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后,国民式体育偶像的断层
约瑟夫·熊彼特有过一段关于破产的形象描述,他认为破产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良性更新的“创造性破坏”。他的讲述中,破产应该是资本主义带给人类社会经济乃至社会关系最大的礼物——当然熊彼得不可能预料到,会有一些巨型央企,例如中石油、中石化,根本不受破产法则的约束。
破产就是产业竞争的游戏规则,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繁荣期,每年破产的企业,占据企业总数10%,衰退期数字会大很多。这样的破产,形成了一种代谢般的淘汰体制;这样的更替,能给新的经济增长预留空间、给后来者保留机会,而不至于在饱和中滞塞并且霉变。这是市场化经济的特性,也是成熟市场化国家的社会规则。
体育在各种社会事务形态中,市场化程度颇高,哪怕中国体育。淘汰与更新的规律,在中国体育没有触及市场化边缘时,就已然显现——这种显现包含在偶像更替和赛事受欢迎程度更替两个方面。只是这种更新发展到一定程度,却会“反市场化”般停滞甚至倒退,体育和“市场化机制”,总是有所不同。
当体育真正得到大众传媒支持时,八十年代初中国的体育偶像是女排这样的团队楷模,随即有李宁、许海峰、高敏、邓亚萍、杨扬、郭晶晶、姚明、林丹、李娜和刘翔……这个似乎可以不断更新的名单,到刘翔这里,会有一断,因为刘翔不可复制,不可再生,除非未来出现一个中国田径选手,能在奥运会百米决赛上,打破世界纪录并且夺冠。
体育偶像破产并且留给未来市场更新空间的规律,在刘翔式的问题上,无法发生效用,因为刘翔这样的偶像是不可复制的,其不可复制的根本,在于刘翔不是乔丹、费德勒那样完全基于市场体系职业运动的偶像。他的成长和成功,都和举国体制不可分割,包括他此后两度退赛的争议与疑问。他从民族偶像,转型为商业标签,本质上却仍然是体制内的超级运动员,各种关系纠结和矛盾,正是两种体系不兼容的反射。
然而不论你口口声声支持刘翔,还是你一直怀疑他是影帝,你和刘翔之间,绝不仅是那种对乔丹、费德勒运动成就的单纯崇拜。你爱刘翔,或者恨刘翔,或者无爱无恨的漠然无视,其中都夹有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情感关联。这情感关联,便是那柄斩断市场理性的利剑。
赛事项目兴衰更迭,也未必会长久演变。如今随便一个夜晚,你能在央视体育看到国际斯诺克比赛、网球大满贯、乒羽,在乐视看到欧洲亚洲各国足球联赛,在腾讯看到这一天几乎所有NBA赛事集锦,在地方台体育频道看到中超联赛直播……运动项目竞争,似乎随着媒体平台扩张,而变得更激烈。和八十年代整个世界传媒变革相比,在由开路走向有线的时代,运动项目内容,如今无比丰富,一些新兴项目也能获得前所未有的生存空间,然而像足球和篮球这样的主流项目,地位却前所未有的稳固。
很难想象未来二十年乃至五十年,有什么运动项目能取代媒体传播中夜晚的足球、上午的篮球,套用另一个经济概念,这就是先发者优势。只是先发者优势,还不足以说明这两项集体运动的魔力,特别是和网球、高尔夫这些个人运动比,更能唤起大众激情、形成群体情感皈依,升华为情感寄托。
与偶像更迭至刘翔之后会转向类似,运动项目的受欢迎程度更迭,至足球篮球而“停滞”,原因在于我们不仅仅是这些运动项目的“受众”或“用户”,我们更对之寄托了情感,形成了割舍不断的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单向的依恋。因此足球能成为一种信仰,而网球、高尔夫或其他,永远也做不到。
“创造性破坏”,无法在体育逻辑上完全生效,这和体育绝不能仅仅用经济关系定义或概括相关。体育是一种哲学,一种文化,一种接近中国传统中的“礼”。也许正因为体育这种和经济社会的差异,我们才会如此古典地热爱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