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店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还电子商务清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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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店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还电子商务清朗空间

临近年关,本年度最重头的互联网相关立法事项浮出水面。经过三年时间深入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各级人大、电商企业及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而形成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财经委第49次全体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于12月19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电子商务法被定位为综合法,致力于弥补目前民商事法律中对电商领域的欠缺与不足,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确保留出足够创新空间的基础上,对电商领域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出制度安排。目前这版《电子商务法》草案共有八章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跨境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其中,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等条文,尤为引人注目。

长期以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业界对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是否应该办理工商登记,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反对办理工商登记的一方认为,国家应对新业态下的小微创业实施保护措施,以低门槛的方式保持小微经济活动活力;支持办理工商登记的一方认为,网店从事经营活动,就应该纳入制度管理,依法纳税,用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

国家在处置这一争议时的态度是慎重的,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仅要求网店进行实名登记,并不要求进行工商登记,而在2014年国家颁布的行政法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继续对自然人网店网开一面,允许其不进行工商登记。即便到了2016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也再次公开表示,不强制要求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网店,可向第三方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不过从这几次行政法规的出台和监管部门的表态来看,虽然没有触及根本,但监管方的态度是渐次发生变化的,从最初的不需要登记,后来的可以不登记,再到后来的不强制要求登记,可以说是为了要求网店进行工商登记的新《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究其原因,还在于近几年来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乱象,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屡禁不止,刷单和刷销量行为肆虐。大量经营已上规模的网店,为了逃避监管和纳税义务,在已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情况下,仍以自然人身份进行经营活动,在经营中采取隐蔽的违法犯罪活动,给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这对于那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合法经营的网店,以及在线下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主体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进入《电子商务法》草案,体现了过去几年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中涌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否则将陷入混乱而失去控制,损伤整个产业的发展。从监管趋势和市场具体情况来看,《电子商务法》十二条有关经营主体必须办理工商登记的规定并不是拍脑袋的产物,而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产物,对整个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立法促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工商登记,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或至少是为一些问题的解决铺平了道路。长期以来,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C2C平台,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在监管上陷入一个又一个死循环。其中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经营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监管方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无法可依,无渠道可借,仅能依靠第三方平台的调控和自律解决部分问题,而这并不触及问题的根本。

《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的最主要作用并不是开启征税渠道,主要作用是为监管方规范和治理电子商务业者的经营行为创造了条件,而不是更多地将监管期望寄托在第三方平台身上,那从本质上是让裁判员下场踢球,是靠不住的。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后,会对自己的经营行为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假货、刷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会更加明确,查处和责任追究将更有针对性,监管工作将就此打开新的局面。

对于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来说,等于是将过去代行的监管职责交回到监管部门手中,淘宝网只需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违法信息,并根据监管要求做出相应技术处置,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从过去的经营者和监管者集于一身的角色,重新回归到经营者的角色定位。只要第三方平台对监管足够配合,在经营中秉承依法的原则,外界对于电子商务假货和刷单乱相的指责,也不会完全由第三方平台来承担了。

不过,在网店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之后,对于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在经营上还是有一定影响的。首先,淘宝网的店铺数量将出现下降,一些僵尸店铺将会被剔出统计数字范围,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小微店铺将被清洗出局,而随着立法落地之后实施细则的陆续出台,随着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地,那些不办理工商登记而从事电商经营的店铺,将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像淘宝网这种个人卖家超过9成的C2C平台,大量的小店铺面临着要么正规化经营,要么处于违法状态经营的问题,而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地,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淘宝网的大量个人网店将就此消失而退出市场。正规守法经营的店铺将受到鼓励,违法经营的店铺将被淘汰,因为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门槛抬高了,违规违法成本也相应提升,电子商务将不再是不法分子谋取暴利的理想舞台,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也将得到净化。

从现实角度看,《电子商务法》草案中第十二条之规定,对于大多数B2C网站如京东、聚美优品、当当等平台影响不大,因为这些平台的商家基本上都进行了工商登记,但对于自然人网店数量庞大的淘宝网,影响将是巨大而深远的。可既然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强国,电商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一成,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是不行的,没有一个行业可以靠着无证无照的打游击而发展壮大,更不可能因此而获得健康长期发展。换个角度看,《电子商务法》也可以是淘宝网的利好,有利于淘宝网更透明,经营活动更规范,违法行为日趋减少,淘宝网为此损失一些经营数字,应该也是利大于弊的。

《电子商务法》草案下一步即将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未来在这部法律得以通过的背景下,相关行政规定将围绕着这部法律陆续出台,到底哪些网店需要工商登记,哪些不需要,都会有相应的可操作性规定出台,而监管与执法部门将根据这些规定开展工作,不断规范电子商务的经营秩序,还电子商务一个健康稳定而可持续发展的清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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