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晓退还国美1000万封口费,看经理人的“进退”
最近网上流出了一份陈晓与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二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陈晓违反了《协议》约定的承诺义务,需要国美全额退还《协议》对价款1000万元。
2009年1月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随后因引入贝恩资本与黄光裕爆发争端,2011年3月被迫辞去职务。
然而两个月后,多家媒体发布了《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陈晓揭黑国美一日三变》等文章,内容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包括了对国美供应商关系和财务问题的质疑。
国美随即对陈晓提起诉讼,要求退还1000万元。北京市二中院判决国美胜诉,陈晓多次上诉均无果。
1000万元是“封口费”?
北京市高院认为,在二审阶段此案存在以下争议焦点:
一是商界杂志社在与陈晓达成的和解协议中的陈述对本案事实认定的影响;
二是国美电器公司是否属于《协议》约定的付款主体的范畴;
三是关于1000万元是否属于国美控股公司向陈晓支付的高管经济补偿金;
四是陈晓是否违反了《协议》约定的承诺义务。
关于1000万元对价款,国美称曾与陈晓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约定后者作出“包括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在内”的各项承诺。
作为履行《协议》各项承诺的全部对价,国美将向陈晓支付税后人民币1000万元,这笔款项已通过其附属合资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支付。
考虑到陈晓了解国美供应商及财务等核心商业信息,1000万元相当于“封口费”,也算是“离职补偿金”。
天价补偿少不了?
由于内部矛盾等问题被迫“出局”的高管并不乏少数,比如前苹果iOS副总裁斯科特·福斯特(地图门)、前微软Windows负责人史蒂文•辛诺夫斯基、前雅虎CEO卡罗尔·巴茨、前惠普CEO马克·赫德等。
为了让这些高管“顺利”离职,天价补偿几乎少不了。以2012年11月从微软离职的史蒂文•辛诺夫斯基为例,就获得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补偿,其它高管更不用说。
当然想获得这天价补偿也是有条件的,史蒂文•辛诺夫斯就与微软签订了不损害名誉协定,他也表示是“自愿”离职的。
此外,其它“约定”还有离职后一年不能在苹果、亚马逊、Facebook等竞争对手的公司就职;禁止挖走微软的员工和客户;禁止鼓动Intel、高通等一系列公司中断微软的合作等。
可见出于不损害公司名誉(批评或看衰)、防止商业机密泄露(到竞争对手公司任职)等目的,大公司对离职高管还是很“慷慨”的。
陈晓离职时国美正处于一个“过渡期”,任何负面消息都将影响股价等并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更应该少露面慎发言。
股东与经理人的矛盾
2008年11月黄光裕因商业犯罪被判14年刑期,陈晓担当“救火队长”。另有说法是他对前者“唯命是从”,所以才会引发后来的“黄陈之争”。
在黄光裕看来,引入贝恩资本无疑会稀释其家族的股份并削弱投票权,陈晓的行为相当于“背叛”——公司控股股东与职业经理人矛盾升级。
谷歌和Facebook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要得益于首任CEO埃里克·施密特和首任总裁肖恩·帕克在发展初期的贡献,创始人为此也让出了部分股份。
很难判断陈晓当初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国美长期发展,但任何一个经理人都不会甘当“提线木偶”,而国美始终是黄光裕及其家族在发号施令。
如今国内的电商市场已经变成阿里巴巴和京东的天下了,但从两家分别引入雅虎和沃尔玛注资来看,“家族式经营”的国美注定要被淘汰。
近几年国美又曝出家族内斗和高管离职传闻,代付执政的杜鹃虽然提出了新零售战略,但总感觉是在抱阿里大腿。
年度激励计划
国外很多创始人在担任CEO期间,往往会自愿领象征性的“一美元”年薪,即将上市的Snapchat也是如此。
至于其它企业,则会给予CEO等经理人一个“年度激励计划”,奖金与公司净营业收入、营运现金流和“战略需要”收入等指标挂钩。
IBM现任CEO罗睿兰的年薪只有160万美元,不过按照年度激励计划去年可以拿到495万美元奖金,2015年则是450万美元。
此外她还会得到价值1330万美元的权益奖金酬,其中一部分与未来几年的公司财政目标挂钩,苹果、惠普等公司也差不多。
相比之下普通员工的年薪只有高管的1/10-1/100左右,而且离职了也不会拿到多少补偿...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所谓“升值加薪当上CEO娶上白富美”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还是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