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社交信息算不算信用信息
我去菜市场买鱼,称好结账,一摸兜才发现忘记带钱包了。脸腾地热了,带着歉意跟老板说:忘记带钱了,能下次再给么?我常到你这儿买鱼的,每次都是买鲈鱼。
鱼店老板每天的客人很多,虽然我确实经常光顾,仍然不确定他是否记得我,于是只能是多提供一些信息给他,增加他对我的认识。
我仍然不确定他是否记得我,但还是把鱼赊给了我。晚上下班,我特意绕到市场,还了鱼钱。我之于他,又增加了一条信息。
信用即信息。正如经济学家张维迎所言:“只要有足够的信息就不会存在不讲信用的问题,如果信息不充分,欺骗行为不能被观察到,信用就可能成为大问题。”但是在传统的商业社会中,这些信息的获得是困难且缓慢的。比如,我获得了鱼店老板的信任,但是他并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十米之外的菜摊老板。我想获得菜摊老板的信任,只能重新通过和他的交易获得。
这样一举例就能看出来,信用的核心是信息,但信用的试用范围取决于信息流动的速度和范围。信息流动速度越快,延伸范围越广,如果全菜市场都在传说我早晨赊欠,晚上特意绕道还钱的例子,即便从未和我打过交道的菜贩,也会提升对我的信任评估。
在互联网时代,这种信息非常容易获得,而且数据非常庞大。这是蚂蚁金服和蚂蚁花呗信用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来源。通过用户的交易信息、交易习惯等等信息,来确定用户的信用情况,给予授信额度。数据不会造假,而且数据越大,造假的可能性越小。同样的,信息越丰富,信用评价也越完善。
进而,另一个问题提了出来,社交信息,算不算信用信息?
在当下的互联网上,有两种社交模式,一种是弱信用社交,一种是强信用社交。举例来说,微博当属于弱关系社交,绝大多数互加好友的人,都是不认识的。虽然每天看对方发一些内容,但这些内容与信用无关。相当于有个陌生号码每天给你打电话,说些有的没的话,这些内容听一年,你也不会对对方产生多少信任。
在这方面,微信的情况要稍好。它的好友更多建立在需要发生现实联系上,比如你的父母、朋友、同事都会在上面。你们彼此熟悉——这个熟悉也即信息——能够确定对方的信用。但这两年随着微信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每个人微信里都加进去众多现实中很少接触,只是偶尔一两次有过联系的人。于是微信的信任感就分裂了,现实中熟悉的人,信任仍在。现实中不熟悉的人,信任则很弱。
前两天,大庆市就发生一起转错账的事情。苟女士通过微信转账给好友1万元钱,但一时手滑,发错了人,等对方收钱后她却发现该好友非彼好友,而是曾经租过自己房子的一个人。她赶紧发信息给对方请求他退还,结果对方很快把她删掉并且消失了。
所以,如何评估互联网社交时代的信用,成为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支付宝和蚂蚁金服、蚂蚁花呗显然希望能打通二者的关系。据报道,蚂蚁花呗又接入支付宝实名关系链及相关数据,而这些数据,是国内基数最大的、数以亿计的实名用户群体,而且积累了大量与支付、消费相关的信息,其价值和一般的社交数据完全不一样。
再举个现实中的例子吧。今年春节,我回老家,去商店来买东西。走到半路,想起忘记带钱包了——自从手机支付越来越便利后,钱包的待遇正在继续下降——可是村里还不能用手机支付,我又懒得回去拿一趟,于是决定去刷关系。
因为很少回家,村里人其实已经对我印象不大,所以刷我的脸去赊账几乎没有可能。但是我说,我是谁谁家的儿子,就是村子北头最后一排那家,老板就能确定了。他虽然不认识我,但是相信我父亲的信用,进而将我的信用值从接近零提升到我和我父亲相同的等级上。
当然,这种信用评估还太原始,其中存在很多漏洞,在小社区使用可以,范围一大就不灵了。而蚂蚁花呗和蚂蚁金服则扩大了这种影响力和可信度。他们能够确凿地证实我和某个人的好友关心,也能够确认对方的信用高低。进而借此评估我的信用情况。
当然,社交关系并非评估信用的唯一标准,一个诸葛亮总会认识几个臭皮匠。社会关系只是给信用评价商在其他交易信息、交易习惯、财产情况等信息外,多提供了一个评价纬度。而正如之前所言,信息丰富、评价纬度越多,一个人的信用评估越准确。
此前,人们哀叹社会信用的瓦解,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人们社交范围扩大后,信用评价体系并没有完善起来。之前大家的活动范围无外乎一个小区、一个乡镇、一个村庄,靠着熟人社会的口口相传,信用信息就能建立起来。但随着社会发展,人的活动范围成几何倍数扩大,河南人去了广东,河北人去了内蒙,这时候,口口相传的信用信息就达不到了。显然,要想建立一个高信用的社会,就必须能够把这一套完善的信用信息评估、流通制度建立起来。
蚂蚁金服和蚂蚁花呗和支付宝关系的结合,就是在做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