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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
(2022年第3批,总第23批)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尚有37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上述APP应在4月26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蔺弦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