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政策出台:行业股票投资价值面临严重分化
在“互联网+”的风口,一些互联网金融行业应时而生,但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因缺乏监管,而被业界成为“野孩子”。7月18日,业内期盼已久的监管政策——《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出台,这意味着被标签为“三无产品”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变得有规可依。
多方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明确定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细分领域,监管透明化也有望推动所有从业者的自律和行业规范性,未来行业洗牌潮将加速。
而对于A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上市公司而言,“该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将面临‘分化’”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致观点。
行业或迎洗牌潮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体现了‘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方针,是一个规范管理、加强监管、促进发展的总体方案,自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入一个有规可循的大发展新阶段。”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发表观点称。
盈灿集团副总裁、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意见》整体以鼓励为基调,内容覆盖全面,对行业是一个大的利好;另外,强调了市场的作用,明确了监管的定位,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而在《意见》没出台之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监管以及门槛上具有不确定性及不透明化,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在业内看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阶段,《意见》将一定程度上有效推动所有从业者的自律和行业规范性,以此,行业可能会迎来阵痛,洗牌潮将加速。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鲁桂华表示,《意见》将加速互联网金融行业优胜劣汰,预计会有部分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在他看来,一直被过度 “消费”的P2P平台,随着行业的愈来愈规范,未来不转型将会被洗掉。
此次《意见》的出台,业内大多数的眼光也聚焦在容易发生“卷款逃路”的P2P平台上。《意见》中P2P被定义为一个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一位P2P行业人士表示,这就否定了目前大多数网贷公司正在走的路,这将加速P2P的洗牌。
在石鹏峰看来,再次强调了信息中介的性质,是为所有从业者再次划清了监管的底线;但将网贷用个体网络借贷来界定略有偏颇,peer to peer并不一定指个体,其强调的是借贷两端直接对接的关系。
有金融方面的学者表示,下一步还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相关部门、省级政府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监管规则或实施细则;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立,当然这并不着急。
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概念股面临分化
此前,在“互联网+金融”的风口,涉及相关概念的股票便遭轮番炒作,股价飞天不是“神话”。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被定性、明确监管之后,“该行业公司股票将面临‘分化’”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致观点。
“过去大家都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空间大、路径多,便蜂拥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但是监管意见出台后,行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分化,真正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才会被市场认可,只炒作概念的上市公司将被市场遗弃。” 一位不愿具名的华北公募基金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有私募人士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并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领域有所控制地位的上市公司,会比较受资本市场欢迎。
“上市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经营模式清晰,随着业务的发展市场份额有所提升,最终营收和净利润上都有所体现,这样的行业公司值得投资。”上述公募基金人士补充道。
据国泰君安研报观点称,梳理了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22家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其中净利润增速超过5倍的公司数占比达13.6%,净利润增速超过1倍的公司数占比达31.8%。
以东方财富中报业绩来看,该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约10.37亿元-10.47亿元,同比增长约3055%-3085%。该公司方面表示,报告期内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基金销售额突破4000亿元,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00%以上。
从估值水平来看,《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的20只互联网金融股票中,截至7月19日,绝大多数的估值水平在100倍以上,其中银之杰的市盈率达到948倍,业绩姣好的东方财富市盈率在303.52倍。
上述公募、私募人士均称,受前期大牛市行情的影响,估值水平都有点过高,随着行情的逐步调整,以及上市公司层面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的发展,估值最终将回归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