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罚款杜绝朋友圈假货多是一厢情愿
工商总局最近终于对朋友圈的虚假广告问题明确表态了:1.朋友圈的虚假广告要严厉打击2.最高可罚款百万。许多朋友对此极为乐观,以为从此朋友圈将会彻底告别假货,但铁哥却并不乐观,此举尽管可以一定程度打击朋友圈假货的嚣张气焰,但距离根除仍然任重道远。
碍于情面举报难
根据此次工商总局表态以及结合国家机关的执法标准而言,打击朋友圈虚假广告多半需要用户进行举报才进入取证阶段,这在微信朋友圈中显然是比较难实现的。
微信朋友圈之所以成为虚假广告营销的重灾区,全在于朋友圈的熟人社交属性,熟人之间的信息可信度更高。而就当前情况来看,所谓的微信朋友圈营销的产品具有客单价较低的特点,如面膜等产品,中国人民向来爱讲面子,不到严重情况是很难公开举报熟人的,无举报谈何执法?
熟人之间的“网开一面”心理,甚至使得用户即便被朋友圈的虚假产品所害也不会轻易举报,此种“袒护”心理说大点可谓民族性,无论采取匿名或是实名举报都无法根除的。
虚假产品的鉴别成本过高
在监管层面上讲,微信朋友圈是不适合做电商交易平台的。传统线下零售有市场、商场对产品的抽查与监控,而平台型电商所在平台也可对其平台产品进行一定程度的管控。但在微信朋友圈内,人人可发广告,人人又都是广告的接收者,假货的生存空间正被无限放大。
缺少平台以及机构的监管之后,假货的甄别举报完全寄希望于普通用户,显然是有问题的。
1. 普通用户难以完成产品的鉴别工作
产品的鉴别工作是个技术活,既有产品标识的鉴别亦有技术层面的产品鉴定。普通用户对产品鉴别多靠肉眼和经验,是难发现所有假货的。商品的鉴别本是项专业工作,而在微信朋友圈打假的体系内,普通用户承担起绝大部分职责,假货进入微信朋友圈的门槛过低以及平台和监管部门监管的缺失都使得朋友圈的打假应该是项系统工程,普通用户是难以承担此责任的。
2. 用户对假货认识的不足
假货不仅仅是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更应该包括盗版、贴牌、仿造等产品,而对于绝大多数用户而言,对假货的认识仍集中在质量部分。
在一些线下假货销售的聚集区,如一些所谓的A货市场,消费者与卖方对产品是假货是心照不宣的,双方的交易是有默契的:用假货的钱买正品的标。这种行为正在延伸至朋友圈内,大量名牌手表、手袋正通过朋友圈流入市场。由于用户与卖家以及达成默契,且假货确实不存在欺诈行为,用户多不会对此类假货进行举报。
而在一个健康的商业环境中,以上行为是应该严厉杜绝的,即便在线下此类A货市场生存空间也在不断被压缩。杜绝此类现象的重点应在主动执法,靠民众的举报的是很难杜绝假货的。
商品监管责任不在用户在平台
如上文铁哥所讲,平台应该扮演商品的监管职责。而就目前来看,微信方面对产品的监管是失控的,任何人可无门槛发布广告信息,而工商总局又将产品的甄别鉴定工作交给了未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的普通用户,对其效果铁哥自然是持悲观态度的。
铁哥以为,此中的最大问题在于微信官方对朋友圈的定位的摇摆。起初朋友圈定位应该是社交,且基于熟人的社交用户粘性更高,但自朋友圈引入官方广告之后,微信朋友圈的广告职能逐渐明了。有钱企业可做官方广告营销,而一般企业职能做基于人海战术的微信朋友圈营销。微信官方拿到大量广告费却无暇优化朋友圈生态,其不作为态度是朋友圈生态恶化的罪魁祸首。
因此,在微信官方未出台明确的广告发布标准,以及用户发布虚假信息惩戒条款,甚至以集中制手段提供广告专属通道之前,一切旨在打击朋友圈假货的努力都将是徒劳。
乐观者对铁哥本文会有诸多不服,但铁哥真心以为完全杜绝假货是应该建立在健康文明的商业基础之上的,就目前情况来看微信朋友圈是不具备这种基础的,这如何能乐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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