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监管政策再次升级:“左手吸储右手放贷”的P2P平台承压
近段时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天天有热点,天天争议不断。2015年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下发《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除依法报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许可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8月17日互金《指导意见》一出,朱飞就发现其中 隐藏一个彩蛋 并指出,“(当前规则下)小贷公司可以直接上马P2P,摆脱牌照、杠杆率限制,还可以‘吸纳公众存款’,何乐不为?”没想到有关部门的补位来得这么及时。
如今看来,此次意见稿明确了监管的主体一方面是小贷机构、民间放贷个人以及线下专业放款人。另一方面则是当前P2P行业以及财富管理机构中部分仍然定位于信用中介,或者采用债权让与的方式进行放贷的组织和机构。而且朱飞觉得,后一部分才是意见稿着重要打击和规范的内容。
众所周知,传统小贷早就具备完善的准入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譬如小贷公司是有严格杠杆限制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来源。而P2P平台资金怎么来的?同一平台在线吸收的。左手吸储,右手放贷,还没资金杠杆限制,赚多少差价就看你本事——你知道P2P为什么如此受青睐了吧。
而市场上一些平台大谈特谈的资金托管,只不过是一个还未成型的幌子而已,没有资金池,不搞期限错配,没有低吸高放,宜信不可能有今天,陆金所也不可能成为陆金所。靠1%-3%的年化佣金过活,一年干50亿交易规模(平均期限按半年算)收入也才2500万至7500万。而这个级别的平台每月运营营销费用都要花掉1000万至2000万,哪来的盈利空间?况且还要承担违约垫付风险,哪家平台敢趟这浑水!
对于本次《征求意见稿》,业界从业者们怎么看呢?朱飞摘取其中几个观点如下:
好贷网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认为,从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类问题,有着严重的焦虑,并开始就此出台一系列更为严格且细化的规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这无疑意味着准入门槛的提高。随着各方监管频出,互联网金融道路更明了,真正的淘汰赛开始了!
银客网副总裁李飞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是基于目前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状态下的国家调控手段,将进一步盘活民间资本,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紧张局面。
短融网CEO王坤认为,条例将非存款类贷款机构组织统一纳入许可制监管,意在终结多年以来混乱的有组织的放贷行为,使得放贷组织阳光化和规范化,对放松金融管制和规范金融发展都有积极的影响。
刨去面子上的官话,以上几位的观点也表明此次规定的主题是“严格且细化”、“规范化”,总之是收紧。对传统小贷可能意味着更严的监管(不排除发放二次牌照重新洗牌),但对当下“浑水摸鱼”的信用中介兼放贷型P2P平台来说,无疑是一道“紧箍咒”,规范的同时必定极大打击积极性,挤压这一行业“灰色”的利润空间。
那么,“吃着火锅唱着歌”做着信用中介兼低吸高放类P2P平台该何去何从呢?也很简单:胆大的成立小贷公司拿个牌照,表面上隔离下经营范围,继续干;胆小的听话转型做信息中介赚取那入不敷出的微薄收益,慢慢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