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艺龙合并是垄断 拆分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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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携程宣布与艺龙合并之后,舆论就没消停过。首先是酒店行业舆论反弹,认为两家合并之后占据绝对市场额度,酒店行业在平台面前更无议价权,超低价高佣金将成为酒店行业的紧箍咒,随后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携程艺龙合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条例,商务部应该禁止或者用其他手段去缓解垄断状态下的市场压力。携程与艺龙合并究竟算不算垄断,一时间众说纷纭。
垄断本质除了市场份额更看市场影响
携程的支持者认为,尽管携程与艺龙合并之后,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是有垄断之实的,但滴滴与快的也是大市场份额的合并,政府却并未阻止,同样不该阻止携程与艺龙。
但在此铁哥还是想提醒持有同样想法的朋友,滴滴与快的合并之前所打的价格战是平台补贴式的价格战,即平台以高补贴形式给出租车亦或专车,以此获取用户。合并之后,充其量是两平台打仗似的高补贴的减少,节省企业运营成本,且可实现用户共享。
除此之外,如此合并对市场的伤害极小,平台很难去完全绑架用户或是司机,这也是滴滴快的合并之后,整个市场依然呈现神州专车、易到、Uber这些平台。合并出于自身运营对他人无害,是我们讨论滴滴与快的合并是否涉嫌垄断的先决条件。
再看艺龙与携程则完全不同。双方OTA的属性,主要商业模式就是要压缩酒店房价需要高佣金。合并之前,酒店尚可以有多个选择以避开单一平台的压榨。和比你高之后,6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携程与艺龙阵营,酒店方只能甘当待平台宰杀的羔羊。
铁哥愚钝实在想不出二者合并之后对酒店方的利好何在,尤其中小型缺乏自身品牌酒店,自己做直销基本不可能时,只能依靠OTA平台去获取用户。也因为合并之后对整个行业生态的破坏性,铁哥是支持以《反垄断法》对待携程与艺龙的合并的。
解决垄断的最好方法是拆分
如杨教授所言,对待涉嫌垄断的企业并购行为方法有三:其一,直接禁止并购;其二,拆分业务并购;其三,同意并购。
对待滴滴快的并购有关部门权衡再三选择第三者方法,而携程和艺龙铁哥则赞成第二种处理意见。原因如下:
其一,随着移动互联网兴起,酒店方尤其是知名品牌连锁酒店已经开始尝试用移动互联网工具如App、微信等工具进行酒店直销,已经打破了传统OTA的流量与用户垄断。虽然当前看并未对OTA有根本性冲击,但长期看OTA的增长边界已现。合并可刺激企业再有数年好日子,不合并则有可能面临生存危机,政府的出发点和立场必然是偏向合并的。
其二,虽然合并,但业务要拆分。既然政府支持合并,且又要对市场无伤害就要将其对市场的有害部分进行阉割,实现既能保证企业生存,又不伤害市场生态。
如此,铁哥认为在整个拆分中有两点是要注意的:
其一,用户与数据可以实现共享,这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这方面政府应该充分保证企业的权益,不能以反垄断之名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
其二,携程与艺龙平台产品不得出现交叉。现有模式下,携程与艺龙产品并未有本质区别,市场份额已经大到足以绑架酒店方的地步,这也是垄断的根本问题所在。因此,铁哥建议平台双方要给政府一个清晰定位,尤其是涉及OTA业务的部分原则上双方平台不得有明显交叉。如此双方即便合并,但OTA领域内上午绝对优势出现,酒店在携程与艺龙方以及其他相关产品之间有一定议价权,不至于完全被绑架。
在这段时间,铁哥极力赞成商务部应该站出来稳定市场情绪,尤其安抚酒店业的惊恐心情。铁哥的意见不失为一个好意见。
但对于携程和艺龙而言,双方合并本身就是为垄断整个OTA市场以提高议价权增加收入,如果果真拆分相关产品,合并的意义就降低了一大半。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产品拆分,携程与艺龙还有合并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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