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手撕"罗永浩:以后病毒式海报营销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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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Bianews报道 8月27日晚,一张"漂亮得不像实力派"的海报闯祸了,高晓松怒发微博指责侵权行为,随后展开了一场你来我去的口水仗。结局没有狗血,只有意料中的握手言和。

近日,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坚果手机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一组主题为"漂亮得不像实力派"的宣传海报,并给网友提供了制作模版,号召网友们一起玩。

海报生成模版

高晓松昨晚发布微博,并贴出他和李宗盛、罗大佑的被侵权照,问责"肇事者":

"请问这款手机是谁家产品啊?招呼不打,擅自就把产品往人家的肖像上贴?我是三星S6 Edge+的代言人,签有严格独家协议。这种严重损害别人信誉的事情是怎样low的企业才做得出?千万别解释这是临时工或网友自发行为,网友哪来这么标准的产品标识?律师已取证,该企业如有担当就自行道歉。"

海报"作者"网友@雨陈也站出来表示,海报是自己所做,与锤子无关,也不是营销行为。

高晓松面对铁杆粉丝,态度也软了下来:

对此,罗永浩回应称,该海报是网友用锤子科技制作的海报生成器制作。微博原文如下:

昨日晚些时候,罗永浩删除了此前语气阴损的帖子,并去掉了海报生成图片里含坚果 logo。

"可以预见"的放任侵权

对于网友制作的带有企业宣传信息的海报是否构成侵权,Bianews咨询了专注于知识产权的、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何承介律师,他长期为明星提供肖像权法律服务。

侵犯肖像权的认定需符合两点: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何承介律师称,虽然锤子本身未将这些海报用于宣传,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 "可以预见"的放任侵权(指侵权的主观态度)。希望发生(直接故意),或放任它发生(间接故意),都是侵权的主观态度。

锤子方面提供了模版,而使用模版本身只要牵涉锤子产品信息,那么不论是网友制作,还是锤子自身制作海报都构成侵权。

但如果模版本身不再附加原来企业产品信息,属于独立的软件,网友利用模版制作海报,就不构成侵权。当然,前提是这个模版与原来企业产品是可以分开的,如果是绑在一起的作品,肯定构成侵权。

另一方面,高晓松是三星的代言人,三星有权利追究锤子责任。

情怀就是敢于被打脸,乐于被打脸

这并不是罗永浩第一次打法律的擦边球,而罗永浩也从来不惧事发后被打脸,而且还乐在其中。此前锤子手机在其广告中自吹"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世界顶尖的设计""一切都是最好的",随后被方舟子打脸,举报其违反了《广告法》,涉嫌虚假的广告宣传。

罗永浩对此不以为然:"呵呵,开心,就算是蓄意安排,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要爱你的敌人,祝福那些诅咒你的人' -- 马太福音 第五章第四十四节。 "潜台词是,就指着这火呢。

然后默默把宣传语改成"全球第二好用的手机"。随后又遭举报,于是锤子把"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改成了"我们认为的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

情怀在这里是敢于被打脸,乐于被打脸,改正错误后又是一条好汉,从此走上人生颠覆。

病毒式海报营销要小心了

上图是《开罗宣言》海报,海报模版已经引发部分网友恶搞、晒朋友圈等等。无疑,这样的营销方式很有效果,有低成本的传播性,但要注意不要上传未经同意的照片,以免造成侵权。

锤子此次海报事件中,被情怀深深折服的锤粉,自然义无反顾的站出来顶包。功自己领,过锤粉扛,既经济又环保,还进一步增进了锤子和锤粉间的革命情谊,就俩字,完美。

有名人跳出来问责更好,关注度翻倍,此时再高举出情怀,既展现了负责的好姿态,又扮演了倡导法律意识的好公民,随后大家握手言和,好一片祥和之气。无惧打脸,就怕不打,不打脸的情怀该何处安身。

情怀无罪,关注加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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