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诈骗央行新规实施:24小时内可申请撤销转账
雷帝网 乐天 12月1日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今日正式实施,旨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蔓延,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通知指出,为掩盖身份,诈骗分子收受、转移赃款所使用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往往是购买的或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名开设的虚假账户,公安机关很难通过账户预留姓名、手机号、银行卡账户等信息倒查诈骗分子,不仅给电信网络诈骗侦破增加了难度,也难以及时采取措施拦截受害者被转移的资金。
为此,《通知》首条规定是加强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即同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在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三类户。
就在今日凌晨,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打击电信诈骗 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了以下调整:
1,支付账户额度管理继续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执行,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2,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
支付宝称,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规定保持不变。
支付宝还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
为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的这一主要通道,通知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可以在24小时内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就在今日,银联商务发布消息,称已在开立III类账户、账户惩戒、单位开户等方面加强审慎核实,并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对无法联系或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开户客户,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其余账户按照实际实名验证情况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处理。
银联商务称,2016年12月1日起,用户使用银联商务自助终端办理转账业务,可以在24小时内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最大限度地在资金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进行有效阻截。
对于T+0商户,明确规定不得为入网不满90天且入网后连续正常交易不满30天的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此外,银联商务在为用户开立支付账户前,会与用户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支付账户间、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并对超出限额和笔数的用户,拒绝开展转账业务。
银联商务还通过官方APP端、WEB端、社交自媒体、签购单等多渠道向支付账户开户客户推送风险提示、业务调整等公告,加强防电信诈骗宣传,发布不同分类支付账户下开展业务限额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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