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陷票房分成纠纷 "去电影化"转型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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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周星驰和华谊兄弟(300027.SZ)联手推出《西游降魔篇》,拿下12.48亿元总票房,并登顶全年票房冠军,故事并未就此结束。在此后,华谊兄弟与周星驰旗下的崴盈投资有限公司,为了争夺票房,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利益之争。

4月15日,北京市三中院作出判决,法院对崴盈投资与华谊兄弟签署的《补充协议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主张不予采信。因缺乏证据支持,原告崴盈投资的相关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与周星驰闹翻,华谊兄弟似乎并不在意。“ 判决的结果说明了法院比周先生的公司更懂得电影。 ”4月16日,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在公开场合的此番表态,意有所指。

《西游降魔篇》当初一经推出,便引起巨大话题效应。无论对于周星驰,抑或是华谊兄弟,都带来了众多利好。不过,如今的华谊兄弟早已突破了电影的限制,开启了“去电影化”的互联网转型。

在过去的2014年,是华谊兄弟名副其实的电影小年,全年投资电影的累积票房仅5.14亿元,在五大民营电影公司中排名最末。然而,在电影业务下降的情况下,华谊去年总营收达23.89亿元,实现净利润8.97亿元,比上年增长超过一半。这其中,仅互联网娱乐板块的营收就占据了1/3,是2013年的3000多倍。

“影视一条路上是走不远的,所以我们才转型,并有了互联网事业群。”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对外不止一次提及过华谊兄弟的转型方向,未来互联网事业群旗下的业务将超过影视事业群,成为华谊兄弟最核心的营收来源。

与周星驰决裂

4月15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华谊兄弟公关曹赫时,恰逢北京三中院下达判决结果。

曹赫向时代周报记者出具的判决结果显示,4月15日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对于原告崴盈投资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主张,因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原告崴盈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崴盈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2月底,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其从《西游降魔篇》获得1.96亿元的税前利润,随后同为该片制作方的香港比高集团立刻与另一制作方发布公告,表示华谊兄弟只是该片发行方,只有投资方才享有70%的净利润分成,并与华谊兄弟展开了长达两年的利益之争。

比高集团旗下崴盈投资在状告华谊兄弟时称,2012年制作的《西游降魔篇》,崴盈投资先后与被告华谊兄弟签订了《(除魔传奇)(暂定名)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由于对影片事先评估较好,周星驰曾与王中军口头商定,若票房收入超过5亿元,华谊兄弟可给予原告票房分红。随后,就票房分红问题,双方通过邮件的方式确认了《补充协议二》。

崴盈公司称, 截至2013年8月30日,《西游降魔篇》实现票房收入12.48亿元。按照双方约定,华谊兄弟应支付1.77亿元的票房分成,但目前尚有8610万元未支付。

对此,华谊兄弟方面一直坚称,票房总收入需扣除院线分成,华谊兄弟的实际收入不足5亿元。同时,其已按照此前约定支付完分成收益。

此外,崴盈公司称《补充协议二》已经成立并生效,但法院最终在判决时认为该补充协议双方均未签字、盖章,不具备成立要件。

4月15日晚间,华谊兄弟于当天对外发出情况说明。说明中,华谊兄弟称此次被崴盈投资起诉感到很无奈。

“和崴盈投资合作的电影《西游降魔篇》,崴盈投资用零风险和极少的投资额从该片获得4倍的回报,而承担最大风险和最高投资比例的华谊兄弟从该片中仅获得2倍的回报。”华谊兄弟表示。《西游降魔篇》上映前,其已经支付了崴盈投资8800万元的投资款项,占总投资的77%。

华谊兄弟认为崴盈投资前后拿到了8800万元投资款加8602万元收益分成,总计1.74亿元,远高于其对《西游降魔篇》的投资比例,其想要更多收益并无依据。

据了解,目前国内电影投资分成模式以以下三种为主: 以投资人身份参与票房分成,投资方兼发行方并重,以及纯发行方。华谊兄弟对《西游降魔篇》的投资为第三种。

华谊兄弟前董秘胡明也对外公布《西游降魔篇》的投资构成,比高集团、威秀电影以及安乐电影共同出资1.06亿元。其中,比高集团出资63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华谊兄弟在影片上映前先后支付了8800万元的发行保底费用给比高集团,并由比高集团将这笔发行保底费分配给其他投资方。胡明认为,在该过程中,华谊兄弟承担的风险最大,“谁风险高谁就拿大头,这个戏如果没卖好,华谊也是亏得最多的一方”。

弱化电影业务

事实上,就《西游降魔篇》票房分成一事可以看出华谊兄弟和比高集团两家上市公司对待影视业务的不同态度。周星驰旗下比高集团为港股上市公司,近几年亏损严重,因而多出来的8000多万票房分成显得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过去一年中,“去电影化”转型战略效果初显的华谊兄弟,对待票房分成一事则显得较为强硬和淡定。华谊兄弟201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华谊兄弟全年实现营收23.89亿元,同比增长18.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亿元,同比增长51.93%;基本每股收益0.73元。

华谊兄弟表示,去年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旗下三大业务板块稳健发展。 其中,影视与类板块创造的IP版权价值不断提升;品牌授权及实景娱乐板块发展迅速、经营模式持续创新和完善;互联网娱乐板块通过强强联合,在娱乐元素与用户之间进行了有效连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年报显示,2014年,华谊兄弟互联网娱乐板块主营业务收入达7.78亿元,比上年增长3222.14%。自2010年涉足互联网娱乐,华谊兄弟先后布局手机游戏、在线发行、粉丝社区等领域。其中手机游戏业务表现最为抢眼。2013年收购的银汉科技去年全年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112.5%,占全国手游市场6.2%的份额。

反观过去一年华谊兄弟在影视方面的成绩,相比之下乏善可陈。2014年前三季度华谊兄弟投资电影累积票房共计5.14亿元,占市场份额5%,排在万达影视、博纳影业、乐视影业及光线传媒之后。其中,光线传媒以23.54亿元的总票房及20.9%的市场份额占据民营影视公司第一位。

相比万达影视、博纳影业以及乐视影业三家各有侧重的民营影视公司,从传媒公司转型而来,并通过电影业务使收入大幅增长的光线传媒在发展路径上与华谊兄弟更有可比性。

华谊兄弟在过去一年的发展中,鲜明地体现了“去电影化”的特点。“ 我们2009年就开始往这方面转,只拍电影这个公司不会做大,在我们公司上市的第一次高管培训中,我就说华谊兄弟不是拍电影的公司了,要只拍电影,我们就没有前途。 ”王中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电影的波动性和电影市场的规模,中国发展到今天也只有300亿元,相比之下,手游仅用了几年的时间就达到了这个规模。

“我们所谓的转型,其实是选择了游戏,布局了新的行业。”王中军说道。

华谊的野心

2013年在收购银汉科技时,王中军曾对外表示,收购银汉科技是华谊兄弟内容板块的重要落子。“未来我们希望游戏业务在华谊的全产业链中能成为与电影业务、一人经纪、电视剧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第四驾马车。”

“我们进入的时间非常短,但是已经在市场份额上冲到了原来电影平均20%—30%的市场份额。”王中军在提及华谊兄弟布局银汉科技和掌趣科技时表示。

很显然,迅速成长的游戏业务已成为华谊兄弟的重要支柱业务。 去年8月,华谊兄弟前董秘胡明辞去董秘职务,担任互联网事业群CEO,负责游戏、粉丝经纪产品、视频运营以及移动端新项目投资等业务。

事实上,王中军在华谊兄弟20周年庆典上已经对华谊兄弟未来发展的三驾马车作了阐述:以电影、电视剧、一人经纪等业务为代表的传统业务板块;以电影公社、文化城、主题乐园等业务为代表的实景娱乐板块;以游戏、新媒体、粉丝经济为核心的互联网板块。

除了过去一年表现强劲的游戏业务,2014年,华谊兄弟在地产方面的成果颇丰。2014年5月华谊兄弟以16.38亿元底价竞得深圳坪山三宗地,随后转让子公司49%的股权到PE公司,华谊兄弟在发展文化旅游地产方面动作频频。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华谊兄弟与观澜湖地产共同开发的冯小刚电影公社正式对外营业,这是华谊运营的首个文化旅游地产项目。此外,华谊兄弟在苏州、深圳、上海等地在建或筹备类似的地产项目。

在王中军看来,他对华谊兄弟最大的愿望是要“安全”。“ 对于华谊而言,不只依赖电影业务,首先就安全了。有的公司拍了一部电影,本来期望15亿,最后卖了5个亿就赔了,华谊不想做这样的事。

过去一年中,马云马化腾以及马明哲同时入股华谊,也为华谊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网络游戏领域,华谊已与腾讯展开合作;阿里巴巴旗下的娱乐宝也为华谊提供了平台,未来3年内将有10部电影登陆娱乐宝;马明哲在融资方面则为华谊提供了资源。

不难看出,“三马”能为华谊兄弟提供的资源和平台刚好与华谊转型的“三驾马车”形成对应关系。 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企业作为华谊的标杆,王中军认为华谊的目标是成为类似迪士尼这样兼具娱乐节目制作、主题公园、电子游戏和传媒网络的娱乐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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