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急了:尽快出台P2P和股权众筹的监管规则,防范非法集资
2月4日 晚间,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提出,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主体,拓宽合法融资渠道。 尽快出台 P2P 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 1月29日 的例行发布会上也表示,
证监会正在制定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最终方案出台后开展试点,但并没有透露具体时间表。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 1月16日 表示,要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建立符合股权众筹 “大众、小额、公开” 特点的发行方式。
股权众筹监管细则还没有时间表,网贷的监管方案还在征求意见中,但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刻不容缓,上述《意见》要求,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 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意见》认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部分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
《意见》指出,长期以来,中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财产损失大,频繁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正如这份国务院文件所言, 2015年 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从金额、波及人数到辐射范围,比任何一年都来得猛烈,甚至进一步演化成社会群体性事件。
特别是以 P2P、私募基金、股权众筹之名新增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最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公开表示,“有一些是以 P2P 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另有一些则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 P2P 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等。”
业内人士指出,“ 只是在形式上开一个网店,往往通过线下跨区域设置门店,招聘大量员工进行地推,公然进行非法集资。许多担保小贷、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公司甚至房地产公司,租台服务器买套网贷软件,就是 P2P 了。 ”
监管处于真空状态,行业鱼龙混杂,山东泰安一家已停止运营的 P2P 网贷平台 同鑫创投 甚至还发布了一个奇葩公告:“老板被火化了。” 公告还展示了两张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为死亡医学证明书,另一张照片为火化证明。信息显示,死者是法人代表苏卫东,死因为心脏骤停。该网站上线之初就有业内人士质疑,“其标的共同特点是车辆质押, 无任何借款人的资料,无任何质押合同或是借款合同。 ”
做假债权是骗子平台的普遍特征。官方表示,“钰诚系” 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 700 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 租宝” 实际吸收资金 500 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 90 万名。
“ e 租宝上 95%的项目都是假的。 ” 钰诚融资租赁的风控总监雍磊承认,老板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 1.5%-2%向企业买来信息,风控部门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 e 租宝平台上线。
一家网贷平台的高层就对 36 氪表示,当时看到 e 租宝一天能拿到几千万上亿的资产时就很好奇,“他们每天这么大的交易量,我非常困惑他们的核心资产从哪里来的,怎么开发的?很可能就是庞氏骗局。我们平台开发 10 万元的资产,可能需要一个团队好几个小时甚至一天时间,但 e 租宝 一天能拿上亿的资产,很可能是虚假债权。 跑路平台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资产端很不透明”。
什么叫非法集资?按最高法院的司法释义,这包括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集资诈骗两种行为。
非法集资猖獗,跑路现象频繁,也导致好的平台受到波及,据 36 氪了解,受 e 租宝事件影响,投资者信心减弱,开始大量赎回,业内大多平台在岁末年初的交易量下降了 20%左右。这也说明,一个行业如果没有明晰的监管和自律准则,吃亏的也包括好的平台。
对此,《意见》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深化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除了监管要 “长出牙齿”,不管是网贷平台还是众筹平台,平台自身也要过硬, 详尽的信息披露机制和良好的资产端开发能力都是必不可少的。
监管法规不完备,行业准入缺乏门槛,监管力量薄弱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共同造就了如今非法集资的乱象,这不仅需要从行业自律,更需要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细化,让正规的股权众筹平台获得牌照合法立足,也让正规的网贷平台在阳光下生存,才能改变行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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