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印发《2017年沈阳市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近期,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沈阳市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探索形成若干可复制、能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明确了建设区域云中心、开展大数据流通试验、壮大3个大数据产业集聚区、构建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探索建设智慧城市群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7大发展方向,共计27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提升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设区域云中心,加快建设宽带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高清城市,为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深入推动大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提升数据采集、汇聚、清洗能力,构建大数据目录管理、质量保障、标准、安全等四大支撑体系,有效打破数据壁垒。
三是加快大数据产业培育,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壮大浑南、和平、铁西3个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形成产业集聚式发展。开展大数据流通试验,筹建数据流通平台,组织开展数据应用创新大赛。
四是依托大数据技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构建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完善沈阳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新兴业态。
五是推进惠民服务大数据应用,加快智慧交通、智慧卫生、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就业和智慧医保等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六是深化城市治理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多规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信用平台、公共安全平台、宏观经济数据库、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食品药品安全数据资源中心等项目建设,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是探索沈阳经济区智慧城市群建设,推动城市间数据互联互通和基础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举办第四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创新大会,以及智慧城市国际博览会。
为确保上述主要任务的高效完成,沈阳市还提出7项保障措施,包括完善体制机制、完善大数据发展生态体系、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