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车第一案延期审理 或等待政策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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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专车第一案在济南中区法院开审

18日,“全国专车第一案”代理律师发布消息称,原本应于6月17日之前一审宣判的“专车第一案”延期审理,延期3个月,最晚将在9月17日之前作出判决。“这或是在等待上面的政策进一步明朗。”代理律师称。

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将两名乘客从八一立交桥送至济南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201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于4月15日开庭。

18日上午,专车司机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在自媒体上发布消息称,本来昨天(2015年6月17日)应是该案宣判的最后一天,但实际上并未作出判决。今天当事人亲自前往法院询问了该案的审判长,审判长告知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了延期审理的申请,目前明确了将延期三个月作出判决,应该在2015年9月17日前。这和本人的预测一致。

李文谦说,由于该案发生在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新法规定一审审限为6个月,旧法为3个月,该案适用旧法应于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存在特殊情况依法可以报请高级法院延期。

上午11::00左右,记者就这一消息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时,对方答复称,至于是否延期,为什么延期,其本人尚不掌握确切消息,待掌握后会及时发布消息。

“这(延期)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李文谦说,案情其实并不复杂,但是背后的利益博弈错综复杂,虽然我们的诉讼并未涉及专车的合法性,但是这就像一个风向标,容易被解读。如果判专车司机胜诉,可能会被放大解读为支持专车;如果判专车司机败诉,又可能被放大解读为否认专车的合法性。所以,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不明朗之时,法院判决的环境不成熟,他们可能是在等政策。

(齐鲁晚报记者 宋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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