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七宗罪:IP开发只是镜花水月
文/充耳
多年前,创举性的“订阅分成”(读者以千字2分不等的价格付费阅读VIP章节,网站与作者按比例分成)横空出世,在尊崇免费的网络世界里,付费阅读不可思议地成为一种现实,催生了一门商机无限的网文产业。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相关报道及从业者描述的蓝图中,如今网文俨然化身为文化创新的动力引擎,上可连接影视,下可打通动漫;左可携手游戏,右可相伴周边。听起来,网文产业已经升级为“IP运动”,一场激动人心的文化消费正在拉开序幕。
无限风光之下,难以掩盖一个难堪的事实,网文整体质量难登大雅之堂。订阅分成造就了付费阅读的网络奇迹,也开启了网文的黑铁时代。
质量低劣,模式套路化,文字无节制注水
如果统计一下各大小网文网站的“作品”字数,将会得到一个惊人的结果。因为一部网文,过百万字仅是合格线,动辄三四百万字已是家常便饭。题材方面,以男频(面向男性读者)为例,就有玄幻(奇幻)、仙侠(武侠)、都市、军事、穿越、游戏等等。
没有字数的限制要求,几乎覆盖故事题材的所有种类,按理网文应该百花齐放,异彩纷呈。实际上,所有的网文(尤其是男频类),无一不是按照“打怪升级”的模式来凑字。简单的模板为:主角弱小,遇到BOSS不敌,获得奇遇升级,打败敌人过关;换个地图,出现较强的对手,再来一次奇遇升级,如此循环反复,直至天下无敌。
太阳底下无新事,人类讲故事的历史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成长模式是通俗读物的最佳表现,网文在这点上面发力无可厚非。但网文更严重的弊病,是文字极端缺乏质感。短时间内拼凑出来的数百万字,语感粗劣,细节缺席,人物扁平,情节仅止于机械乏味的重复,故事注定不可能拥有鲜活的生命力。
相比纸质媒体,数字阅读省却了纸张、印刷、库存、运输等高昂成本,一部作品可以摆脱物理世界的束缚,轻松拥有海量字数;而且订阅分成令网文字数越多,利润就可能越高。在这个前提下,工作室和枪手对一部“作品”不加节制地注水,是一个合乎市场逻辑的选择。
粗制滥造,工作室和枪手批量生产
网文曾经为人津津乐道的一点,是其不受拘束、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当订阅分成出现,网文成为一门生意时,它的制造者就无视故事的创造性,投机于最保险的打怪升级模式(因为读者最接受,也便于文字注水),通过流水线的操作,批量生产数百万字来谋取利润了。
在龙空论坛、写手帖吧以及QQ群上,活跃着无数的网文工作室,以千字二元至十元不等的价格,招募各式各样的写手。成名的大神组建写手团,为自己的“作品”代写,也是业界一个公开的秘密。
通常工作室会提供千篇一律的情节大纲,设置一个“副本”,规定了主角的等级及其对手;打完一个“副本”,主角就消灭一个BOSS,获得相应的成就。副本分发给应募的写手写作,往往需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3万字或10万字的写作任务,工作室再通过不断的“组装”,一部字数惊人的网文就此诞生。
网文写作成了一门技术含量极低的生意,工作室类似车间的工头,而码字者成了流水线上的工人。
良莠不齐,码字者玩票或贪小利
据一些文章报道,各大小网文网站注册的“作者”达两百万名;再加上众多接工作室任务的枪手,这个群体的数量恐怕会更大。严格来说,这些人绝大多数都算不上写手,遑论作者,只是出卖体力(其实再低劣的文字写作也要耗费的脑力)的肉体打字机。
许多人愿意接工作室的任务,是因为写作模式套路化,对文字质量几乎毫无要求,一个晚上码上万字就可赚点零花钱,何乐而不为?这些码字者大多带有玩票性质,对文字缺乏敬畏感,并无意深入掌握讲故事的手艺,不在乎工作室的剥削,更不在意自己键盘敲出来的是香草还是毒药。
不可否认,有人成为网文码字大军一员,确实是想讲好一个故事,并寄望于此养家糊口,甚至发家致富。但在“写得越多赚得越多”的环境之下,如果自己的作品被网站签约或买断,追求数量就优先于追求质量。拼字是众多写手间的一种攀比行为,他们沾沾自喜于自己日写万字,并坚定认为高速打字是成神的必经之途。
根本的一点是,制造海量垃圾文字的行为并不会得到市场惩罚,反而是工作室和写手成功的不二法门,因为网文读者的需求决定了这种畸形的市场供给。
口味单一,“低幼”读者但求读得爽
简单归纳,网文读者的一大特征,就是低幼。首先是年龄低幼,其次是在精神消费领域的心智低幼。
网文的主体读者多为学生(小、中、大)或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以及人文素养相对较低的网民。他们涉猎不广,缺乏必要的审美训练,不懂得分辨或者是不在乎故事的好坏、文字的优劣,只追求阅读的“爽点”。
所谓爽点,就是网文有一种代入感,让书中主角完成读者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达致的目标。这就要求主角一定英雄无敌、潇洒多金、好运连连、美女缠身,可以先受一点小委屈,但最后必定大爆发战胜所有敌人。尤其关键的是,人物必须扁平,铺垫不可太长,描写不可复杂,阅读起来无须费力。
概而言之,这样的读者拒绝复杂与多元,只求用粗糙的文字来满足人类本能中最肤浅的快感。如果一部网文令他们困惑与不爽,就会用订阅来“投票”,不再关注那部作品,而在网文海洋中寻找另一部爽文易如反掌。
阅读口味进化的少数读者会弃网文而去,因为网文从业者不会提供更好的故事读物。
唯利是图,业界缺乏良性导向
一部网文能否签约或买断,取决于网文网站的编辑;而网站编辑的口味,则受制于订阅以及自身的眼界。
网站不会拒绝小白文,因为读者喜欢;但不会接受那些复杂的、不依“常规”的网文,因为读者不会订阅。
网站不会介意一部网文大量注水,而且会按照每个月上传字数分等级奖励码字者,因为字数越多,从订阅得到的分成就越多;但短小(百万字以内在网文界已经是短篇了)的文字则不受欢迎,因为“短篇”无法在这种模式上赚钱。
网站不会干涉工作室刷榜,反正读者是无脑的小白,只会按照榜单上的“推荐”来看。
甚至,如果不是政策严打,网站不会禁止涉黄一类的擦边球,而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以前小黄文泛滥于大小网文站点,就是因为订阅高,最容易吸引读者。
网文从业者也有“引导”,会有一套新人指南,提供给码字者入门参考。但网文从业者或编辑,多数也是从网文阅读者或码字者转化而来,对写作的认知不出网文范畴。以其昏昏,如何使人昭昭?这类课程不过是再一次强化原有的套路写作,强调如何取悦低幼读者。
担任“看门狗”角色的从业者一方面承受着业绩及市场的压力,屈服于读者的单一口味,大量提供小白文;另一方面则囿于眼界及趣味,无法为码字者营造发挥的空间,创作出优质作品,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恶性循环,劣币驱逐良币
在网文稀缺的早期,一个创意闪耀的故事,一个文字有质感的故事,都可以脱颖而出,与优质读者相遇,并受到应有尊重。
到了付费订阅年代,需要日更万字,才有可能抓住读者的眼光。文字创作沦落成为打字劳作,哪里还有时间精力去谋篇布局、雕琢文字?一个认真创作的人,又如何比拼得过抱团作战、不求质量只求字数的工作室?即使做到了,也不可能通过编辑的法眼,因为不小白,无人订阅或者订阅量不高。
偶有一两篇佳作,由于不符合这个市场的激励机制,要么湮没于网海,要么缺少写下去的动力而中途夭折。所以,向市场妥协,批量生产“爽点”不断的文字,成为网文的生存之道。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订阅分成并没有助力通俗读物、类型读物的发展,占据这个产业的更多是写出来即宣告死亡的文字垃圾。网文繁华似锦的表面之下,不过是一片贫瘠荒凉。
虚假繁荣,IP开发镜花水月
把网文与如今热炒的IP联系起来,最核心的一点是网文需要提供一个优质文本(人物,故事,世界观),以此为基础进行二次开发。根基不牢,概念炒得再热,也是一场空谈,沦为网络造词运动的过客而已。
盛大收购起点之时,就企图以网文为基础,打通影视、动漫、游戏以及其他周边。盛大没有成功的原因或许有许多,众多评论忽略的一点是,在浩如烟海的网文中,称得上合格的完整“作品”寥寥无几,而具有第二次开发潜质的优秀作品更是屈指可数。
诚然有“大神”的作品做成了游戏,大不敬说句,无非是为国产游戏的炮灰数量再加一笔,再赚一次忠诚粉丝的钱,但距离全民文化消费、形成国民级文化现象仍然遥不可及。
盛大的文娱帝国梦成为昨日黄花,接棒的腾讯今天占了更大的网文市场份额,也更有实力和冲动打通网文的产业链。但如果一切以订阅为重,缺乏优质作品的激励机制,恐怕所谓的IP开发不过是镜花水月,仅是资本市场上的噱头罢了。
综上所述,有了订阅分成,网文从自娱自乐的家庭小作坊模式,进化到了规格标准、批量生产、流水线作业的工业时代。同时,也像“万恶的收视率”一样,订阅分成扼杀了网文的创意与品质,令文字创作沦为一种重复的体力型劳作。IP概念的兴起,要求作为根基的网文需要来一次产业升级,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回归蜕变为真正的智力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