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放宽股权众筹监管,向小投资者和初创公司开了方便之门_36氪
美国证监会 (SEC) 本周五批准法规,对美国国内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股权众筹的活动进行了规范,设定了这类筹资的期限和上限,并且对参投者的个人收入或资产做出相应要求,使企业 100 万美元以下的较小额募资更为便利,免去了初创公司 200 万美元以下募资的高成本。
法规规定,美国企业可在 12 个月内通过互联网进行不超过 100 万美元的小额股权众筹,若投资者年收入或个人资产净值不超过 10 万美元,则在 12 个月内的最高股权众筹投资额为 2000 美元,即不超过其年收入或资产净值的 5%;若投资者年收入和资产净值至少 10 万美元,则 12 个月内的最高股权众筹投资额为 10 万美元。
此前 SEC 将这类众筹的参与投资对象限定在个人资产高净值投资者范围内,而初创公司在起步阶段不得不依靠预售产品或者服务的众筹进行一定规模的融资。不难看出,SEC 此举是在保护小投资者的基础上,为小企业融资创造便利。
众筹平台 SeedInvest 的 CEO Ryan Feit 就提到新规的这样两大亮点:
- 允许企业向小投资者进行最高 100 万美元的股权众筹;
- 初创公司的募股融资规模若不足 200 万美元,则不必递交正式的审计文件,避免产生对小公司而言过高的成本。
新规一出,存在两方面声音:
支持者认为,这是 2012年4月 初奥巴马签署颁行的《创业企业扶助法》(JOBS Act) 付诸实施的最后一步。首次利用股权众筹募资的企业将不必为了正式的审计而准备自己的财务记录,这是很有建设性的变化。
批评者表示,初创期的企业信息披露有限,这对经验不足的投资者来说风险过高。
再回头看下国内,近些年中国的股权众筹也有壮大之势。
比较典型的一个就是 36 氪,今年6月 上线了股权众筹平台,采取 “领投+跟投” 模式降低投资风险。此外,36 氪在产品方面也进行了创新——首创了老股发行产品,即已经步入高速成长期公司的创始人在不改变公司实际控制权及股权结构的前提下,由创始人或持股较多股东出让少量股份,放到 36 氪平台进行众筹。这是一种 “人无我有” 的创新模式。
按照科技部副主任杨跃成的说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国家新时期的重要战略,是新常态下战略发展的新引擎。他对 36 氪寄予了厚望,鼓励 36 氪大力发展众筹平台,帮助更多年轻人实现创业梦想。同时也善意提醒,众创平台要规划运营、防范风险,做到开放合作、健康发展。
事实上早在 2014年 底,全国已经有 128 家股权众筹平台上线。举动频频是基于对市场的乐观前景。根据世界银行预测,至 2025年 中国众筹融资总额有望达到 460 亿至 500 亿美元,其中 70%至 80%的融资额将是股权众筹融资。
原创文章,作者:徐宁,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36kr.com/p/5039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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