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前海人寿再现身,增持格力股票成其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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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人”前海人寿再现身,增持格力股票成其第三大股东

格力电器会不会成为第二个万科?

11月30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对11月28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情况核查,发现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11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大量购入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由2016年三季度末的0.99%上升至4.13%,持股排名由公司第六大股东上升至第三大股东。

目前其尚未达到持股5%的披露标准,公司也尚未获悉其后续投资计划和投资目的。

此前,“宝万大战”搅动了整个资本市场,险资前海人寿不断增持万科股票,被王石成为“门口的野蛮人”。4月8日晚间,万科A发布公告称,股东钜盛华于4月6日与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签署表决权让渡协议,钜盛华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共约14.73亿股万科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寿。这也意味着,前海人寿成为万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大股东。

据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保险机构偏好举牌的上市公司大致为四类:估值低、股息率高、有稳定现金流;拥有大量隐蔽资产;有国企改革或重组预期;股权相对分散的高成长性公司。而前海人寿之所以不断增持万科股票,也正是因为万科具有部分这样的特征。

与万科类似,格力的股权结构也极为分散。格力的第一大股东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8.22%。其次,格力的市值体量较大,为1373亿元。同时,格力的股息率较高,是绩优蓝筹股。对于这次前海人寿增持格力股票,也让很多人担心其会不会成为第二个万科?

此前,就曾有人问董明珠,格力会不会步万科的后尘。她回答称,这是不可能发生的……我们与万科有本质的区别,如果一个人通过搞资本运作,带有野心去发不义之财,社会也不会允许他们这样去做……请尽管放心,我们会一直坚持对市场负责的原则……

目前,“野蛮人”已经来到格力门口,不知道董明珠会怎么应对?

以下为公告全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深交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n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 第 202 号),经公\n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进行核查。现就关注函相关\n事项回复如下:

 1、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n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n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七号—信息公告格式》中,\n《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经公司核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关于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通过对 2016 年 11 月 28 日\n收市后前 20 名股东情况核查,发现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1 月\n17日公司股票复牌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大量购入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由2016\n年三季度末的 0.99%上升至 4.13%,持股排名由公司第六大股东上升至第三大股东,目前其尚未达到持股 5%的披露标准,公司也尚未获悉其后续投资计划和投资目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n(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n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向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询:\n“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收购、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 月 29 日,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回复公司:“格力集团近期无计划对你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你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n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公司自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期间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n调研的情况已按《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于巨\n潮资讯网,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6 年 11 月 2 日-11 月 21 日的投\n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定期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通过对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五章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公司认\n为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过程中,没有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n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经核查,在 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8 日期间,公司副总裁、财\n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望靖东先生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买入 24,800 股,于 2016\n年 11 月 22 日买入 5,900 股,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买入 125,100 股。公司董事\n徐自发先生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买入 575,300 股;徐自发先生的配偶韩凤兰女\n士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买入 207,000 股;徐自发先生的子女徐伟于 2016 年 11\n月 24 日买入 2,500 股,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卖出 10,000 股。

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是其个人基于对证券市场、电器行业的判断及对公司投资\n价值极强的信心而作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5、核查你公司截止 11 月 28 日收市后的前 20 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你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通过比对公司截止 2016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的前 20 名股东名册,除第九大\n股东董明珠女士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裁;公司董事徐自发\n先生为第二大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监事郭书战先生为第二大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外,其他股东不存在与公司、董事、\n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n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n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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