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蒙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回应遭杭州警方“跨省”调查
Bianews报道 昨日上午迪蒙公司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迪蒙公司董事长向隽与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就2月5日被“跨省”调查事件相关问题,向外界进行了回应。
面对媒体向隽表示,从2001年开始,阿里每年都要公布其全年交易总量,根据其公布的数据,14年来整个阿里累计交易总量超过100万亿,单是支付宝2014年交易总量就突破3.87亿元,而阿里曾多次宣布B2B每年交易总量超过4万亿,加上淘宝天猫每年近2万亿的交易总量,累计起来每年近10万亿。这些数据均可从公开渠道获取,并非捏造事实空穴来风。而在这10万亿中,阿里从未公布缴税的相关数据。
同时向隽还表示,其本人为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常务副会长,其公司淘金地打造机械、金属、模具等工业类产品且以广东市场为主,与阿里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竞争关系。
根据向隽的陈述,当日杭州市公安局两名警察到达迪蒙公司后,并没有身着警服,也没有出示相关证件,也没有出世传唤证,即将向东顺带至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而在对向东顺进行审讯期间,警方还出现了威胁性的言辞,并曾对向东顺表示“阿里是上市公司,企业微信公众号不能批评”。
企业公众号能否对竞争对手进行批评?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表示,“企业微信公众号和公民表达的性质都一样,都是信息发布者,因而只需要界定信息发布的性质。如果发布的是事实,只需要确定发布的事实是否真实,是否有合法来源,是否为捏造?如果没有捏造事实,就不存在侵权,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发布的是评论,只要评论所依据的是事实真实,即使评论的言辞激烈,只要不存在侮辱性言辞,都在公正评论的范畴,不仅不构成刑事犯罪,连民事诉讼都不谈不上。”
案件应该如何定性?是否存在炒作?
此案件是否能够当做刑事案件?周泽认为事件中迪蒙方面的做法并未看出捏造事实,以及对阿里巴巴造成重大损失,也看不出来通过民事、行政无法解决,甚至远达不到刑事追溯的标准。
向隽对此表示,公司有责任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员工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事件以确认系阿里方面进行的举报,并非迪蒙故意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