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现场观摩会在兴义市召开
6月29日,全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现场观摩会在兴义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政法机关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现场观摩会和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现场观摩会精神,总结新经验、研判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把握新规律,推动全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青,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贵森出席会议。
吴贵森在致辞中说,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大数据应用工作,紧紧围绕“技术保障”支撑,强化“六大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以大数据运用作为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在运用大数据助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实现了大数据应用系统平台全方位服务和“科技强检”建设提档升级,为促进执法办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强化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观摩会在兴义市召开,既是上级检察机关对兴义市检察工作的鞭策和信任,也为兴义市特别是市检察院进一步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兄弟县院经验提供了平台,必将有力促进兴义市检察工作尤其是大数据应用水平的提升。
刘青要求,全州检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大数据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托大数据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的能力水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州两级院要紧扣《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中的“一中心、四体系”建设,着眼于检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瓶颈问题,找准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抓住工作重点,推动专项工作创新发展。
刘青强调,大数据应用是推进检察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措施,全州两级院务必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专项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措施,实做笃行,努力在专项工作中形成黔西南州品牌和特色,推动全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州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市检察院介绍了大数据应用推进工作暨科技强检工作情况;各县(市)分别就大数据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还通过PPT向参会人员演示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贵州检察队伍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会前,参会人员还观摩了州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万峰林大数据旅游警务中心、市检察院科技强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和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
各县(市)检察院级州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近梅