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种网络投票活动暗送“商机” 疯狂刷票黑产何时休)
原标题:各种网络投票活动暗送“商机” 疯狂的刷票黑产何时休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目前,法律层面对于网络刷票行为没有定性,其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尚属空白地带,这给对于刷票行为的处罚带来一定的难度。打击刷票黑产,也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定,从制度上规范网络评奖投票活动
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单位评奖,帮忙投一票。”“孩子评奖,需要您这宝贵一票。”
又到一年评奖时。想必不少人的朋友圈里,帮忙投票的请求又多了起来。
火热的评奖也给一些人创造了巨大的商机。
在一些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中,活跃着一个个刷票公司。有时,他们还主动出击,对参选人开启来电“轰炸”模式推销,甚至连公安系统的参评人也不放过。有的还假冒活动主办方,告知参与者已进入候选人名单,建议其购买投票服务。
或是因为好奇、或是因为虚荣、或是当了真,不少参评人交了钱,到最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陷入了刷票黑产的圈套……
你投票 我花钱
工作做得越来越顺手,多次得到领导肯定,在一家公司任职会计的张晓慧(化名)觉得,2019年年底的优秀员工奖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然而,这次评优,她们公司不仅打破部门人数的限制,还开启了网络投票。张晓慧精心整理了自己这一年的“优良事迹”并上报,期待同事、朋友们会给自己投上一票。可第一天就让她大失所望,她只得到了3票,有的同事已经上百票。
张晓慧开始学着别人,将评奖链接转发到自己所有微信群,还发动家人帮忙推广。这让她的票数从不足10票,涨到了近300票。
但投票时间才过了一半,有同事的票数已近万。自感“回天乏术”的张晓慧对于拿奖之事已经没多大兴趣了。可让她好奇的是,为什么别人的票总能涨得这么快。
“找投票公司啊,以前给孩子买过票。”“价格便宜,又不耽误时间。最后得了奖,还能两相抵消。”好友的一句话点醒了张晓慧。张晓慧立即添加了好友推荐的投票公司业务员的微信。
在询问过程中,这位业务员向其表示,只要买人工票,就不会被查出来。
为了证明确实是人工刷票,业务员还通过视频向张晓慧展示专门刷票的QQ号以及微信群。只见对方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地叠满QQ号,每一个QQ号界面里都分列着不少小群组。在微信任务群组里,因信息提示不停地攒动着……
“小公司跟我们没法比,我手里掌握上百万的人,刷几个‘十万+’都不成问题,帮你们投票只是小业务。”该公司业务员表示。
在好奇心和些许虚荣心的驱使下,经过一番讲价,张晓慧最终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人工”“慢投”1万票的服务。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存在着大量张晓慧购买的这种刷票服务。
在一些知名电商平台上搜索“刷票”“投票”等关键词,虽然页面显示“没有找到相关的宝贝”,但搜索“投票服务”等关键词,仍会出现不少相关店铺。
法治周末记者又在QQ群里输入“投票”“刷票”“刷量”等关键词,“人工投票”“安全刷票”“刷票投票互投”等群跃然而出。记者向上翻动页面足足两分多钟,页面仍未刷完,最后上翻页面止于“载入中,请稍后”的提示。
服务背后暗藏黑产
不少人接触刷票服务,是因为刷票公司的“主动出击”。
沈畅(化名)是某事业单位的活动负责人,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最近单位开展了为期10天的网络投票活动,活动不久他们就接到了举报,称有不少投票公司主动联系选手,表示可以帮助入选。投票开始不到3小时,就有选手被投了四万多票。直到发布禁止刷票的声明后,情况才有所收敛。
还有些投票公司连来自公安系统的参评人员都不放过。去年9月初,“四川慈善奖”评选的投票渠道刚刚打开,公安系统的参评人接到了多个外地电话,声称“可以花钱投票,保证名次”,甚至分局、值班电话以及警察本人的电话都被“穷追猛打”。
刷票公司怎么知道参选人的信息?
“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设立专职话务员。为了拿到参赛人的私人电话,他们有的冒充页面后台人员,有的还冒充记者……”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
“获取个人信息只是刷票黑产链条上的一环。刷票黑产内部还有技术、推广、管理等一系列环节。”上述人士说。
据其介绍,一般较大的刷票公司分为机刷和人刷。机刷还分为利用“苹果墙”或“安卓墙”操控软件,一键刷量、投票,以及利用“云控”技术(云端控制软件),远程操控刷量。这些技术甚至能让固定的IP地址转化为全国各个小区的IP地址,刷量惊人。
“机刷很容易被辨识出来,一旦被识别IP地址就会被平台封掉。人工涨得更自然些。”该人士表示,“刷客手中还掌控者大量刷票QQ、微信群,里面的从业人员叫投手,少则几百人,多则上百万人,随时做刷客发布的任务,有时还互相帮助完成任务。”
“其实,刷票黑产的泛滥也少不了主办单位的‘功劳’。一些活动组织方因为缺乏经验,或资金紧张,很少重视投票页面的安全性,间接给一些刷票公司创造了牟利的机会。”上述人士说。
“验证码就能将刷票减少一半,但价格不便宜。”沈畅坦言,“我们的活动资金有限,所以页面拦截刷票功能也没那么完善。”
“其实投票只是一种扩大活动影响力的手段。最终结果还是靠专家评审。”沈畅透露,投票只占20%的比重,很多票数靠前的,最后什么奖都没拿到。但单位的公众号在活动期间增加了近十万粉丝。
谁是受益者
刷票黑产现象早在十年前就出现了,并一直受到媒体关注。
一组来自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29日,网络投票以及其滋生的刷票黑产相关网络新闻已有1077条,APP文章95篇,微信公众号文章600篇。”
10年刷票黑产,为何难以根除?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监管要求下,知名电商纷纷下架了相关产品,但社交媒体上还充斥着大量的相关交易。
“目前,法律层面对于网络刷票的行为没有定性,其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尚属空白地带,这对刷票行为的处罚带来一定难度。”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说。
刘太金表示,业界普遍认为,刷票行为只是钻了技术上的空子,为的是规避正常的投票程序。如果只是规避私法范围,则不应多加干涉;但若刷票是规避强制性的规则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则刷票行为被认定为无效,相关人员甚至会受到法律制裁。
“在刷票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后果,被追究责任时,还需区分不同主体以及刷票行为的不同方式,以便进行定性。”刘太金说,对于刷票公司来说,其实质是通过流量造假,从而影响网络用户的真实选择、扰乱正常的网络营商环境。这可理解为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修改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活动组织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道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果是为了获取刷票利益而设置的投票活动,刷票从业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具体行为及情节,前述刷票人员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实务中因刷票获刑的案例较少,受行政处罚的也非常少。”黄道指出,“一方面,因为互联网有一定的技术壁垒,给调查取证带来难处;另一方面,网络刷票公司往往是‘皮包’公司,并未经过注册登记,而工商主要管理经过注册登记过的违规市场行为,从而让这些刷票公司成了漏网之鱼。”
刘太金指出:“要想杜绝刷票行为,活动组织者不得将网络投票作为评比的前置条件和唯一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活动中收取候选人赞助费、宣传广告等费用;不得泄露候选人个人信息。同时,相关部门应对网络刷票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定,从制度上规范网络评奖投票活动。”目前,已有地区明令禁止学校开展网络投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