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挑"事件背后的傲慢or隐情?
2月14日,玫瑰纷飞的日子。美女主持人兼创业家李静迎来了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其创建的乐蜂网于今年2月14日以1.125亿美元的价格出售75%股份给唯品会。无法判断李静的心情,虽然此后李静对乐蜂网已经不再有控制权,但跟其多年的创始团队得到了一次变现的机会。
而另一位美女主持兼创业家赖丹丹就没这么幸运了。3月10日,其与京东商城合资成立的子公司股权80%被作价20元出售,一个年销售额3.5亿元公司的80%股权标价20元,这听起来几乎像一场闹剧。在此之前,迷你挑有价值的资产包括团队以及所运营的1132家商户资源已经被母公司京东商城剥离殆尽。
4月1日,满心悲愤的赖丹丹以“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京东,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立案。随后,赖丹丹于4月17日将该事件诉诸媒体。
京东和迷你挑从2012年到现在两年时间就对簿公堂,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而京东20元出售80%股权的行为是傲慢还是另有隐情?
“迷你挑”事件始末
迷你挑创始人赖丹丹是上海第一财经《财富人生》主持人,同时也是一个创业者。在一次电视节目中结识刘强东之后,双方的公司也进入合作阶段。
当时赖丹丹创立的鼎日网络(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有中日商务是B2B项目,迷你挑是B2C项目,还有一块是中日线下贸易相关业务。其中“迷你挑”是专门做日本产品的B2C网站,其用户以女性为主。
以3C产品发家的京东商城一方面希望拓展女性用户,一方面希望增加国外产品的品类,于是双方在2011年12月10日进行合作,京东商城出资200万元收购了“迷你挑”项目组。
此后,迷你挑团队与京东成立独立的新公司进行运营,名字为上海上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中京东商城出资800万元占80%股份,迷你挑的10人核心团队出资200万元占20%的股份。
成立新公司之后,“迷你挑”团队的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变化,由之前的B2C转为代运营,成为京东旗下日韩品牌垂直网站迷你挑的运营主体。对此说法,京东给到老友记的答复是,“‘迷你挑’”为京东集团下全资子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品牌并非法律实体企业。”
赖丹丹向老友记表示,在刘强东、张守川(时任京东商城VP)都有参与筹划成立子公司的会议上,刘强东确认对“迷你挑”团队股份的回购条款,即在三年之后,京东可以按照交易额的0.7倍,或者净利润的11倍估值对迷你挑创始团队的股份进行收购。
据赖丹丹给出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迷你挑”交易额为6000万,2013年交易额为3.5亿,净利润1500万。据此当时约定的算法,“迷你挑”的市值应该在1.65亿至2.45亿之间。
在此解释下,“迷你挑”负责为京东商城做招商、代运营工作,其在2年内招商1134个商家入住京东商城,而京东商城可以获得这些商家的销售流水,而佣金部分是子公司的销售来源。单纯从业务角度,可以理解为“迷你挑”是京东的外包服务公司,为京东吸引日韩商家入驻并运营,京东商城提供“服务费”。根据协议,双方财务独立核算。
转折发生在2013年12月,据赖丹丹描述,京东副总裁蒉莺春以商讨2014年战略为由约见赖丹丹,并表示京东将会收回“迷你挑”所有运营业务,对“迷你挑”现有员工进行裁员处理。另外,CMO蓝烨口头与赖丹丹交涉,“迷你挑”子公司需要负责母公司京东商城2000多万运营成本,因此目前公司账面应该属于亏损状态。
2014年1月22日,京东派人解聘迷你挑团队,并接管了迷你挑代运营的1132个商户账号。持有股权的迷你挑10人团队,在未达成离职赔偿协议的情况下,也被封锁了公司账号。3月10日,赖丹丹收到了律师函,京东商城以20元的价格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京东旗下日韩品牌垂直网站迷你挑的运营主体)80%的股份。
随后不久,赖丹丹以“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京东诉诸法庭。
傲慢背后有隐情?
据赖丹丹描述,京东在此次事件中的态度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傲慢。
京东高层直接通知赖丹丹要解散公司,而不是召开股东会进行决策。在解散团队方面亦是如此,在未经知会的前提下,在春节前夕执行解聘方案。而20元出售80%股权的做法更像一种挑衅而不是商业行为。
抛开人情世故,京东难道另有隐情吗?
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年利润1500万的公司如何成为负资产公司,京东方面给老友记回复如下:“在京东集团流量等各项资源支持下,由迷你挑负责运营的经营日韩商品的卖家在京东平台上产生GMV,迷你挑按比例收取佣金作为销售收入,在考核迷你挑业务盈利性时,京东集团依据迷你挑所负责的全部卖家所占用的流量(PV),向其分摊市场费(京东各事业部占用流量,均需分摊广告费)。另外,迷你挑所使用的IT系统,全部由京东集团研发部统一开发。所谓迷你挑2013年盈利1500万,实际为靠收取卖家佣金所获得的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分摊的流量费用、研发费用等)后,净利润亏损。”
而赖丹丹对此解释如下,一方面此前从未有任何协议规定迷你挑需要承担流量、推广、IT等费用。另一方面,即使这些需要付费,也应该拉一个价值2000万明细出来,而不是CMO蓝烨的口头通知,迷你挑需要承担总公司2000多万运营费用。同时,1500万是扣除人力资源等各种费用后的净利润,而非上文提到的“盈利”。
据匿名电商业内人士跟老友记解读,从商业角度,京东成立迷你挑和解散迷你挑与其阶段战略有关。此前京东以B2C业务为主,同时采用入股的方式于迷你挑进行合作、与九州通合资打造好药师网站。随着好药师、迷你挑的发展,与京东自有POP业务发生了利益冲突。既然京东自己完全可以维护迷你挑的1132家商户,为什么要与别人分利润?
这是此后京东与九州通因公司控制权问题内斗多次,合作基本停滞,而迷你挑合作也出现了即将对簿公堂的根本原因。
从业务角度分析,B2C业务看起来毛利比较高,有17%左右,但增加运营、推广、物流费用之后,根本无法产生净利润。而做POP平台,毛利只有6%左右,但净利润有4%左右。这也是“迷你挑”利润的来源。
但是现在京东的目标是上市,京东旗下类似于天猫的POP平台显然讲不出太多故事,京东当下最需要的数据是销售额。只要销售额足够高,即使账面是亏损的,也无妨京东有个好估值。
撇开其他纠纷,单独从京东的角度来计算,通过迷你挑子公司的周转,2013年京东需要花费1500万的成本,来取得3.5亿的销售额流水的增加。而现在,京东连1500万的费用也不愿意出了,而打算将迷你挑的优质资产直接占为己有。
从商业维度来看,为利益合作、解散都是正常事件。但京东商城这种行为像极了杜鹃鸟,杜鹃鸟会把自己的鸟蛋放到别的鸟窝里,小杜鹃出生后把别的鸟蛋都推到树下,独享鸟妈妈的资源,长大之后就飞走了。
看来与京东商城合作的万家便利店也该考虑下,等双方合作的“孩子”养大之后的归属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