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举报360:莫将法律做武器
腾讯与360又一次成为舆论焦点:一向遵纪守法,以法律标准严于律己的腾讯对360网盘中过多涉黄信息实在看不过去,强烈的正义感令其直接举报给警方。接下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双方都进行了义正言辞的公关声明。
网盘涉黄其实已经并非秘密,各大社交平台以及论坛中多见各种色情图片视频以网盘形式进行传播,360在声明也是承认平台涉黄的。这点看,360被举报一点不亏,但举报者是腾讯却就显得狗血了。
法律向来讲“避嫌”,如近来法律已经执行的亲属规避制度,即法律不再强制犯罪嫌疑人亲属举报家属的犯罪行为,这其中固然是考虑到传统道德的因素。当然商业案件中,也应该规避相关利益者的举报动机,以免法律成为同类竞争的武器。
腾讯和360作为互联网行业最著名的一对冤家对头,各自都具有与不良行为做斗争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是同行,自然深知对手产品各核心问题,掌握各种违法行为,因此,同行在业务层面举报对手基本是百发百中,不会失手。但问题在于,如果此行为发扬开来,企业间的竞争会从产品竞争、营销竞争直接上升至法律之争,各大公司法务团队与业务团队协作以举报对手业务为手段,以此手段谋得市场份额。
这显然就已经是升级版的不正当竞争,对涉案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示范起到极坏的示范效果。
因此,铁哥建议法律的避嫌制度应该同样适用于互联网企业,法律对审理利益相关的企业间举报要尤其慎重。
因此,在此次事件中,无论腾讯是何出发点举报360,但有一点是肯定的,360网盘被整顿腾讯显然是受益者,腾讯是难以逃脱以法律为武器进行不正当竞争嫌疑的。
也因此,在该事件中,无论360是否真的涉黄,腾讯都在破坏正常的商业秩序。而司法机关应该对此种现象有所警惕,审理此案件铁哥以为有几点是要尤其注意的。
其一,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对举报者多加排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360果真涉黄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铁哥并不以为是被非法竞争举报就要被宽容。但铁哥建议对举报者也进行产品检查。
如果只严查被举报者放过举报者,未来将会出现各种举报与反举报现象,企业间深知对手种种问题举报刀刀致命,于行业于司法环境都是不利。而如果司法部门在同行举报时,已经主动开始对举报者产品进行全方审查,提高举报门槛:举报者如果真要完全出于公心,其产品自然无懈可击。
在审查阶段,司法部门无疑是全局的控制者,如此就一定程度避免了同行竞争的恶性循环事件发生。
其二,对举报者要及时公布
此次腾讯举报369发生在今年5月,而如今才被舆论所知,当用户去腾讯排查相关产品问题时发现涉黄问题几乎没有,原因很简单,三个月时间给了举报企业修正产品的时间与机会。
因此,铁哥以为司法部门在接到举报且判定举报有效时要第一时间公布,让用户去检验双方的产品是否真的能够经受考验。在此,也应该严格区分同行举报与普通举报,对后者应该保护举报者信息,前者必须公开化。
将举报信息公开化,不但增加举报者的举报成本,更重要在如果举报者产品可以经受舆论考验,还可解除不正当竞争嫌疑,与双方乃至整个商业环境都是有利的。尤其用户量足够庞大的互联网企业,其举报多是行业普遍现象,公布举报不仅揭开行业潜规则更是对优秀无潜规则企业的褒奖,公开有何不可?
在此次举报事件中,铁哥仍然以为腾讯有利用法律做不正当竞争的嫌疑,而司法部门的不公开行为也加速了剧情的狗血化发展。但作为正常商业公司,可以对竞争企业发起侵权等诉讼程序,但举报手段真的应该少用,企业如果将心思多放在对手的违规问题上显然是不利于行业的正常发展的。
检验企业是否真的合法的职责还是交给普通用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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