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榜》《盗墓笔记》遭盗播 爱奇艺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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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琅琊榜》《盗墓笔记》遭盗播 爱奇艺维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丽君 实习记者 王嘉敏)海淀法院日前受理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超级视频”未经允许提供权属作品《盗墓笔记》和《琅琊榜》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向被告北京文青博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张两项总计100万元的损害赔偿一案,让影视剧盗录盗播一事再次引发了舆论的关注。

2015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报指出,保证影视节目的版权安全是影视产业生存发展的命脉,而盗录盗播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将被重点打击,否则会伤及行业根本。然而今年以来,此类盗录盗播事件仍屡禁不止,5月16日,电视剧《小丈夫》剧组新丽传媒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将严厉打击盗版,保护观众的观剧体验;7月5日,热播剧《欢乐颂》出品方之一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在微博发布联合声明,将打击网络侵权盗播,并表示将与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不遗余力追查到源头;由TFBOYS主演的网络剧《超少年密码》,自7月11日在乐视视频首播后便遭盗播,对此乐视采取了停播维权的强硬手段。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影视公司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加强,但是依然不能有效减少盗播事件的发生。

“多媒体时代盗版在技术上更容易,在成本上更低廉,而收益上更丰厚,尽管风险极大,依然会有盗版。”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晓明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盗录盗播剧通常为时下热门剧集,因为这些内容的受众范围广,可盈利性强。以《盗墓笔记》和《琅琊榜》为例,截至2016年6月,这两部剧在爱奇艺平台累积的点播数分别达30.6亿次与42.6亿次,自然成为盗录盗播者的目标。但是爱奇艺虽为此次盗播事件的受害者,却在此前就盗播过乐视独家版权的格莱美58届颁奖礼,今年2月爱奇艺因盗播《芈月传》再度被乐视起诉,并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行业内的乱象也可由此窥探一二。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强调,目前很多的盗录盗播行为,其实从技术层面来讲是一种盗链行为,链接分两种,一种是普通链接,本身不侵权,还有一种是深度链接,从法律上来讲,提供深度链接可视为提供内容,构成侵权,这种链接在播放时没有页面的跳转,不显示链接来源,目前大部分盗录盗播的网络视频平台或者App,都采用的是这样的方式。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影视作品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盗录者盗播盗录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若侵权人以盈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

针对盗录盗播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有专业人士表示,网络在给予侵权人虚拟身份的同时也加大了侦查的难度,导致侦查机关无法快速有效地锁定侵权人的真正身份。张晓明认为,遏制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最重要,但是行业也需要自律,同时相关部门应对存在侵权作品的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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