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狂人埃里森(10)斗谷歌
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铁杆的朋友、总喜欢挑战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谷歌的对手、硅谷狂人、创业与创新高手、坐过一天世界首富的甲骨文公司创始人埃里森,见上图。
“这将是IT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并购,两家‘血统’千差万别的公司的命运,因为两个硅谷斗士偏执、复杂的情感交织而牢牢系在了一起。然而,‘太阳’不会陨落,IT行业的另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粉墨登场。”《中国计算机报》2009年曾这样评价甲骨文花74亿美元并购Sun公司。
在这场并购中,有一项未来可能左右谷歌安卓命运的技术,这就是Java。埃里森当时称“Java是我收购过的最重要的软件资产,没有之一!”
在并购谈判中,埃里森惊奇地发现,Sun正准备着对谷歌进行雷霆一击的诉讼计划。这项作战计划已经沙盘推演完毕,做好了前期的所有准备,只等战地指挥官下达攻击命令了。
现在轮到埃里森来发布命令了。
为乔布斯助阵
还在并购之前,当时整个Sun公司上下都对谷歌安卓系统利用了Java技术,却不肯付钱很恼火。
说起来,Java技术与谷歌存在着“剪不清,理还乱”的关系。这项技术是谷歌CEO施密特早年在Sun公司任首席技术官时,主导开发的。
Java的开发目标是绕开电脑,设计一个在任何设备都能运行的软件系统。这种语言最大优点是其通用性,可以在具有差异性的各种平台之间搭起桥梁,各种设备均可在其打造的环境中得到应用。
当年,施密特向Sun CEO斯考特·麦克尼利建议,将Java转向互联网,他曾回忆:“当麦克尼利确信这项技术,能通过互联网扼制微软对我们的吞并时,他毫不犹豫地成了这项技术的最坚定的支持者。”
施密特和麦克尼利以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方式来推广Java:即对任何非赢利性使用都是免费的,对赢利性使用也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钱。
“Sun并不通过Java本身来赚钱,而是把Java应用到了业务中,这就像使用英语不用上税一样。”麦克尼利这样说,他认为可以把Java的影响力与Sun的业务结合起来。他还踌躇满志地说:“多年来人们都梦想能找到一门电脑通用语言。我们从穴居人刻在洞壁上的符号得到启示,并实现了人们的这一梦想。”
在1995年之前,互联网的页面是非常单调和苍白的。Java让整个互联网变得灵动起来,Java之父高斯林曾说:“在Java问世前,人们看互联网时,网页就像一张纸。有了Java之后,浏览器就变成了一台大型机。”
《时代》周刊当时评价:“虽然今天Java还只是对程序开发人员有意义,但在今后的几年里,它也许会改变整个电脑产业的平衡。”
这种评价看来很有前瞻性,多年以后,采用Java技术的谷歌安卓系统真地开始改变产业的生态平衡。
作家威廉·吉布森说过,“未来(技术)其实已经在这儿,只不过它的分布不那么均匀罢了。”
Sun向已成为谷歌CEO的施密特提出,谷歌应该为获得Java专利授权而付费,有些讽刺意味的是——这是施密特当年在Sun时参与制定的Java授权政策。Sun开价是1亿美元。
谷歌认为自己并没有从安卓上获利,不肯支付这笔费用。而Sun认为谷歌虽没有从安卓上收费,但谷歌将它提供给了一批手机厂商使用,这仍是商业行为,“冤有头,债有主”,还是谷歌的事。
Sun漫天要价,谷歌坐地还钱。双方将价格谈到了2800万美元,
接近成交,但没有成交。
事后,谷歌解释不是自己不想掏这笔钱,而是“Sun希望在安卓的开发过程中拥有更大的控制权。”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谷歌只能拒绝。
但批评人士认为,谷歌“狡猾”地利用了Sun的“善良”,因为“Sun拥有一份长期存在并且对外公开的企业政策,就是其申请专利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防御。”就是说谷歌认为,即使自己侵犯了Sun专利,也不会遭到对方的起诉。
后来,谷歌一份解密的文件显示称,“Sun在安卓正式推出之后,不得不彻底中断了该公司正在进行的基于Java的智能手机开发工作,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产品,将完全无法与一款免费而开源的产品争夺市场。”
Sun方面很恼火,为此开始了精心的诉讼准备,但终其一生,也没有展开对谷歌的诉讼。
甲骨文并购Sun之后,埃里森获悉了Sun的诉讼计划,争强好胜的他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埃里森在等一个合适的时间,挥出他的铁拳。
埃里森的铁杆朋友乔布斯于2010年3月,向谷歌安卓阵营开始了“核大战”,其突破口选在采用安卓系统的宏达电(HTC),起诉对方侵权。值得一提的是,苹果起诉宏达电的重要律师诺森·克拉尔,原来就是Sun前首席知识产权顾问,在他的主导下,Sun完成了那份准备对谷歌安卓发起诉讼的计划。他加盟苹果后,继续咬着安卓不放。
谷歌CEO施密特希望能与乔布斯和解,他们在一个咖啡馆中会面。“我们把你抓了个正着。”虽然瘦削但气势逼人的乔布斯对施密特说,“我对和解不感兴趣。我不想要你们的钱,就算你们拿出50亿美元来请求和解,我也不会要的。苹果有的是钱,我要的是——你们的安卓停止使用我们的创意。”
“铁骑无声望似水。”随着诉讼如火如荼的进行,一旁观战的埃里森决定加入战局,向安卓阵营挥去沉重一击。
证券分析师尼尔·赫曼曾表示:“埃里森在聘请优秀的律师方面的确拥有丰富的经验,而且在解决司法争端问题方面一直都很成功。”
与乔布斯扫清外围、层层推进的战术不同的是,埃里森决定直捣黄龙。2010年8月,甲骨文对谷歌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控告谷歌在开发安卓操作系统过程中侵犯了其Java技术专利。
甲骨文发言人Karen Tillman在声明中说:“在开发安卓的过程中,谷歌故意、直接及反复侵犯了甲骨文的与Java有关的知识产权。”(本文摘自《中国互联网商业英雄列传》书作者姜洪军在百度阅读出品的电子书《硅谷狂人:埃里森》)
律师兴奋得两眼放光
“甲骨文终于对谷歌提起了诉讼。这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在Sun和甲骨文的联席会议中,我们就对公司与谷歌之间的专利形势感到炙热不安,我们能够看到甲骨文律师兴奋得两眼放光。”
2010年8月,Java之父高斯林这样评价甲骨文发起的对谷歌的诉讼,他认为甲骨文此举并不是为了保护专利,而是冲着金钱去的,这是自私、权力、金钱等多种因素混合在一起的结果。
高斯林是个技术天才,乔布斯曾三次和他面谈,想把他招至麾下。他们每次都聊得很投机,但是每一次聊完,高斯林都告诉自己:“不,我不能为这个人工作,他是个疯子!”
不过在外人看来,高斯林脾性也好不到哪里去,埃里森成为他的新老板后,高斯林对其没有给予必要的尊重,他曾当面呵斥埃里森,并称之为“魔鬼拉里”。
高斯林随后去了谷歌公司,在此前后,一大批原来Sun的工程师投奔了早年的老上司施密特。这也是埃里森对谷歌不满的因素之一。
Redmonk分析师迈克尔·孔蒂称:“谷歌已经招募了Java社区里的一些著名智囊和技术领袖,将那些人才招募进来后,谷歌就能在Java社区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谷歌认为,甲骨文试图借助这起诉讼,重新捡起对Java的控制权,谷歌总法律顾问肯特·沃克尔说:“事实上,这起诉讼并不是针对安卓,而是针对所有未获甲骨文认可的Java开发行为。这起诉讼试图‘将魔鬼重新放回到瓶子里’。”
美国Java软件工具开发商Aplix副总裁约翰·里佐说:“甲骨文和谷歌之间的纠纷其实是一场控制权之争——争夺谷歌对安卓技术变革的控制能力。”
甲骨文希望法庭发出禁制令,禁止谷歌进一步开发和销售安卓软件。
对于希望靠安卓把控移动互联时代的谷歌来说,这是不能容忍的事。谷歌迅速否认了这项针对安卓的指控,并表示自己并没有采用Java技术,而是自己开发并采用了一个与Java兼容的技术。就是说,谷歌认为自己没有侵犯原Sun、现在属于甲骨文的知识产权。
负责制定Java的功能和标准的“Java社区进程”执行委员道格拉斯·李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好公司和坏公司。这些企业都在恶性竞争,而且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在这起案例中,敌对双方是两家拥护不同开源形式的企业。”
谷歌随后宣布,由于甲骨文起诉自己,它决定放弃出席2009年的JavaOne大会。自2004年以来,谷歌每年都参加JavaOne大会。谷歌开源项目办公室工程师约书亚·布洛赫在博客中称:“每年,我们都会参加一些有关开源软件的大会。我们认为,这是谷歌服务于开源社区,与业界共享经验的最佳机会。”
布洛赫称,“但今天,我们很遗憾地宣布,我们将不会参加今年的JavaOne。我们很希望参加此次大会,但甲骨文的诉讼使得我们不可能在此次大会上,对Java和开源软件的未来发表看法。”
此外,布洛赫还表示,甲骨文起诉的不只是谷歌,而是针对整个开源软件界。谷歌发言人亚伦·扎莫斯特此前就表示过:“谷歌对甲骨文选择同时攻击谷歌和Java社区深表失望,这样的起诉是毫无依据的。”
谷歌的这些言论是想把甲骨文竖在开源软件阵营的对立面,因为早年Sun已把Java软件开源。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开源并不意味着公司对相应软件放弃了所有权,从法理上讲,甲骨文仍拥有Java的所有权。
Sun十几年来开发并推广Java,光开花不结果,“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而谷歌、甲骨文却都认识到了它的价值。
“人们回到一个地方,会用新眼光看它。尽管这个地方可能没有改变,但观察者一定已经改变。因为以前看不见的东西第一次突然变得看得见了。”美国小说家路易斯•拉摩这样写道。
开源软件阵营的一些人士认为甲骨文的所作所为非常粗暴,而谷歌也在业内煽动起了这种情绪。
“从长期的公共关系的角度看,甲骨文将付出代价。”市场分析师Jeffrey Hammond说,“谷歌可能会付给甲骨文一些钱,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它也找到了将来为寻求替代技术的借口。而对于甲骨文则会给公众留下一个糟糕的形象,因为你将看到人们会质疑疑甲骨文在Java上将成为什么样的管理员。这个诉讼明确地表明甲骨文有意控制Java的技术创新。如果你要做什么事情,你要通过甲骨文才能实现。”
《烧掉舰船》的作者马歇尔·菲尔普斯曾写道:“知识产权的最大价值不在于将其作为抵制竞争者的武器,而是作为与其他公司进行合作的桥梁,促使公司获得那些在竞争中取得成功所需的技术和能力。”
法庭上的较量
“你们两家公司都要求登月,但你们的要求应该更合理一些。”
2011年7月22日,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就甲骨文公司诉谷歌侵犯其专利权案举行听证会,由于两家公司在经济损失的计算问题上争执不下,而且都不太讲道理,主审法官威廉姆·阿尔苏普当庭怒斥双方。
阿尔苏普法官给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他要求甲骨文减少对谷歌的侵权诉求。甲骨文起初向法院提出了132项诉讼请求,法官要求甲骨文必须将诉讼请求减少至“可判定的数量”。他说:“有数百条技术参考涉及无效抗辩。这太多了。”他也指出了谷歌抗辩理由的矛盾之处,要求其减少无效抗辩数量。他说:“谷歌的许多无效抗辩都存在矛盾之处。”
阿尔苏普法官还说甲骨文提出的61亿美元索赔金额过高,因此驳回甲骨文的这一损失索赔评估报告。有媒体称,法官在一份文件中称甲骨文是“痴心妄想”,并称谷歌合理的赔偿最多应只有1亿美元。 “此案是公开审理,你们的律师和公司不应给法庭设置任何障碍。这不是甲骨文旗下全资子公司。”法官这样说。
但法官也不认同谷歌代表的观点,谷歌坚称甲骨文没有遭受任何经济损失,认为其广告收入不应包括在安卓系统对甲骨文造成的损失内。法官说:“这种说法是荒谬的。你们在此事上的态度完全是错误的。”
甲骨文代表在法庭上,向法官出示了谷歌工程师蒂姆·林德霍尔姆发送安卓项目负责人安迪·鲁宾的一封内部电子邮件,邮件中写道,“拉里和谢尔盖要求我们调查是否可以在安卓和Chrome中使用Java之外的其他技术。我们对此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最终认为没有技术能替代Java。我们的结论是,需要通过谈判来获得Java授权。”
而谷歌则否认这封电子邮件表明其故意侵权,并称“这与一项调查有关,该项调查就是为了防止甲骨文起诉而进行的”。虽然如此,谷歌却试图删改这封电子邮件,并表示其受“律师和当事人信息披露豁免权”的保护。
法官并不接受谷歌的说法。法官还警告谷歌,如果甲骨文最终能证明谷歌蓄意侵犯其专利权,谷歌可能会遭受巨额罚款。
美国专利博客Foss Patents知识产权专家弗洛里安•穆勒也透露,安迪•鲁宾曾于2005年10月在一封涉及Sun的电子邮件中称:“如果Sun不愿与我们合作,我们有两个选择:第一是放弃当前从事的工作,采用MSFT CLR VM和C#编程语言;第二则是继续使用Java,为我们的决定辩护,这样一来我们会成为敌人。”
分析人士称,谷歌明明知道该公司需要获得Java授权,却选择了不通过谈判获得授权的下下策。
法官阿尔苏普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谷歌或许有点儿厚颜无耻了,宁愿赌对方不会打官司,也不愿支付合理的费用。”
甲骨文希望通过证明安卓是谷歌一大重要财源,进而要求后者赔偿巨额的损失。甲骨文表示,由于谷歌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证明安卓的价值,甲骨文将自行调查、估算其价值。
谷歌坚称,安卓是个免费系统,自己没有从中牟利。而甲骨文的律师在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称,“安卓提高了搜索关键字的价值,因为它一方面增加了谷歌完成的搜索量,一方面增加了销售的关键字数量。”甲骨文的律师还指出,安卓设备上“位置相关”搜索关键字的价值尤其高,因为用户的点进率更高。
甲骨文称安卓业务每年给谷歌公司带去36.5亿美元营业收入,而且“这一数字并没有包括安卓在其他领域为谷歌创造的价值,如安卓市场的价值、安卓相关服务的价值、保证谷歌没有被排挤出移动市场的价值、与无数安卓设备厂商建立起的利润丰厚关系的价值、安卓用户为谷歌社交服务Google+创造的重要价值等。”
谷歌方面的人士曾调侃甲骨文是想通过这场诉讼,收回并购Sun公司时所付出去的数十亿美元。
期间,甲骨文还希望法院让谷歌CEO拉里·佩奇出庭作证,并表示,谷歌收购安卓的决定就是他做出的。甲骨文代表称:“拉里·佩奇还参与了谷歌与Sun之间有关授权安卓使用Java的谈判,以及随后与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之间的沟通。”
谷歌认为甲骨文的要求不正当,因为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样的信息,他们要求法院否决这项请求。而谷歌此前也发布公告,希望埃里森能够出庭作证。双方都想把对方的CEO拉上法庭,而自己的CEO却不出马。
法院对他们的口水仗感到不耐烦,裁定双方公司的CEO都必须出席调解会,以了结他们之间的专利侵权官司。华盛顿律师司各特·丹尼尔斯评价说,“这就像戈尔巴乔夫和里根一样,要结束争端,终结冷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两大巨头面对面谈谈。”
谷歌CEO拉里·佩吉在到达法院时表示:“我希望今天能有所收获。”而埃里森则声称“我们会尽力而为”。
但双方分歧很大,没有达成和解结果。
花旗银行全球市场分析师瓦特·普里特查德表示,埃里森很可能会要求向谷歌,为每部安卓设备支付5美元至15美元左右的专利费用。野村证券的分析师理查德·威迪索也认为,甲骨文可能要求每部安卓设备至少收取不到1美元的版权费用。
“甲骨文的诉讼措施伤及了安卓的基础。”市场研究公司LLC首席分析师杰克·戈尔德这样评价。(本文摘自《中国互联网商业英雄列传》书作者姜洪军在百度阅读出品的电子书《硅谷狂人:埃里森》)
新的沙场
2011年11月,有媒体称,美国法院对甲骨文诉谷歌侵权案的审理工作已经推迟,原因是两家公司都采取了“文山”战术,提供了海量的法律文件。
法院指派独立专家詹姆斯·基尔帮助处理此事,他的工作就是“仔细审阅和评估原被告双方的损失报告,最终提交一份独立报告,帮助法院和陪审团在最终确定损失时,更好理解每一方的观点。”
基尔所要审阅的、双方提供的文件总计达到2200万页,也就是说,如果以每分钟一页的速度,他需要大约40年的时间才能将所有文件看完。若想以相同的速度赶在2012年1月最后期限前完成这项工作,那么他就需要另外239人的帮忙,这还不包括对数据分析的时间。
2011年12月,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了甲骨文的一项Java相关专利,这使得甲骨文在指控谷歌侵犯Java专利的诉讼中遭遇挫折。一位法律专家分析,甲骨文遭拒绝的这项专利,在这起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
谷歌能够松一口气吗?
也未必,因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同时也支持了甲骨文的另一项专利。这将是甲骨文继续咬住谷歌安卓的一枚尖硬利齿。
2012年新年伊始,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网站发布消息称,谷歌在2011年12月30日记录的一笔交易中收购了IBM的188项专利和29项等待批准的专利。这些专利多数是数据库知识产权,包括题目为“用于数据库不熟悉的产品的数据库接口”的6442548号专利和题目为“在关系数据库中重建对象模型数据的方法和系统”的7831632号专利。
甲骨文当年是靠数据库产品起家,而IBM则是数据库软件的鼻祖。
看来,蓝色巨人这次想借谷歌收拾老对手甲骨文了,而谷歌也很高兴拥有一批杀手锏,将战火引向甲骨文的腹地。
作家Nigam Arora 在《市场观察》上撰文指出,“对这些专利的内容进行仔细审视之后,我们会发现,谷歌收购它们,真正的锋芒所指很可能并不是苹果,而是甲骨文。这两家公司之间的诉讼大战已经吸引了众多的眼球。表面上看来,甲骨文的位置似乎更加有利。谷歌雇用了很多前Sun的工程师,后者看上去似乎是带来了,而且为了谷歌使用了原本是Sun拥有的专利。谷歌从IBM所获得的一些专利或许可以用作针对甲骨文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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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狂人:埃里森
百度百家作家 姜洪军,著有《中国互联网商业英雄列传》、《极客:改变世界的创新基因》、《雷军: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微软王朝危机》、《谷歌风云》、《乔布斯和他的对手们》等8本纸质图书;以及在百度阅读出品的电子书 《 败局鉴 》、《 对话CEO 》、《 他们改变了乔布斯 》、《 硅谷狂人:埃里森 》、《 乔布斯前传 》、《 iPhone秘史:混乱、阴谋与背叛 》、《 iPad的前世今生 》、《 乔布斯:好莱坞屌丝逆袭记 》、《 20年前,屌丝眼中的互联网 》、《 20年前,屌丝眼中的商战 》 等。1996年起,在《中国计算机报》等IT媒体历任记者、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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