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监管全球范围内趋严,美国甚至纳入证券法管理
(原标题:全球ICO监管趋严:多国发布风险提示,美国纳入证券法管理)
ICO(首次代币发行)全球监管趋严,各国开始密切关注这一新生事物,中国叫停之外,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也相继发布风险提示。
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全面叫停代币融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中国监管部门明示对ICO史无前例的严监管态度前后,各个国家已经对这一新生事物有所关注,部分国家也发布了风险提示,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中国是最严厉的。
美国:ICO适用于证券法
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声明并附关于ICO项目The DAO的报告,明确ICO代币是一种证券,在SEC的监管范围内,需要符合联邦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提醒投资者谨慎作出投资决定。
而被SEC调查的基于以太坊的The DAO项目,该项目去年创下1.523亿美元众筹纪录后,在6月遭受黑客攻击,丢失了至少360万以太币,所以这次该项目成为SEC的“眼中钉”。
SEC指出,ICO的市场参与者发行和出售证券需要在SEC注册,如果不想报备,那一定要符合豁免情形。此外,还需要考虑交易平台是不是符合交易所规定,提供和出售证券的实体是否是投资公司,提供投资建议的人是否为投资顾问,“数字化的价值工具和使用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而发行的产品,不能游走于联邦证券法之外。”
“我们意识到新技术为隐藏在新名词后面的骗术提供了机会,我们敦促投资者用传统的审慎的眼光去做新型投资决断,这包括――很多听起来美好到不真实的交易,低风险甚至零风险但是高回报的承诺,高压销售策略,与未注册或无牌卖家合作,”SEC在声明中表示。
8月29日,SEC再次发出警告ICO投资风险,指出正在进行ICO发行的公司存在诈骗可能,利用新兴技术诱惑、说服潜在受害者进入投资骗局,声称拥有ICO技术的公司,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欺诈可能。
SEC还向投资者建议,在购买股票前,一定要研究该公司的财务、组织和业务前景,特别是在停牌后。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公司向SEC提交的文件中找到;对于不需要向SEC提交报告的一些公司,因为可能没有最新和准确的信息,投资者需要小心交易这些公司股票的风险。
此外,美国近期也暂停了一些ICO项目交易,比如8月9日暂停了一家叫做CIAO的公司的ICO交易,因为SEC对其项目计划书仍有疑义。FirstBitcoin Capital,CorpStrategic Global和Sunshine Capital这几家公司的ICO项目也暂停了交易。
中国香港:ICO属于证券
9月5日,香港证监会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留意到,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来愈多以首次代币发行(ICO)来募集资金的活动,视乎个别ICO的事实及情况,当中所发售或销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
对于属于证券的ICO,香港打算牌照化管理。
香港证监会的声明称,如ICO所涉及的数码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数码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或者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5第1部所指明的“受规管活动”)。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位处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英国:有监管沙盒,观望中
英国对区块链技术在内的金融科技有“监管沙盒”。“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在英国,加密货币和代币都被视为私有货币(PrivateCurrency),而ICO发行者都是基于自己对于法律的解读来操作,自行承担政策和法律风险。
新加坡:发布风险提示
同样有监管沙盒的新加坡与英国态度类似,将虚拟代币认定为资产而不是证券,因此不需要接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监管,但是考虑到ICO的匿名性和洗钱、反恐融资风险,纳入沙盒。
新加坡也有监管趋严的迹象。8月中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商业事务局(CAD)发布联合声明,提醒公众留意首次代币发行(ICO)及虚拟货币投资风险:“公众应谨慎行事,了解ICO以及数字代币投资方案的相关风险。”
MAS还警告说,客户应该警惕那些承诺高回报的投资计划,这可能是一场骗局,可能还会承诺高佣金。这样的数字代币还可能是多层传销(MLM)骗局,比如臭名昭著的OneCoin代币。
而新加坡的邻居,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也在9月7日发布声明警惕ICO风险,并称ICO项目不受管制,可能会使投资者陷入欺诈,也可能涉及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此外,代币销售的运营者可以在国外进行该活动,这意味着投资的收回“可能受外国法律或法规的制约”。
瑞士:不需特殊许可
全球金融机构密集的“避税天堂”瑞士,对ICO最为宽松,发行代币不用相关的特殊许可证,但是需要在瑞士金融监管局(FINMA)的批准下开展业务。此外,有关企业如果要开展反洗钱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比如比特币经营,就要注册为金融中介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并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瑞士国内有一些数字货币经纪商为创业公司在合法要求下提供ICO服务。比如成立于2013年8月的BitcoinSuisse AG。
韩国:保证金制度
虽然韩国大妈们热衷于比特币,但是ICO在韩国不算火热。据韩国商业报道,韩国央行、金融监管机构和数字货币企业组成的工作组在9月3日大会上宣布,加强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加强用户认证流程,并将关注洗钱、非法融资、交易活动,还将以违反资本市场法,惩罚利用ICO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的平台。此外,据coindesk报道,韩国方面正打算针对ICO交易平台推出保证金制度。
日本:严管虚拟代币买卖
今年4月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关于虚拟代币交换业者的内阁府令》开始实施。该文件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但是规定从事虚拟代币买卖和虚拟代币间交换业务的公司,需要在政府登录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包括3年内的收支预想、公司结构等各种信息。日本相关ICO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增加自身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