的时间,做更多更有价值的事情,那么他就有更多的机会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据更大的价格优势,抢占先机。再回到上篇讨论的定价问题,一切不以提高效率为基础的降价,都是耍流氓。

(作者:王振宇,微信:iCourt-Jarry)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网立场本文由Jarry授权虎嗅网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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