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有关事项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所提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四至范围及规划面积。四至范围为:东至湖磊路,南至贵安大道,西至高峰山大道,北至贵红大道及贵安新区直管区边界。规划总面积54.8平方公里,分为一期、二期、三期,其中一期东至宁安大道,南至贵安大道,西至沪昆高铁,北至清安大道;二期东至湖磊路,南至贵安大道,西至宁安大道,北与花溪区麦坪镇接壤;三期东至沪昆高铁,南至贵安大道,西至高峰山大道,北与贵阳市清镇市、花溪区接壤。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扎实做好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用地功能布局,以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建设活动管理的依据,推动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涉及具体用地报批和项目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过渡时期规划管控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推动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等重点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加快打造成为贵州数字产业和人才集聚区、数字场景应用示范区、生态文明展示区。
责任编辑:蔺弦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