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盾深陷,从业者应如何长治久安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此言不虚,商场如战场,巨大的利益裹挟之下,难免会有极个别企业罔顾法律尊严,为了打压友商进行恶意竞争。
譬如,近日内在安全领域,通付盾、同盾科技这两家友商就打的不可开交,几番轮回下来,赚足了观众的眼球。可一直没有定论,婆说婆有理,媳说媳有理。2016年7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该案件由通付盾科技起诉,同盾科技为被告,主要是以同盾科技在网上通过搜索引擎恶意诋毁通付盾为主要症状。
司法机关的介入能否为该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友商间如此长时间、大规模的撕逼,企业如何才能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
傲娇的同盾科技:商业规则的破坏者?
据通付盾科技表示:“同盾公司通过神马搜索开展商业推广,结果导致用户通过UC浏览器(手机APP)搜索栏输入“通付盾”、“苏州通付盾”、“江苏通付盾”并点击搜索后,搜索结果第一条均呈现“通付盾同盾科技,提供一站式风控反欺诈解决方案”,且商业推广链接显示为“www.tongdun.cn”,点击该推广链接即进入到同盾公司客户信息收集页面。”
下图为UC订阅号的搜索界面,当我们在搜索框打入“通付盾”、“苏州通付盾”、“江苏通付盾”字样后,第一条均为“通付盾同盾科技,提供一站式风控反欺诈解决方案”,然后下坠推广二字。
当笔者点击进入“通付盾同盾科技,提供一站式风控反欺诈解决方案”该推广链接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具体如下图:
上图可以很直观的看出,通付盾的推广链接竟然很神奇的导流到了同盾公司客户信息收集页面。
据悉,同盾科技的不诚信不止于此,同盾科技声称与多家大型银行合作,但据业内人士证实,其实并没有具大型规模的银行使用与同盾顿签约的产品。同盾对外的宣传,是一种完完全全的自嗨。
通过搜索引擎开展恶意竞争或者进行非法勾当,无疑是对商业规则的一种破坏,同盾科技恶意竞争也引起了相关监督部门的注意,相信不久之后法院将会宣判。
如此明目张胆的恶性竞争,显然不是一家公司可以做到的,背后势必是一条产业链。试问,同盾科技采取这种非法的竞争手段,神马搜索会浑然不知?自从百度搜索屡屡出事,也从侧面暴露了搜索行业存在的问题。
从业者摆何种 pose ,方能做个“安静的美男子”?
如今的商业社会,从业者没点“飞檐走壁”的技能,不会“闪转腾挪”的本领,要想安静的活着着实不易,产品还没走到用户面前,早已被友商的各种套路无情掩杀。
但每个企业的精力都是有限的,通过不当手段或者用尽心思去琢磨对手,对行业发展来讲无疑是一种“内耗”。这个例子不仅仅体现在同盾科技的不当竞争,各行业都有类似问题。
从业者要想跳出这么一个恶性竞争的怪圈。将更多精力放在产品上,通过极致化的技术与产品体验,去拉开与同类竞品的差距或许是一条不多的路径。就像搜索领域广为人知的一个段子:拿谷歌与百度做竞品分析,是对谷歌的“极致黑”。网友的戏谑之中,也透露出了百度与谷歌两家公司在用户中天壤之别的品牌形象。
因此,从业者要想长治久安,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就应当去追求一种“创新垄断”。在《从0到1》中彼得·蒂尔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美国航空公司每年可创造数千亿美元的价值,服务几百万乘客。2012年的营收和利润数据显示,美国航空公司出售的飞机票均价178美元,但每张飞机票只能给美国航空公司带来37美分的利润。创造价值不过是美国航空公司三分之一的谷歌,2012年只创造了500亿美元的价值,却从中获利21%,利润率是当年航空业总和的100多倍。另一个数据更有代表意义,谷歌市值是所有美国航空公司市值之和的三倍多。
这看似非常不合理的现象背后,其实就是垄断的力量。互联网企业竞争的最高形态就是垄断,如果撇去“从0到1”这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提法,其实这本质上就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或“创新思维”,跟“创造性思维”所强调的“首创精神”在很大程度上不谋而合。
苹果一直以来都占据着高端机90%以上的利润点,端赖苹果机的一流用户体验,尤其是其IOS系统构筑起来的竞争壁垒,其行业垄断地位多年未曾打破。上文中,我们所提及的通付盾与同盾科技喋喋不休的撕逼,说到底就是因为二者是一种竞争关系,整体上处于同一个行业地位。靠官司等手段只能换来一隅的偏静,要想最终避免友商的“欲加之罪”,还是要增强自身实力,获得更多用户认可,让用户去主动投票。
唐代大诗人杜牧《阿房宫赋》中有过这么一段精彩的总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往事越千年,但对我们今天的生态生态依然有启迪意义。要想跳出恶性竞争的包围圈,靠公关发声、广告轰炸、甚至法律武器都只能解一时之急,最求行业垄断地位才是王道。企业要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不是口头上的“用户为王”,高大上的口号不应该成为吾辈手中的小红旗,用时拿来挥一挥,不用时就束之高阁,而是要全身心的投入到用户体验的事业上来,届时才能铸就自己的行业制高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