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率先开放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
云南省日前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开放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率先开放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推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探索云南省大数据开放发展新模式。
《意见》明确,全省率先开放的旅游、林业、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物流、公共安全、文化、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城乡管理与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12个重点行业和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用基础数据库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8个重点领域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和产业培育取得重大突破。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8年,重点培育20个以上行业领域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骨干企业;行业领域大数据规则、标准、规范、安全和制度等体系基本健全,部分大数据平台成为支撑全国乃至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服务平台。到20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开放目录种类达到200个数据集以上,资源实时采集率达到60%以上。
《意见》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面向全社会开放。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授权、委托并指导投资主体,联合行业领域数据资产所有者及技术、资本、应用服务等有关合作伙伴,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行业大数据平台公司。
此外,行业主管部门参照云南省政务大数据开放标准体系制定行业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换、交易及技术标准规范。云南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开放通过授权许可、数据整合汇集、数据处理加工、数据交换或交易、数据应用与发布等5个阶段实现。(罗春明)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