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图安全问题成隐患,新规定能否使其被解决?
文/东方亦落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第664号国务院令,其内容为最新的《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将从2016年1月1号起施行。
现行的《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95年发布的,距今已有20年。在这期间,地图的编制方式、承载内容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发布新版《条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跟上时代的变化。
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地图也在不断的革新。如今的手机地图、三维地图甚至全景地图层出不穷。但是,在方便了人们生活并且给人们带来更好体验的同时,安全问题却渐渐显露出来。
在新版《条例》中明确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须将存有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置在我国境内,并且增加了新的互联网管理措施。由此可见,国家已经意识到互联网安全问题的隐患,并开始对其进行整顿。
一、互联网地图发展速度快,提升了用户体验却带来了安全问题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地图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地图的编制和销售越来越多样化,普通地图与专业地图的界限逐渐模糊,甚至有融为一体之趋势。
地图测绘队伍已经不局限于只为专业部门绘制地图,而是转变为市场主体,地图出版社也转为企业制。因此,只要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都可以进行地图的出版。
除此之外,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式各样的网络地图占据了市场,而其承载范围上至天文地理、下至衣食住行,可谓一应俱全。
这些变化使得用户得到了更好的体验。只要联网,就可以在地图中完成查路况、叫车、订外卖等一系列行为,极大地方便了用户的生活。
新《条例》的推出,也是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副司长李维兵表示,新《条例》的推出有助于填补行业管理的空白,加快地理信息领域的前进步伐,从而为社会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应用的广泛,互联网地图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隐私泄露等安全问题的担忧也日渐明显。
这并非是杞人忧天。实际上,这方面的弊端早已显露。
2008年,日本的许多律师和教授联合要求谷歌停止其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精确到街道级别的街景视图功能。东京上智大学研究宪法的教授Yasuhiko Tajima说:“我们强烈质疑Google(的街景服务)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必要提醒社会,这家IT巨头正以这项服务在公开侵犯隐私权这项公民所拥有的重要权利”。
2009年,谷歌在英国推出“街景”服务仅一天,就遭到了数以千计的民众的抗议,主要是指责谷歌侵犯了其隐私权。之后,谷歌被迫删除了公布于网络的近万张涉嫌隐私的图片。
谷歌这项多次遭到抗议的功能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用户通过调整鼠标,就能够沿着虚拟场景在街道中行驶。虽然很方便,但许多人都发现自己以一种不想为人所知的姿态出现在场景中。比如一名女性晒日光浴及一名男子离开旧金山一家脱衣舞俱乐部的瞬间都被街景视图功能记录下来。
除了危及公民隐私外,这种功能还有可能威胁国家隐私。美国五角大楼曾要求谷歌删除其地图中的一些图片,因为它们可能会对美国军事基地的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由此可见,互联网地图在为民众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新《条例》针对互联网地图中存在的问题增加了一些规定。
二、隐私存在暴露风险,新《条例》采取措施整顿互联网地图隐患
对于民众来说, 互联网地图对生活功能的整合愈发齐全,给用户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盗取客户隐私者提供了“便利”。不法分子很有可能通过地图获得用户的位置,知道用户当下正在做什么,去了哪家饭店或宾馆,叫了哪辆出租车……
在这种完全没有隐私的情况下,用户会产生极大的恐慌。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呈现在广大网友的面前甚至被人盗取隐私是非常糟糕的体验,毕竟没有那个正常人愿意在被监视和随时都可能成为焦点的状态下生活。
对于国家来说, 互联网地图很有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宋超智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地图中的高清晰卫星影像多来源于国外,这给国家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
一方面,一些单位、组织或个人缺乏版图意识,有意无意中发布错误的国家版图,造成了“问题地图”的不断出现。
比如2005年,东亚足联官网发布中国地图时漏掉了台湾地区;2007年7月,谷歌地图将我国北京与台北同时用红色五角星标注,暗指存在两个首都;2007年9月,国际足联官网发布中国地图时遗漏了台湾地区和西藏南部……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组织未能正确认识到泄露国家机密的严重后果,将一些敏感的甚至是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在互联网地图上进行标注。
比如2010年,《焦点访谈》曾曝光了一个名为“月光论坛”的军事论坛涉嫌泄密行为的事件。该网站公开在互联网地图上标识我国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其内部机构与设施。而且这个军事论坛能够直接链接到国外一家地图网站的搜索引擎上。所有用户都能免费浏览全球各地的高清图片,并在上面进行标注。
针对严重的安全隐患,新版《地图管理条例》中增加了相应的措施,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之前需要取得测绘资质。
这能够使得个人及组织随意标注地点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也能使“问题地图”减少,增强地图的专业性,为用户提供更加权威的数据。
第二,互联网地图服务中产生的大量数据必须放在我国境内,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这一规定是针对境外不法分子盗取国家机密的行为采取的抑制措施,将服务器及相关数据掌握在我国手中,尽量减少国际机密泄露的风险。
第三,互联网地图服务商在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搜集和使用之前必须经过用户同意,更不能随意泄露、篡改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私人信息。
这是针对个人隐私的泄露风险制定的措施,增加用户审核环节,让自主权握在用户手中,打击非法提供私人信息的不法之徒。
第四,在传输地图信息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得公开表露的内容,则立即停止传输,并尽快向各级测绘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加强对地图的新增内容的核查力度,并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以防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增加了国家机构的门槛,为行业提供了一个强制的标准。各级测绘部门的把关能够更加有效地防止敏感信息的公开。
不可否认,互联网地图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是与此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安全隐患。小到个人生活,大到国家安全,在互联网地图迅速发展的今天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尽管新版《地图管理条例》的出台不能完全杜绝隐私泄漏的问题,但是能够使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不仅能够推进互联网地图行业朝着更加安全、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且也对维护个人乃至国家安全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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