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完胜黑色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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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完胜黑色星期五!?

从规模上看,双十一国内电商成交数据统计,2014年双十一全网单天交易额(GMV)805.11亿元人民币,其中天猫贡献571亿元,占70.9%;而这次美国黑色星期五电子商务营收逾4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54亿元)。所以,从成交规模来看,美国仍然遥遥领先,那为什么说“双十一”完胜黑色星期五!?

没错,还有一个指标就是移动端的电子商务成交量。

在互联网世界的运行逻辑里,弯道超车从来都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性。

特别是在一些互联网技术和发展基础不那么良好的国家和地区,某一些细分类的互联网应用体验同样可以获得超乎以外的额市场效果。例如,在非洲某些国家,在传统的银行物理渠道网点体验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以手机支付为快捷体验的移动端支付方式迅速推广并占领了市场。也就是说,在互联网领域,起到决定作用的不是产业发展的梯队性和层次性,而是以弯道超车为细分表现形式的市场渗透机会。

同样而言,将中国和美国在近期“双十一”以及美国的黑色星期五之间的社会零售品购物途径和支付方式进行对比,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国内的手机无线端的订单和交易规模占比,从阿里京东两家电商巨头的数据来看,基本上都超过了40%,而且增长十分迅速,这个水平已经超过了同期美国移动端购物占比的水平。

在黑色星期五期间,Custora通过跟踪逾100家美国零售商、逾1亿名网络购物者、逾4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54亿元)电子商务营收得出的结论为:黑色星期五,移动商务占到电商销售的约三分之一,手机和平板电脑占到电商销售的30.3%,去年时这一比例仅为22.5%。相对而言,国内电商购物在移动端的渗透水平已经超越了美国。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国内的互联网电商行业是否已经在发展的趋势上超越了美国,在以移动智能化终端为配置的渠道条件下,国内的电子化业务水平和移动化、场景化的匹配能力也超过了美国?

其实上,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不同国家之间电商购物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差异。虽然从数据表现上来看,中国在移动指标上已经领先了美国,但是从两国实际的购物和电商发展生态而言,国内在移动互联网上的领先地位的确立也是有些“胜之不武”。

为什么说“胜之不武”呢,主要是中国国内电商占据的市场渗透度较高,受制于物理现实的线下卖场的分布和人口需求不匹配的尴尬现状;而美国国内的社会消费品主要是通过线下的传统大卖场和商超来实现集中式分布和销售的,和人口的集中分布匹配程度高,即便是电子商务,很多也是由传统的零售商延伸出来的。沃尔玛作为美国最大的在线零售商,在总体的社会消费品购物中的比重也不大。

这是因为,美国的电商环境和国内的存在很大的客户和市场差异。美国在社会零售品交易中,更多的是通过传统的零售商来实现的,也就是以沃尔玛、百思买、克罗格等线下的传统贸易零售商来实现对居民的日常零售消费的满足。相对而言,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电商化模式在美国所占的零售市场比重并不是很大,虽然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同期传统零售商的发展同样不可小觑。

所以,从移动购物端的数据表现来看,虽然阿里、京东在手机无线等端口的订单和交易量都超过了40%的比重,领先于美国的30.3%,但是并不能说明国内的整体电商产业体系就优于美国。但有一点是不可忽视的,随着国内电商在移动智能端的发展,未来的电商消费将会更为移动化、平台化和智能化。

或许,在移动端数据指标的优势,可以作为国内互联网产业一次弯道超车的重要表现,未来,随着整体互联网交易和运作流程体系的日趋完善,国内的互联网产业,也将存在整体超越美国的可能性,也许,这个时间不会太久。

早在2010年,软银的孙正义就曾预测:五年内,中国的电子商务会超过美国。移动端数据领先于美国,也是这种预言的赶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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