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3000万!国内互联网企业品牌维权意识觉醒
写在前面:
曾几何时,商标维权的主体大多是传统行业或传统企业,如今,在“互联网+”下的驱动下,互联网企业日渐成为“主角”,也有成为全新商标维权主体的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起步阶段互联网企业的商标布局多集中在计算机或网络领域,但是,伴随互联网企业的不断壮大,有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开始把“傍品牌”的对象瞄准互联网企业,伴随,360、小米相继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傍品牌”现象发起诉讼,预示着互联网企业的品牌维权意识正在全面觉醒。
文/李俊慧
“3000万”。
这应该是迄今为止 互联网金融领域 商标侵权 索赔 金额的 最高记录 ,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 首起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案 ,堪称互联网金融商标第一案,意味着国内互联网企业品牌维权意识的觉醒。
日前,360公司将两家金融企业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称其共同经营的“360贷贷网”侵害360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提出了高达3000万的索赔金额。
P2P领域作为“妖魔鬼怪”扎堆的行业,此前已先后上 演“跑路”、“崩盘”或涉犯罪被端 等各类大戏,如今,为避免自身品牌声誉受到牵连,越来越多被 “傍品牌”的知名企业或品牌 ,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与这些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怪咖”对决, 以期划清界限。
此前,小米公司诉“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索赔100万案已被北京海淀法院受理。
那么,为什么 互联网金融领域 网站 “搭便车”、“傍品牌” 现象 愈演愈烈 ?而360、小米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又缘何成为各类企业争相 “傍品牌” 的 首选对象?
“傍品牌”: 初创企业视为捷径的“不归路”
所谓 “傍品牌”或“搭便车” ,其实就是“品牌借势”或“品牌山寨”,就是 将他人 享有一定知名度的 品牌或商标注册为商标或企业字号。
简单说, “傍品牌”的目的 其实就是 让公众误将自己与某个知名 的企业 产生联想或联系 ,进而帮助自己快速在公众中建立品牌印象和信任。
以360公司诉 “360贷贷网”一案为例,该网站此前名为“贷贷网”(www.365ddw.com),2015年7月8日变更为“360贷贷网”(网址为:www.360daidai.com)。
更名后,该网站使用的“360贷贷网”标识图形和数字“360”均为绿色,与大众所熟知的 360商标非常相似。
另据媒体报道,2015年年末,有用户向360公司电话咨询,称在上网时进入一个网址为www.360daidai.com的网站,在该网站首页的左上部显著位置看到“360贷贷网”标识,且该标识的图形和“360”为绿色,所使用的广告语为“做最安全的投资平台”等,认为该平台是360公司的理财产品,遂打算投资500万,但出于谨慎致电核实。
显然,“360贷贷网” 通过网站更换域名、标识 , 达到了让公众误认为 该网站 与360 可能有关系或关联的 暗示或联想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360自身也已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推出了“你财富”平台。但相比而言,大多数公众可能会认为“360贷贷网”更像是360的关联公司。
由此可见,很多初创企业通过“傍品牌”或“搭便车”, 似乎是一条建立或打响品牌的“捷径”,以为通过“讨巧”的方式可以快速建立品牌影响力进而产生商业利益。
但事实上,初创企业采取“傍品牌”或“搭便车”的商标或品牌策略,实际是企业 “短视”或“急功近利”的表现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 极易让自己卷入无止尽的商标围剿和巨额赔付的尴尬境地。
P2P网贷: 为何会成为“傍品牌”的重灾区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 “互联网金融”或“互联网+金融” 这个概念相当于正式 “登堂入室”。
大多数人会想当然的认为是 知名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 ,推出创新服务,因此, 规模尚未大点 的平台或资金实力强的平台 可能会选择打广告 ,而那些 中小互联网金融企业 大都 看准了这点,动起歪脑筋。
比如,此前闹的满城风雨的“e租宝”,之所以能吸纳数百亿资金,除去特殊的业务推广方式,与其之前在各类媒介斥巨资做广告、打品牌是密不可分。
如果说“e租宝”还算是通过正常的方式建立品牌影响力的话,那么,类似小米e贷、360贷贷网则是明显的 “抄小路”。
但是,不论是e租宝此前斥巨资打广告,还是“360贷贷网”搭360便车,归根到底是互联网金融或P2P行业属性所致。
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金融类服务对品牌可信度要求更高,因为涉及到用户的资金安全,除去高额回报外,平台是否可信任、品牌是否足够大,是影响用户选择互联网金融或服务的最重要因素。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P2P应该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需要品牌支撑的业务或模式, 伴随越来越多的P2P选择跑路或涉犯罪被抓,对整个行业的形象及信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此时, 如果有资金实力或品牌强大的平台介入P2P,自然会吸引来更多用户,从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而这种行业属性决定了,P2P平台并不适合中小企业参与,而参与的中小企业要想吸纳到的资金,就必须把品牌做大, 如果没有强大的资金储备去打广告,也就只剩下“傍品牌”或“搭便车”之路可选了。
而后者显然将会给参与的广大民众或用户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互联网金融领域需要更多有实力的巨头公司加入进来。
原力觉醒: 国内互联网企业商标维权成新趋势
伴随“互联网+”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迎来“黄金期”, 互联网企业可以涉足的领域不断拓宽。
与此同时,在过往传统行业频繁上演的“傍品牌”或“搭便车”现象,也开始渗透到互联网行业之中,而类似360等在内的各类知名互联网企业都 将成为各路中小企业争相“搭车”或借势的对象。
而这显然就给这些依靠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企业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如何在做好自身互联网业务的同时,确保自身品牌不在其他商品或服务领域被“冒用”或“搭车”。简单说,以往都是传统行业打跨领域品牌维权,现在互联网企业也要当主角了。
根据我国的商标保护规则,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注册商标核准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对于跨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傍品牌”或“搭便车” ,要么, 尽早在相应的领域申请注册商标 ,要么, 对自身的主品牌或商标实现“驰名商标”认定, 否则,很难实现对各类“傍品牌”或“搭便车”现象的全面遏制。
从诉讼策略上看,在360诉“360贷贷网”一案中,3 60公司选择以其在9类核定范围为计算机及网络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注册商标起诉两被告, 而非以360公司在36类金融服务相关的注册商标起诉, 其目的是,借助此诉讼实现对360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此外,在诉讼请求中,除去3000万侵权索赔及驰名商标认定外,360还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使用并注销“www.360daidai.com”域名。
显然,360此番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应该是360公司品牌维权的重要举措,3000万天价索赔也是为了震慑其他想要“傍品牌”或“搭便车”的不良企业,更重要的是,360这一行为也传达出其正通过商标维权为360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扫清障碍。
在互联网企业品牌建设方面,许多企业也走过弯路。类似360这样提早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品牌维权意识觉醒的企业将是未来互联网行业的趋势。
相信会有更多的知名互联网企业效仿360拿起法律武器,走上品牌维权之路,对各类“傍品牌”或“搭便车”现象予以围剿。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