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网贷机构备案需财务、征信、律师三报告齐全
继厦门市及广东省分别就网贷监管下发了多项细则之后,2月22日当天,上海地方监管部门召集部分在沪网贷机构负责人召开小范围座谈会,就《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讨论。
“在6月30日前,网贷机构要拿到以下三个报告,分别包括网贷机构财务报告、征信报告、律师事务所报告,然后才可以备案。”当天,沪上一家网贷机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网贷机构备案,上述讨论稿罗列了十余项要求,分别包括平台主要业务模式说明;股东资料;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全部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负责人;合规经营承诺书;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等。
其中,股东资料包括股东名册及各股东出资额、股权结构(股东名册内的股东不得为他人代持股份),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股东及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的信用报告,以及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等;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风控、法律合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下同)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履历表、相关资质证明、信用报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等;
“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则需要事前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提交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三级)保护制度要求的证明材料。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对此表示,近日,厦门市及广东省等地分别就网贷监管下发了多项细则,有消息称北京市网贷备案细则也在酝酿中,预计有可能在“两会”期间发布。金融监管部门对部分网贷平台进行了一对一窗口指导,网贷备案工作将与互金风险整治行动相结合,根据分类处置结果进行整改以及验收。根据监管要求,平台只有通过整改验收才能进行备案登记。唐学庆预测,未来的几个月里,网贷洗牌大战将更加残酷,网贷平台的“五年生存率”或不足10%,历经解构重建的网贷市场新格局雏形将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