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传播淫秽物品一案 真的是乐视举报的吗?
就在今天快播传播淫秽物品庭审一案中,乐视的出现让公众炸了窝,辩护人称: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投诉的。 一时间,公众都将乐视作为快播被举报传播淫秽物品的幕后主使 。
不过仔细推敲辩护人的发言可以看到,乐视网的投诉是由国家版权局处理的,也就是说,辩护人的发言针对的是乐视举报版权内容。快播最初被举报涉嫌盗版,乐视确实是举报机构之一。
但这并不能说明乐视在本案中没有其他的参与,鉴定快播4台服务器中有淫秽内容,是由文创动力来完成,而乐视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
辩护人称:文创动力不仅受政府委托,也可以受客户委托,也就可能受到快播竞争对手委托。矛头指向了乐视等竞争对手。
那么乐视到底在快播一案中扮演怎样的角色?需要回顾一下这个案情。
2013年11月13日,腾讯视频、搜狐视频、乐视网等数十家视频网站和版权方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向快播等公司提起法律诉讼。
在快播被查出后,腾讯也回应了这一案件,承认快播被调查确实是自己所举报的,所举报的内容都是快播涉嫌对腾讯的版权内容侵权。
2014年5月20日,快播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被处以2.6亿巨额罚款,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2.6亿罚款来源于非法营业额8671万元的三倍进行计算的,这些非法营业额来源于未经版权方许可使用快播软件传播的大量侵权作品。
这次举报本没有涉及到淫秽内容传播,但在警方查封了快播服务器之后发现,里面含有数千个淫秽视频,因此快播一案由原本的版权之争变成了公诉方起诉快播传播淫秽物品。
鉴定视频是由文创动力来完成,文创动力的投资人为版权中心的负责人,其业务包括网络内容监测。但问题是,文创动力是否具备鉴定资质,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在今日的庭审中,辩护人就提出了这一质疑,并表示文创动力作为商业机构,不仅可以受政府委托,也可能受到快播竞争对手委托,而乐视正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
乐视与文创动力存在利害关系,而由文创动力鉴定快播存在淫秽物品,这不仅在司法程序上存疑,也容易让人遐想,乐视是否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但实际上,正如人们早就忘记乐视在2013年就举报快播的事实,呈上折子的是乐视亦或腾讯并不重要。当龙套们退场,核心戏码才能显现。
于“版权问题”的处罚在2014年就有了结果,此时,快播的服务器却偏偏交给没有资质的文创动力来“鉴黄”。当公诉人问到:为何查到你们70%的视频是淫秽?王欣表示,70%的淫秽视频是一个非常庞大数据…我无法想象,快播每天有上亿用户看淫秽视频,包括在座的都在看,我不相信。
延伸阅读 :互联网公司的相互举报已经蔚然成风,涉及版权、不正当竞争、色情、专利等方面,在正面市场竞争难以击垮对手的情况下,举报往往可以让对手疲于应付,打乱对方节奏。
近两年有不少引起轰动的举报案件:
腾讯举报360云盘涉黄
2015年8月,央视新闻报道称,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和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360云盘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同时,江苏南通警方也根据腾讯公司的举报查处了同类案件。
360官方很快进行了回应,表示将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360云盘传播贩卖违法有害内容。360云盘官微表示,“2015年1月以来,360公司陆续接到用户举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QQ等社交平台贩卖存有淫秽色情内容的360云盘帐号……”
最后,360云盘表示将加大对违法有害信息的管控力度而。
而更早,腾讯和360的“3Q大战”则是互联网公司对薄公堂的巅峰。
去年“双11”前夕,京东官方微信公众号“京东黑板报”宣布: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店大欺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对此,天猫“双11”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回应称:尊重实名举报,但京东此举相当于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工商总局受理了此案件,11月5号,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回应:不得限制电商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但举报的后续发展并没有引起多大波澜。
去哪儿网和携程相互举报
2015年8月,去哪儿网对外宣布,已向商务部反垄断局递交文件,认为携程收购艺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随后,携程方面发表声明称入股不算垄断,并表示正向有关部门举报去哪儿网有多项并购行为涉嫌未申报。
两大竞争对手“互掐”,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在线旅游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最后的结果却是以双方合并为结局,果然“没用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搜狗和360相互举报
双方诉讼的开端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搜狗称,当时接到大量用户反馈,发现用户在正常安装搜狗浏览器时,360安全卫士弹窗显示针对搜狗浏览器的负面信息,诱导、欺骗用户,甚至直接利用360安全卫士破坏用户对搜狗浏览器的安装、使用。
2013年,搜狗向北京二中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360不正当竞争和诋毁搜狗的事实属实,依法判决360败诉,并赔偿搜狗510万经济损失。360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依然败诉。
在搜狗起诉360同时,360也反击并起诉搜狗浏览器存在漏洞并肆意抹黑360。北京市高院在2015年6月宣判,判决搜狗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360经济损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