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天使投资基金”这玩意儿
编者按 :“天使投资” 备受追捧的今天,作者想从根本上研究下这个概念到底能不能站住脚。本文作者黄嵩,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中心秘书长。原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黄嵩资本论”,36 氪经授权转载。
最近,“天使投资基金” 着实火,受到各路创业者的热捧,成了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闪亮天使。各种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PE&VC)的排名和评奖,也开始专门设有天使投资基金(机构)这一类别。
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 “天使投资基金” 这一玩意,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
天使投资是指个人投资行为,天使投资人投的是自己的钱。
例如,美国天使投资协会创始人及荣誉主席 John May 认为:“天使投资是一种个人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人运用自己的资金投资陌生人的早期企业。”
又如,著名的天使投资研究机构、新罕布什尔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认为:“天使投资是具有一定闲置资本的个人,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种子期企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的行为。”
因为是个人投资行为,天使投资又被称为 “非组织化创业投资”(Informal Venture Capital)。所谓的 “组织化创业投资” 就是采取基金形式,即创业投资基金。
所以说,只要采取基金形式,就不再是天使投资,所以天使投资基金这个词本身就是矛盾的。
国内的所谓天使投资基金,事实上是创业投资基金。
那为什么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基金叫做 “天使投资基金” 呢?
一个原因可能 “天使” 听起来神圣,天天插(zuo)上(zhe)翅(fei)膀(ji)飞来飞去,为创业者提供资金炮弹,让自己有一种成就感。
另外,因为天使投资作为个人投资行为,一般具有投资金额小、投资期限早、投资决策快等特点,叫做天使投资基金,可能想说明他们的基金投资也具有上述特点。
来说说 “天使投资” 和 “创业投资” 名称的来源吧。
20 世纪 30年 代,百老汇演出的投资成本大幅上升,推广费用、剧场租金、舞台布置费用和演员成本的上涨,加上演出的高风险,迫使导演和演员寻求多元化资金支持。
这时,一些富有个人向百老汇伸出了援助之手,投资百老汇演出。这如同上帝派来的天使,百老汇的导演和研究就将这些投资人称为天使投资人。
约翰•H•惠特尼(John H.Whitney)是其中最为知名的一位,先后投资了多部百老汇演出。后来,惠特尼还把目光转向电影业,投资拍摄了一系列经典电影,包括史诗巨作《乱世佳人》,以及好莱坞经典剧作则是《一个明星的诞生》。
经多年实践,惠特尼认识到:应该超越天使投资的个人化运作阶段、而采取机构化运作,雇佣专业投资人士来管理投资。
为此,1946年2月 惠特尼出资 500 万美元与纽约律师本诺•施密特合伙成立了风险投资机构——惠特尼投资公司,由专业的投资团队掌控,致力于为雄心勃勃的创业企业家提供资金和专业支持。 惠特尼投资公司的成立,标志着现代意义上专业化创业投资的开端。
正是惠特尼的合伙人施密特发明了 “创业投资” 这个词。惠特尼投资公司一开始声称自己从事 “私人创业投资”(private venture capital),施密特把它简称为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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