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据局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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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数据局已正式挂牌,这是2023年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后,第一个成立的省级数据局,正式开启了新一批省市级数据局成立的序幕。

此前,2021年5月,江苏省已成立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是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副厅级。

据悉,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jszwb.jiangsu.gov.cn/index.html)已更新为“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意味着江苏省数据局与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级。

省级大数据管理部门实现协同联动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职能。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已上任正副局长3位。

从主要职责来看,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后,将全面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加快落实数据“二十条”,在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治理、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出台具体落地措施。同时,还将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不断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组建国家数据局是中央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针对现实中我国面临的数据发展与数据管理的困局而提出的破局之策,在回应数字时代现实需求的同时,将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进入一个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在省级层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政府设立大数据管理局是机构与行政体制改革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动向。从宏观层面看,设立大数据局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在中观层面,大数据局整合原分散于地方发改、经信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能,为构建统一高效的地方政府数据治理体系探索了有益经验。

具体而言,大数据局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当前政府大数据治理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有效提升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省级大数据局在国家数字治理的宏观架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对完善地方政府数据治理体系意义重大。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各地组建省级大数据局提供了难得机遇。本轮机构改革提出,在确保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据统计,至今已有广东、浙江、山东、安徽、贵州、广西、甘肃、海南、新疆等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每个地方的大数据管理部门名称也不尽相同,省级层面大数据管理部门既有正厅规格,也有副厅规格。这些省级大数据局在省域内发挥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有利于建立起标准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数字治理组织体系,加快建设集约化、一体化的数字政府。此外,省级大数据局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模式将对后续开展的市县机构改革起示范作用,促进省域内各级大数据局优化机构、调整职能,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

此次揭牌的江苏省数据局,名称和国家数据局保持一致,意味着省级层面的大数据管理机构将出现一个承上启下的管理部门,其在省域内发挥着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有利于建立起标准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数字治理组织体系,加快建设集约化、一体化的数字政府。

附:十八家省级大数据管理部门盘点

01.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级别:正局级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本市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议;

2.负责本市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汇聚、管理、共享、开放和评估;

3.负责市级政务云、大数据管理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

4.负责社会信用数据应用服务;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5.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的建设、运维和保障;

6.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的支撑服务工作;

7.承担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评估验收的支撑服务工作。

官网:

http://jxj.beijing.gov.cn/zwgk/jgxx/jgzz/201911/t20191113_503750.html

02.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4月

隶属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

2.承担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各方数据归集和应用融合工作;

3.研究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挖掘、展现等技术;

4.承担本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相关工作;

5.承担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云、政务外网、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等建设和运维管理;

6.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官网: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727/index.html

03.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成立时间:2019年

隶属机构:天津市委网信办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2.全力做好市级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强化集中式运维管理体系的配套建设。

官网:https://tjdsj.tjcac.gov.cn/

04.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

3. 负责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负责推进全市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

4. 负责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

5. 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应用工作;

6. 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7.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8.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dsjj.cq.gov.cn/

05.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

隶属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

3.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

4.负责研究拟订全省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建设、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

6.负责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

7.负责全省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

8.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

9.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0.承担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官网:http://dsj.guizhou.gov.cn/

06.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级别:副厅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体统筹福建省信息化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

3.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

4.负责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

5.组织编制数字福建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相关项目管理;

6.负责福建省互联网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7.承担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和省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官网:http://fgw.fujian.gov.cn/ztzl/szfjzt/

07.山东省大数据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字山东建设;

2.负责实施省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省级政务服务、业务协同等综合业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及相关信息资源库。

官网:http://bdb.shandong.gov.cn/

08.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级别:副厅级

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

2.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3.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4.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

5.统筹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6.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局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www.zj.gov.cn/col/col1229406037/index.html

09.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对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4.负责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5.统筹协调省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6.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

7.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8.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10.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zfsg.gd.gov.cn/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

2.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发展战略规划;

4.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6.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

7.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

8.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

9.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

10.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

1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负责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3.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dsjfzj.gxzf.gov.cn/

11.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省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数字化发展工作;

5.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

6.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7.负责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

8.承担“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担全省“放管服”和职能转变协调指导职责;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zsj.jl.gov.cn/

12.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河南省政府办公厅

级别:副厅级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

4.统筹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5.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6.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7.组织协调全省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省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省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9.统筹全省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

10.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s://dsj.henan.gov.cn/

13.江西省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隶属机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级别:副厅级

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全省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

2.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全省跨部门重大业务应用平台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重要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与运维;

3.承担全省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和景气分析,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4.承担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应用和服务;

5.承担全省公共数据汇集、共享和开放等工作。

官网:http://jxic.jiangxi.gov.cn/

14.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成立时间:2021年5月

隶属机构:江苏省政务办管理

级别:副厅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和政务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

2.负责省级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 运维和安全保障;

3.负责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各方数据归集和融合工作;

4.承担省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

5.监测政务大数据发展运行态势;

6.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及进驻人员的服务、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7.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www.jsbdmc.org.cn/

15.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21年5月

隶属机构: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级别:副厅级

主要职责:

1.为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统筹推进全省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统筹推进全省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分析应用、安全保障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3.完成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官网:http://bec.hlj.gov.cn

16.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9年5月

隶属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统筹全省数据资源,推进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4.统筹指导全省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5.统筹推进全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6.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省政务服务工作;

7.统筹推进“数字江淮”建设,承担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官网:http://sjzyj.ah.gov.cn/

17.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9年5月

隶属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负责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管理;

2.负责推进社会经济、民生保障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3.负责统筹全省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

5.负责政府数据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运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6.负责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7.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官网:http://dsj.hainan.gov.cn

18.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9年7月

隶属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主要职责:

1.开展全省大数据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规范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2.为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实施、运行维护提供支撑服务;

3.承担全省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等数据管理工作;

4.承担办公运行、工作监测、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等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

5.负责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

6.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管理;

7.开展面向政务服务的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研究及示范试点;

8.推进政务系统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等;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官网:http://www.scdsjzx.cn//

责任编辑: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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