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打出“双响炮” 电子数据存证将成P2P标配
监管打出“双响炮” 齐指电子数据存证
自2016年8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公布后,从中央到地方纷纷据此出台了相应的细则和地方规则。而在2017年春节后,各级、各地方监管机构针对P2P推出的网贷监管政策更有加速落地之势。
2月22日,上海金融办在内部会议下发了 《上海市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讨论稿)》 (以下简称《讨论稿》)。2月23日,银监会又正式发布了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讨论稿》和《业务指引》的主要关注点有所不同,但均在细则中要求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需进行 电子存证 :
《业务指引》要求资金存管 委托人 :“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相关纸质或电子介质信息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 保存5年以上 ”。《业务指引》也对 存管人 提出了类似要求。
《讨论稿》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所需要呈交的12项具体材料,其中包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与 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 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
P2P如何开展合规电子数据存证?
电子数据存证是指将相关数据电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等)委托 第三方存证平台 进行保存,以备将来作为司法证据使用。那么,哪些第三方存证平台可以安全、合规的存储P2P数据呢?
首先,存证的基础是 安全存储 ,而部分存证平台采用云托管模式,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存储安全性。建议P2P平台与具有 大型金融机构数据服务 背景的存证平台合作,此类平台会使用自有产权的大型数据中心,并建设有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具备完善的数据恢复体系;
其次,借贷合同是P2P核心交易数据,但直接将合同电子文件交由第三方存储不能证明合同效力。严格来讲,未经 电子签名 签署的合同只能被称作 合同电子文件 ,不是电子合同。但建设支持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颁发及电子印章系统投入较高、周期较长,令部分P2P平台难以承受。因此,存证平台应支持电子签名、时间戳等技术手段,方便有需求的P2P平台将合同签署过程转移到存证平台,让合同 从生成、签名到存储的全流程 均得到合规处理,确保合同合法性的同时减少P2P平台的系统建设压力;
最后,如在存证期间出现 司法纠纷 ,存证平台有义务协助用户出具电子证据用于 司法鉴定 ,而可靠的存证平台有能力提供一站式举证服务。例如电子合同月签署量已达 百万级 的第三方存证平台“ 安心签 ”,通过与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建立合作,可为用户提供司法鉴定 绿色通道 ,使电子证据及时有效的发挥效力。
P2P业务过程中会产生合同、单据等大量的电子文档、数据,这些数据如果仅存储在P2P平台,一旦遭到毁损、灭失甚至篡改,将不利于信息公开、风险防控和投资人权益保护与追查虚假标的、洗钱、跑路等犯罪行为。正是基于这些考虑,监管层连续推出有关要求,势必让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成为P2P行业的 标配 。为此,P2P平台需积极应对,将电子数据存证设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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