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凶”:自乱阵脚的通付盾正走上穷途末路?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文/新媒体砖家

眼球经济时代,关注力成为了一种宝贵的财富资源,如何吸引更多的目光,成了不少公关心头的“痒痒肉”,有借势上位的,有重金轰炸的,当然也有友商间互撕逼的,尤其是撕逼,仿佛成了双方心照不宣的默契,群相互撕,逐渐成了科技企业的标配公关活动。

近日圈内撕逼最狠的莫过于通付盾与同盾科技,较之普通的“默契式”互撕不同,这次不仅线上擦枪走火,线下也是不甘示弱。2016年5月19日,尚沉浸在融资喜悦中举办新品发布会的同盾科技,被突然而来十余名“寻衅滋事者”搞坏了心情,事情到底因何而起?双方又是谁对谁错那?

花钱“买凶”:狗急跳墙还是气焰嚣张?

据悉正在举办发布会的同盾科技,被这十几个闹事者搅了局,该等人群自称说是公益组织,在现场大发单页搅乱社会秩序。闹市区犯事,也唯有公安部门出面调解,经查证这些所谓的公益组织成员中,张某等三人系以约200元/人的价格,是受雇于他人前来扰乱会议秩序。

也就是说这处踢馆事件是通付盾花钱“买凶”,恶意制造出来的破坏事件,姑且不论事件的对错,单通付盾借此途径恶意中伤友商就可见其道德底线,一家公司不顾大众的感受,可见其对待用户也是“棍棒模式”,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流氓习气一览无余。

据闹事者现场所发单页来看,上附一份合同,而该合同是通付盾此前与阿里巴巴一起签署,单页内容映射原阿里高管创建的同盾科技抄袭其设备指纹技术,而背后的黑手正是为许多企业提供互联网安全防护的创业公司——通付盾。

有好多读者势必想不通,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竟然不要脸到如此程度,了解通付盾的人可是一点都不好奇,毕竟这种公开性闹剧早已是家常便饭了。据有关方面爆料,通付盾B轮融资额度达到10.5亿人民币,估值已达百亿,但观其财报却让人十分怀疑。据投资圈相关人士表示,通付盾最新的融资PPT中透露,其去年全年营收为500万人民币,B轮谋求融资期望值是2000万元。继续追问通付盾的此次融资消息真实性,该投资人未做出回应。而关于本轮融资10.5亿的传闻,通付盾的官方公众号的回应是《通付盾已融资十亿?小编怎么不知道?我们一起来扒一扒》,一会借媒体之口说自己融资10.5亿,转头又在自己的官方公众号上含糊其词,不得不承认通付盾一路走来,都是“光着腚”。

理性探究:抄袭门能否经的起推敲?

上文中,我们更多的是通过道德角度来审核一家公司的是非得失,商业社会里,理性严谨是必不可缺的,这里我们就来重点理一理所谓的抄袭门。

据悉该事件所争执的核心点来源于“设备指纹”技术,指的是利用设备的多种特性进行设备识别和区分的技术方法。这种技术方法概念大约在十年前源出于国外,从专利归属上来看,该技术不属于任何人的私有财产,也就是说,既然不存在私有财产问题,那么何来的抄袭?就像童话故事里,大灰狼在上游喝水,喜洋洋在下游喝水,大灰狼要吃点喜洋洋,缘由竟是喜洋洋在下游喝水污染到了上游的水质,啥是不分青红皂白,舍此其谁?

设备指纹技术遭到如此疯抢,那么又有何神奇之处那?其实设备指纹技术最主要的应用领域是在广告营销和大数据反欺诈。同盾将设备指纹作为风险决策中最重要的底层技术之一,在规则模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设备指纹,可以更加精准的分析互联网欺诈者的行为轨迹,从蛛丝马迹中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准确追踪定位风险产生的用户主体以及关联的所有用户。

另外拥有设备指纹技术的,不仅仅只有同盾和通付盾两家,用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能够搜到国内有很多家企业和技术爱好者在研究这一技术。如果该市场是静态的,通过控制变量的方式,我们也能得出孰是孰非,如今设备指纹技术江湖门派林立,这么一个动态多变的市场,同盾抄袭通付盾一说,论据显然不足,俨然很难成立。

上文中,我们提到了闹事者在同盾发布会现场发合同单页,我们各个击破,再来具体分析下这份所谓的合同。在通付盾指责同盾抄袭一事中,其最为主要的证据就是,2012年同盾科技的创始人蒋韬,在阿里担任安全负责人时,与通付盾CEO汪德嘉签订了技术交流合同。

事实上,这个合同的确真实存在,当年通付盾进行天使轮时,就是凭借这一单和阿里巴巴签订的“设备指纹”技术合作合同,提升了投资价值,获得了较高的估值。关于指责蒋韬抄袭其技术之说,在合同中有几个明显的疑点:

1.通付盾说设备指纹技术只是应用于测试,但仔细看被公布的合同条款,其实这是属于验收环节。而作为甲方,验收环节自然需要测试。

2.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份合同中,有多处明显表示,项目合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阿里巴巴所有,而通付盾是乙方。

3.在当时的合作中,蒋韬只是作为甲方的一个执行人,在此之前,蒋韬也一直对安全有所研究。而在蒋韬辞职创立同盾科技2年以后,并已成为行业老大之时,被指责“抄袭”,这是典型的阴谋论。

当然,我们再抛开这些分析,去换另一个思维来重新打量这个事件,如果通付盾证据确凿还需要自己找人花钱“买凶”吗?大可通过正规途径解决,真是心虚了又想发声,也只有狗急跳墙,通过卑劣手段去中伤友商了,可换来的代价却是众叛亲离,自己将自己送上了穷途末路。

写在最后

当今时代,公司林立,信息泛滥,要想正确发声,借机提升品牌知名度着实不易,但即便如此,也不应当成为了投机倒把的理由,营销可以,但一定要合乎道德、遵纪守法。在遭遇友商恶意中伤的企业也应该向同盾科技一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本文被转载2次

首发媒体 百度百家 | 转发媒体

随意打赏

穷途末路乱了阵脚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