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官方解读“微信十条”:实名制针对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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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ews报道 昨天下午,网信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即时通讯公众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并对公众信息服务做出管理要求。
 
《规定》出台后,微信官方也对此做出了解读:
 
1、微信方面认为,《规定》的主要意图是抵制谣言等不良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并对谣言源头进行查证和严惩,从而建设安全、健康的互联网环境。
 
2、在政务传达、爱心传递等方面,微信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目前有超过6000家政务微信落户微信的平台。
 
3、《规定》的出台是为保护用户更好地使用公众信息服务,地址谣言、诈骗等不良信息。微信目前也已经开展打击不良信息的行动。
 
4、微信方面表示, 《规定》第六条中提到的实名制,只是指公众平台。 《规定》的实名制要求与腾讯公众平台的运营方式一致,对微信公众帐号注册流程并没有太大改变。
 
5、 腾讯不会大规模封号,希望运营者根据《规定》自我约束。
 
《规定》第七条将公众帐号信息发布行为纳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范围进行分类管理,时政新闻不得乱发。
 
对此微信方面认为,公众号在信息的正能量传递上对社会有积极意义,在对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正情民意的上传下达、政务便民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现有公众帐号,腾讯不会大规模封号,只希望公众帐号的使用者今后要根据《规定》和公众平台运营规则的要求,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行选择恰当的发布内容。

以下是微信对《规定》的详细解读:
 
Q1: 你们如何看待《规定》的出台?规定中涉及的谣言、欺诈等现象目前有多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平台本身有什么打击措施吗?
 
A1: 根据今日网信办新出台的即时通讯公众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我们做了深入的研究,规定的主要意图是抵制谣言等不良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并对谣言的源头进行查证和严惩,从而建设一个安全,健康的互联网环境。对此腾讯非常认同,我们也一直对谣言等进行长期、坚决的打击。
 
在我们看来,谣言,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毒瘤,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在被它侵透,互联网也不例外。但是微信,以及整个腾讯,都绝对不会坐视,放任这颗毒瘤的侵蚀,否则不仅会影响到用户的信任度,也会对整个平台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将在相关信息被权威机构判定不实或者接到用户举报并核实举报内容属实后,积极提供协助阻断这些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在此,我们也呼吁大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众道德底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建设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1.为保证这一能力腾讯的产品提供了三大系统:技术识别系统、举报人工处理系统、辟谣工具;
 
2.在日常运营中,腾讯有一支专业的队伍负责处理用户的举报内容。根据用户的举报,查证后一旦确认存在涉及侵权、泄密、造谣、骚扰、广告及垃圾信息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微信团队会视情况严重程度对相关帐号予以处罚;
 
3.在今年第一阶段的微信公众平台上恶意传播谣言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删除文章近3000篇,封停帐号400余个;
 
其实一直以来微信更多的是在传递正能量,在政务传达,爱心传递等方面对社会都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1.近期微信在云南地震救援信息传递,海南台风救灾救援中为社会筹集善款,积极救援都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2.此外,政务机构也非常重视和依赖微信这个平台,目前有超过6000家政务微信落户我们的平台,大量的政务微信极大的提高了社会公众办理效率,促进了政府电子政务服务的效能和信息化建设,创建了良好的网络问政新平台,这种立体的功能性使微信在政府公众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Q2: 《规定》的出台对腾讯,特别是微信的影响如何?腾讯在平台安全建设方面是否曾经有过计划?
 
A2: 我们认为,《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用户更好地使用公众信息服务。目前平台上存在少部分谣言、诈骗等现象,对平台和用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们对此高度关注,绝对不允许这种现象肆意扩张。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帮助下会促进正能量和平台良性生态的发展。
 
其实在《规定》出台之前,微信就已经结合用户举报等手段,建立起了有害和不良信息的处理机制:
 
1.目前微信对于不良信息的处理,用户举报是我们发现问题的重要来源,这里我们鼓励“三不”原则,共同营造绿色、健康、安全的微信环境;
 
2.同时,我们有安排一支专业的运营团队对用户的举报进行核实,对举报属实的信息进行有效快速的处理,只要举报得当,7天之内都会得到相应的处理;
 
3.此外,腾讯在打击不良信息以及网络黑色产业链方面还有专项的“雷霆行动”,雷霆行动半年以来,腾讯累计封停假货公众帐号3万个;每日封停欺诈广告1000万条;QQ和微信针对有风险网站链接每天给用户提供29万次提示;上半年配合各地警方打掉网络黑色产业链团伙10余个,抓获约80名嫌疑人,涉案金额接近2500万人民币。
 
Q3: 《规定》中提及的实名制该如何理解?实名制后平台方该如何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A3: 《规定》里提到的实名制只是指公众平台。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局长徐丰也在今日下午的发布会上表示,《规定》”要求“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也就是说,在公众帐号注册过程中,后台要求完全真实身份信息,但前台可以有个性化的名字,自愿是否使用真实名称。实名制标准要求持身份证照片、绑定手机号、绑定银行卡三项标准符合一种即可。而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其实已经采取了实名制。注册公众帐号时,运营者必须提交如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上传本人手持证件的清晰照片。
 
对于腾讯来说,无论是否实名制,一直以来,腾讯旗下的任何产品都将用户放在第一位,这里不仅包括用户的体验,更包括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对于伤害用户体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腾讯都坚决打击。
 
Q4:《规定》对公众帐号的注册有哪些新要求?
 
A4: 《规定》第六条要求,“即时通信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帐号”。这是因为,现在的公众帐号使用者,既有公民个人,也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申请注册公众帐号时都要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这一点与腾讯公众平台一贯坚持的运营方式是一致的。现在个人注册微信公众帐号时,运营者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上传本人手持证件的清晰照片,机构注册公众帐号时,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经过确认比对后方可开通公众帐号。因此,《规定》的出台对微信公众帐号的注册流程并没有什么改变。
 
Q5: 《规定》中对于公众帐号要采用类似新闻媒体的管理方式该如何理解?对公众帐号的运营有哪些新要求?腾讯是否会对现有公众账号进行大规模封号?腾讯未来会如何配合?
 
A5: 《规定》第七条,将公众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纳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范围,进行分类管理。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帐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帐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帐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目前微信公众平台上有580万公众帐号, 其中不乏一些中央级媒体如央视、新华社等都在公众平台开通了公众帐号。这些媒体公众号在利用公众平台传递社会正能量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里不妨举些例子:
 
1.深圳薛太太因难产大出血急需稀有的熊猫血,正是通过媒体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的生命接力转发,在2个小时内数十名看到消息的热心微信网友赶赴现场献血救急;
 
2.近期备受关注的“澎湃新闻”通过创新的运营和高质量的内容赢得大量粉丝,说明公众对权威,有价值的信息会更关注更追捧;
 
公众号不仅在信息的正能量传递上对社会有积极意义,同时在对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正情民意的上传下达、政务便民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比如,在“广东发布”的政务微信平台上,可以办理生育、户籍、教育、就业、社保、出入境、消费维权等21项个人业务。
 
这样的例子其实还有很多,而以上类似的案例每天都在发生,更有源源不断的政务帐号正在诞生,相信未来微信还将在利用公众平台传播社会正能量方面积极引导用户,并且让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的更远。
 
对现有公众账号,腾讯不会进行大规模封号,只是希望公众帐号的使用者今后要根据《规定》和公众平台运营规则的要求,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行选择恰当的发布内容。一旦发布违规内容,腾讯将会依据《规定》和公众平台运营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Q6:《规定》出台,是否会对普通微信用户造成影响?
 
A6: 对普通微信用户不会有影响。《规定》第二条明确了管辖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而公众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帐号及其他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因此,《规定》针对的仅是公众帐号部分,其他功能不在这个规定规范范围内。
 
Q7: 微信的举报功能是否存在无法及时反馈的现象?
 
A7: 一般来说,只要举报得当,我们的处理流程一般是7天。其实在如此庞大的信息流中算是比较及时的。微信每天在全球接收80万条以上的举报,但其中的40万是无效的重复举报和错误举报,从用户体验的角度考虑,我们对于举报是否成功取决于几个条件:
 
1.首先在判断上,看是否2个人以上举报了这个号,在部分高危场景如诈骗等只要有1个人举报即进入人工干预;
 
2.其次,其实举报查证的关键是要看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客观证实他所举报的类型,然后再进行判断如何处理;
 
近期我们也在考虑更好得优化这里的流程,对于一些没有举报成功的用户,我们也会进行提醒,并将在近期上线这一功能,让举报处理流程更加高效和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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