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P独家:两家德丰杰龙脉基金对簿公堂 把LP给搞晕了
当各位朋友还沉浸在双十一大促销,而熬夜放手买买买的时候。
一家老牌的美元VC在华的分支机构却正在经历一场暴风骤雨。针对德丰杰龙脉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纠纷,北京和上海两家德丰杰龙脉正对簿公堂。下面来看GPLP的报道。
先是有网友爆料:最近发现一个事情:中国境内有两家投资机构声称自己是德丰杰(DFJ)在中国的唯一合作机构。两家机构的GP团队和Location都不一样。一家是上海德丰杰龙脉,有两期美元基金和一期人民币基金。另一家是北京德丰杰龙脉,是只人民币基金。
GPLP君查了一下,还真是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登记显示,这两家机构各自拥有不同的德丰杰龙脉的中文商标。
本着为LP服务的想法,GPLP君开始了艰苦的信息挖掘工作。
北京德丰杰龙脉和上海德丰杰龙脉与美国德丰杰到底是什么关系
谢天谢地,2016年5月10日,某媒体刊发了一篇《曲敬东:投新三板和投VC差不多,我投公司就看这5点》,有北京德丰杰龙脉的管理合伙人曲敬东本人口述的相关内容。
“很多人会问,德丰杰龙脉基金后面为什么要跟一个“龙脉”?直接使用德丰杰不是干脆利落吗?其实我们和海外的德丰杰没有直接的股权架构,上面的公司是新龙脉控股集团,但是沿用了德丰杰的品牌,承袭它的经验和知识。
因为从法律结构上来看,所有美元管理机构都在海外,我们就成了德丰杰在中国境内的唯一下属基金。”
纳尼,北京德丰杰龙脉和美国德丰杰没有直接的股权架构,也就是说美国德丰杰不是北京德丰杰龙脉的股东。
上海德丰杰龙脉和美国德丰杰的关系,相对比较清晰。
根据其官网的介绍如下,德丰杰龙脉基金于2006年3月成立,系由全球著名风险投资基金德丰杰(www.dfj.com)和硅谷龙脉风险投资基金合作成立的早、中期投资基金。德丰杰龙脉基金专注于向与中国有关联的高科技公司提供投资。基金总部位于硅谷,旗下管理 “德丰杰龙脉I & II” 两支美元基金,及一支人民币基金“德丰杰龙升”,在上海设有管理和咨询公司。
GPLP也注意到,美国德丰杰的创始人,Timothy C. Draper就在管理团队里面。
由德丰杰龙脉牵扯出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
GPLP君特意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两家德丰杰龙脉的注册商标情况。
下面是相关的查询结果,上海德丰杰分别注册了“德丰杰龙脉”,“德丰杰龙脉 DFJ DRAGONFUND”的商标。北京德丰杰则注册了“德丰杰龙脉 DFJ DRAGON FUND”的商标。
GPLP发现,从申请号上看,上海德丰杰注册号分别是14136062和14136029,而北京德丰杰的注册号是18617603。注册商标号都是顺序排列,也就是上海德丰杰获得注册商标的时间早于北京德丰杰。
再仔细对比一下商标覆盖的小类,上海德丰杰龙脉注册的德丰杰龙脉把金融和投资相关的领域都圈了起来。而北京德丰杰龙脉注册的德丰杰龙脉,因为注册时间晚的原因,只能选择保险信息、典当经纪等其他内容。
据了解,因为在资本市场上,同时有两个德丰杰龙脉,已经对部分投资人产生了混淆和误认,上海德丰杰龙脉委托北京铸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2月19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争议相对方曲敬东(自然人)、王雨荍(自然人)以及北京德丰杰龙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曲敬东)等含有“德丰杰龙脉”字样的系列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共7个被告)的行为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而针对上海德丰杰龙脉的诉讼,北京德丰杰龙脉也在官网上发表申明回应。
“上海德丰杰龙升人民币基金本为我司股东曲敬东先生与李广新所共同管理,“德丰杰龙脉”是该基金的品牌,属全体合伙人共有。李广新在未征得包括我司股东曲敬东先生在内的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恶意抢注“德丰杰龙脉”商标,并以此为由图谋获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包括我司股东曲敬东先生在内的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利。我司股东曲敬东先生将釆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自己及投资人权利。”
申明还进一步指出,“在上海德丰杰龙升人民币基金投资李广新持股的关联企业交易中,李广新恶意隐瞒被投资标的企业的亏损事实与真实情况,故意欺骗投审会和咨询委员会,并从中获得不正当利益。因此,李广新不应亦不能继续担任新设立的基金合伙人。”
剧情发展到这里,已经进入高潮。既然已经进入法院审判程序,那各位吃瓜群众就静待法院的裁决吧。
曲敬东与上海德丰杰龙脉的过往
我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查询到曲敬东提交的官方简历。
原来从2012年11月到2015年5月,他一直担任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管理合伙人,从2015年5月至今,一直担任北京德丰杰龙升资产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
至于什么原因曲敬东离开上海德丰杰龙脉,GPLP就不得而知。
下面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查询到北京德丰杰龙脉和上海德丰杰龙脉的基金登记情况
美国德丰杰创始人对中国发生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特别声明
双十一当天,上海德丰杰龙脉的官网上还刊发了一封《美国德丰杰创始人对中国发生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特别声明》。
美国德丰杰国际公司的三位创始合伙人分别对在中国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了高度关注,并就他们了解的情况分别作出了澄清。以下是三位创始合伙人宣誓书的部分节选内容:
“我最近了解到中国的某些人,尤其是曲敬东、王雨筱等,成立了一批名称中包含德丰杰或德丰杰龙脉的基金和公司,以及在各种商标、域名和商号中使用或包含“德丰杰”(DFJ)以及我的名字“德瑞普”(Draper音译)的字样音译,对此我感到很震惊。”
“全球知名的德丰杰和德丰杰龙脉的商号和商标承载了我们过去数十年所获得的卓越声誉。我及我的合伙人从未授权上述主体以任何目的使用或抄袭我们的名称、商号、商标或标识。上述主体通过使用德丰杰相关字样并提及德丰杰背景和投资成就,在中国市场大规模筹集资金,已经误导了信赖我们商号和商标的投资者。上述主体通过上述非法行为,可能已经将投资者的资金掌控在其手中,并对我们的品牌声誉及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结束语:
GPLP写这篇稿件的目的,是告知LP们这件事,以后选择德丰杰龙脉的时候,一定要先问清楚是那一家德丰杰龙脉。
关于德丰杰龙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GPLP还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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